日前,国务院总理在宁波主持召开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提到了房地产的调控,总理再度重申:住房供应和房价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
加之,近日国家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我们不难发现,从楼市调控的牵头部委到中央层面,对于2011年3月底前各地纷纷出台的房价控制令俨然是涨价令的现实,表示了不满。
总理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也从侧面反映,各地在房价调控的措施上虽然“负起责任”,也就是绝大多数按时完成作业,但“切实”的程度不够,很不到位!民众反应强烈!
诚然,房价是供求为主的市场游戏,让地方政府担当,似乎心有余而力不足。
但是,中国的价格法的有规定,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政府要担当起监管责任,所以,中央要求地方对于包括房价在内的楼市调控是有法可依的。
再说了,既然中央已三番五次强调住房和房价问题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和稳定压倒一切的问题,是中央下给地方的“政治任务”啊!
话又说回来,各地刚刚出台的房价措施,似乎在与中央博弈,让中央在人民面前过意不去。
诚然,各地2011年的房价措施出不出台其实都是一个样,因为去年的房价涨幅和今年的房价控制涨幅几乎差不多,即使各地在3月份不出台房价目标,叠加2011年的“新国八条”和银行等金融政策,2011年的房价也不会大涨,甚至比去年的房价涨幅抑或会低些。
房价调控的责任是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想把责任之球踢给中央、让中央在楼市调控的舞台上唱独角戏或演单口相声,中央不干!人民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