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抉择,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而现实中,我们看到,市场经济调动了所有的人力、物力,提高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带来了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但是,却不可避免地拉大了贫富差距。如何正确认识发展市场经济与促进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缩小收入差距,这是当前改革难点之一。
本期中国经济时报圆桌论坛基于以上背景而展开讨论。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有: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主任周为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欢迎各位!
■中国经济时报圆桌论坛 ■主持人:周子勋
市场经济并不会自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中国经济时报: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够实现共同富裕么?
周为民:市场经济的确是能够有效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一种经济组织方式,而且这也是被我们自己的实践所证明了的。改革开放以来,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中国的反贫困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人民从普遍贫穷走向温饱,走向小康,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但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过程中,出现了收入差距、财产差距扩大的问题,很多人把这个问题归咎于市场化改革,认为是市场经济造成的,认为市场经济发展本身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解。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从不同地区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民营经济发展得比较充分的地区,恰恰是基尼系数较低、收入差距相对较小的地区,而市场化程度比较低、民营经济比较弱小、政府更多地控制资源、更多地支配资源配置的地区,恰恰是基尼系数较高、收入差距相对较大的地区;另一方面,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与其市场化程度的差距也是相关的,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其收入水平也高,而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收入水平也相对较低。所以说,把市场经济的发展当成是贫富悬殊的根源,这种流行看法是不正确的。
刘尚希:邓小平早就从经济的角度做了一个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市场经济是发展生产的一种手段和途径。那么,在搞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运用市场机制,就毫无疑问会拉大收入差距、财产差距,也就是整个贫富差距会拉大,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我觉得,搞市场经济,借助市场机制、市场竞争来发展生产力是无疑的,但是不会自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市场机制本身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光靠市场机制实现走向共同富裕之路很难,让市场制度去实现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两个原则:一个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一个本质性的要求。另一个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按要素分配,要素包括资产、能力、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很显然,按要素分配,每一个社会成员拥有的要素禀赋是不同的,那么收入差距就会拉大,而且在经济循环的过程中会产生马太效应。所以市场经济的原则是按要素分配,收入差距自然就会拉大,收入差距拉大实际上就是财产差距拉大,体现出来就是整个贫富差距拉大。
王小鲁:市场经济和过去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它有利于提高效率,有利于经济增长,有利于通过竞争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创造平等的机会。中国要走市场经济这条路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就能自动带来一个共同富裕的结果,实际上在向市场转轨的过程中,也伴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
市场体制不完善导致收入差距问题突出
中国经济时报: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突出的收入差距,影响了共同富裕的实现呢?
周为民:造成这些突出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市场化改革还远没完成,我们的市场体制还很不完善。经过30多年改革,尽管成效很大,但是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来说,改革所取得的体制成果还很有限。突出的问题是旧体制的控制方式进入到刚刚形成的市场形式、市场关系当中,包括垄断的、特权的因素或者说行政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市场,特别是要素市场,主导或支配着资源的配置,也就是说,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权力与资本的合谋、官场对市场的侵犯大量发生,结果一定是广大民众的利益受到经常的损害,少数倚仗垄断、特权的特殊利益群体得利,这就一定会严重恶化收入分配状况,而且靠那些非市场、反市场的特殊方式和手段获取财富的,一般也不会有志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总之,现在突出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问题的根子不是市场化改革,而恰恰是市场化改革远未完成,市场体制还很不完善。
一定不能把问题搞颠倒了,以至错开药方。现在要特别防止一种思潮,就是由于这些问题而怀疑、否定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思潮。有一些本属于改革对象的旧体制因素现在反而被当成是一种正面的东西,甚至在所谓中国模式的名义下,来重新肯定一些应该革除的旧体制因素和控制方式,这种现象殊堪忧虑。市场化改革半途而废,结果形成一种权力控制市场的糟糕体制,这种危险是可能存在的。
王小鲁:当前相当多的问题并不是市场本身造成的,而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我们的经济改革进展相对顺利,但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了很多制度上的问题,包括腐败、分配不公,权力和资本相结合。因此希望单纯靠一个市场机制就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
实现共同富裕应把重点落在缩小消费差距上
中国经济时报:面对如此困境,我们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才能缩小差距,不断促进共同富裕?
周为民:关键是要真正贯彻市场经济的逻辑和富民目标,这二者实际是高度一致的,因为市场经济的实质,就在于它是老百姓的自主经济,是民众自主创造并支配财富(财产)的经济。要按照这个逻辑和目标来深化市场化改革,或者说要重启市场化改革。
有几点值得关注。第一,要进一步形成充分尊重并保护人民财产权利的法律和制度条件。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民众的自主经济,因此搞市场经济首先就意味着在法律和制度上把自主获得并支配财产的权利、条件和机会向人民开放、向全社会开放。邓小平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但是如果老百姓没有财产,那就不能摆脱贫穷,所以老百姓没有财产也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老百姓的财产权利会任意受到侵犯,也不是社会主义。在强征、强拆等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很严酷地说明了这一点。如不能切实杜绝此类现象,无论是对民众,对执政党,对社会主义,都会带来严重的损害,更不必说促进共同富裕了。
第二,要坚定不移地为民营经济的成长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这就需要进一步开放,在市场准入、融资、税费等方面通过改革给民营经济以更大的发展空间。与之相关的就是破除垄断。这些年,一些大型特大型国企的垄断程度在强化,而且凭借其特殊地位和优越条件,不断向各种资源扩张,这对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是很不利的。要重新澄清一些基本问题,就是关于国企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功能、作用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都曾明确过,但是现在又模糊了,出现了认识上的后退。一个简单的事实是,理论上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应当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但是事实恰恰相反,由于凭借特殊的地位,不断膨胀自身的特殊利益,反而损害了社会公平,成为加剧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因素,为社会所诟病。所以从这点看,按照市场经济方向,进行国有企业的第二次改革是促进共同富裕的一个条件。
第三,政府改革是关键。针对一些突出的民生问题,人们普遍呼吁加强政府的作用,但问题在于政府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发挥作用。简单地说,同样要按照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职能定位来推进政府改革,使经济增长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而且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干预一定要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可能一方面不适当地扩大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另一方面会造成很多逆调节的情况,包括税收制度、转移支付、经适房政策等等。另外,政府不可与民争利。在国民收入结构中,居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政府收入比重不断上升,税收的不断大幅增长甚至可以说已到了失控的程度,政府的行政支出也一直居高不下,凡是减税的主张总是难以实现,凡是加税的主意总是层出不穷,并且说加就加,如此等等。
刘尚希:我认为应该把政府干预的基点落到消费上来。消费差距的缩小最终涉及到人的能力,人的能力差距缩小了,意味着进入市场经济参与经济循环,在起点上的差距就缩小了。就像一个文盲和大学生怎么能比?只有不断缩小人力资本的差距才有可能缩小不断扩大的收入和财产差距。
至于收入分配改革能否缓和贫富差距的矛盾,在我看来,其实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实际上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不是说局限于眼前这块蛋糕尽快地进行再分配,那是没有后路的。现在这么大一块蛋糕已经进行一次分配了,再挖一块出来,比如说从高收入者手里挖一块出来,再提高工人工资,这些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整个蛋糕要不断增大。如果蛋糕不仅没有变大反而缩小了,这一招就不管用了。就是说,在蛋糕做大的过程中要做出一些调整,实际上是一个增量调整。这种增量调整瞄准的不是眼前的收入,是未来收入的分配,因此收入分配改革的问题要注重未来收入分配的份额变化,比如在未来收入分配中两个比重如何提高?怎么提高?如劳动报酬比重的提高,首先劳动能力要增强,劳动技能要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要提高,如果没有这个为前提的提高,就会把企业搞死。
王小鲁:我认为,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迫切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首先要解决腐败问题、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要改革财税体制,政府管理体制,特别是要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和提高整个政府管理的透明度,没有透明度的提高就不能带来社会对政府的监督,也就很难做到防止腐败,防止收入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另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适时建立一套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合理的收入再分配制度。没有这些制度建设,很难实现共同富裕。
刊发2011年3月3日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