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答记者提问时,直言道:“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
温家宝总理的这句话,其实一方面是在表明中央的反腐态度,另一方面是在警示全国党政干部。
腐败,是古今中外的一个“顽疾”。党和政府向来非常重视反腐问题,而且惩治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为数不少的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之于脑后,与腐败亲密地接触。最终损害了民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给西方留下了肆意口诛笔伐的口实。
昔日能视民众利益和党的利益至高无上的党政干部,为何会蜕变为腐败分子呢?其首要原因往往是,这些党政干部经不起物质和女色等方面的诱惑,而平时忽视了主观世界的不断提升。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假如没有可以产生腐败的土壤,那么一个党政干部即使其多么想腐败,基本上没有可能变成现实。这就像一个人的水性再好,如果没有水,那他也无法畅游。
温家宝总理所讲的“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事实上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现行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在内的“根本制度”是不可动摇的,是历史做出的选择。也就是说,温家宝总理所讲的“改革制度和体制”,是指“根本制度”框架内的。譬如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所讲的现行“法院体制”。他认为目前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是监督指导,不是领导关系。这种体制,好处是保证了审级关系,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但导致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非常松散。
这种法院体制,的确导致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非常松散,其事实上成为司法腐败产生的土壤。
为何如此说呢?因为上级法院不对下级法院具有领导权,那么下级法院受到党政权力干扰的可能性就会大些,而上级法院也就难以对下级法院进行比较有效的“保护”,结果就会出现“权大于法”的腐败问题。
对此,张立勇建议法院在司法政务领域实行双重领导,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选拔任用、经费财务保障。案件的审判仍实行监督指导制度。
笔者对此深以为然。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更好地“消除腐败的土壤”,即“改革制度和体制”呢?
笔者认为,有关方面首先要摆脱一些惯常思维的束缚,认真地深入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方案,并不妨先予以试点,然后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推广。譬如不妨先在某个地方试点“司法政务领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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