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警惕垫资“还贷”陷阱。


 一天一价、房子一出来就抢……二手房楼市变幻莫测,而这些吐出来的二手房房源多数都有贷款,这给二手房买卖增加了不少风险。记者昨天从房管部门获悉,目前已经出现多起卖房人要求买房人垫资“还贷”,结果卖房人又玩失踪的案例发生,因此提醒消费者注意:二手房买卖垫资“还贷”有巨大风险。

    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手上遇到了三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买方先后向卖方支付87.8万元房款用于还贷,卖方虽然将房屋交给买方居住,数月后买方多次催办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但是卖方始终不愿意。后买方与中介去银行查询后发现卖方竟然未去还贷,最近卖方配偶还以不知情为由起诉,要求法院判定买卖合同无效。

    案例二:卖方要求买房人先支付50万元房款为其还清个人借款,借款还清后,卖方拖延时间不肯办过户,买方与中介去房产登记部门查询后,发现该房产早在还款前已被法院查封。

    案例三:买房人先向卖方支付40万元房款为卖方还清贷款后,卖方始终不露面还以种种理由不办过户,买方与中介去房产登记部门查询,发现该房又被房主卖给了他人。

    这些卖房人不诚信,要么玩失踪,要么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与买房人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的案例,给买房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一些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也被蒙骗。

    如何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记者采访了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房主有抵押贷款未还清,最好选择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全程担保、垫资还贷的安全保障方式。如果买方愿意垫资还贷的,要与卖方一起去房产局档案馆,查验该房产证是否被司法查封以及其它行政限制的情况。同时去该房产的抵押银行查验欠款额度,然后,再与卖方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为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坏,房产专业人士建议双方共同到房产登记中心的政策法规科窗口,办理存量房买卖预告登记。最后,买方应随同卖方去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并要求银行及时将房款打入卖房人还贷的账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以上办法,能有效地防止个别不诚信的卖房人利用买房人垫资还贷,坑害买房人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