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频遭殴打羞辱,欠薪罪入法刻不容缓!


 
又一起农民工因追讨欠薪而被殴打致死的悲剧!最近一段时期,农民工为讨薪而遭殴打、羞辱的事件时常见诸报道,广东省建粤公司老板先打耳光后发工资的恶劣行径一时舆论哗然;湖北农民工陕西、福建等地讨薪被围殴事件,多人被打重伤;晋江一鞋厂工人辞职引老板不满,故意将工资换成10公斤零币扔到厂门口……
极少数老板、工头何以如此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地对讨薪工人大打出手、恣意羞辱?这其中固然主要有老板缺德、资本冷血的因素,但农民工讨薪无法可依、农民工维权的路径过于狭窄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显得力不从心,被动应对,而作为最后一道维权关卡的法律长期空白,又使某些无良老板有机可乘。
值得期待的是,最近有报道说,“恶意欠薪罪”已经写进刑法修正案草案,这无疑标志着农民工维权无门的历史将告终结。然而,不能不警惕的是,有一种观念总在替欠薪老板开脱,认为设立欠薪罪没必要,一些老板是因为成本加大、利润减少、经营困难才欠薪。雇工付薪,天经地义;即使经营亏本也是老板自己的责任,凭什么转嫁给工人?更何况,即使没钱发,怎么动不动就打人,而且往死里打?
其实,纵观一些讨薪事件,很多情况下并非企业发不出钱,而是处于强势的业主对弱势劳工的歧视,是唯利是图的冷漠和嗜血行径,他们缺的不是钱,而是良心。然而,他们这种欠薪行为,尤其是随意殴打、羞辱讨薪农民工的恶劣行径,仅靠道德谴责显然无济于事,将欠薪罪入法已经刻不容缓,以法律手段加以掣肘和制裁,特别是打人致伤、致死的,更有必要以故意伤害罪、杀人罪顶格严惩。否则,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依旧会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