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修正案最近在人大常委会通过,新版立法有不少进步,尤其是人民调解协议得到人民法院确认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我个人要对这一法律的价值提出质疑: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连邻里相识度都已大大下降,社区人际关系空前薄弱,社区道义型影响力人物几乎丧失的情况下,哪里还有真正的有说服力的人民调解员?有谁认识人民调解员?有哪些矛盾发生了人们还会去接受与寻求人民调解组织解决?一般的年轻人还有知道或者接触过人民调解员的么?除了在某些农村地区,在很大程度上,今天的人民调解是不是有点制度性文物性质了?而人民调解制度的式微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中国社会尤其是城市社区在经济发展中社区关系衰落与社区关系丧失的逻辑结果。
北京的奥运会鸟巢下,曾经是一个叫老虎庙的村庄,1997-2000年间,我领导的零点社区管理融合项目曾在那里做过一项实验,目的是为了验证在今天的社区是否有可能让居民以及居民和外来人口之间,建立更多的公共生活空间。在我们项目刚开始的时候,这个村庄体现的基本上是承包制后的样样私有化的状况——没有公共设施、没有公共活动、没有公共话题、没有公众人物,村庄里的村办企业说是村里的实际上也是个人控制着,而村里的外来人口更是与本地人说不上话。实验的三年中,我们建立起来了村庄公共媒体——一份称为《彩虹简报》的村庄媒体、一个儿童活动中心、一系列的社区讨论话题、一些培训与社区娱乐活动、妇女体检与青年积极分子俱乐部,这些活动中人们之间的联系尤其是年轻人中的联系逐步建立,甚至有些年轻人比如幼儿教师刘眉冰就成了受大家欢迎的村庄公众人物。在我们今天这种硬件建设日益发展的城市,人们社会联系的失去急速需要我们重视社区中的公共空间、公共话题与公众人物建设,需要建设起来新的邻里关系,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更为冷漠的社会里。
在我小时候,我特别喜欢我们村里的放电影、喜欢年末大家一起在集体鱼塘捕鱼与分鱼的活动、喜欢一起吃忆苦思甜饭。今年春节的时候,请村里的邻居一起吃了一次饭,发现大家能一起分享的也是往日的话题,今天的农村社会似乎不再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共享话题,人们似乎连婚丧嫁娶这类传统上会一起聚会帮忙的场合,也越来越私家化了。虽然在经济生活上,农村多少有点进步,但我要说在社会生活的建设上完全是失败的。现在大家除了偶尔几家人亲近点,可以一起打个麻将或者赌点小钱,除了某些宗教活动导致的往来,农村的社区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地理而非心理上的概念——没有社区建设、没有社区工作、没有社区动员、没有社区服务、没有社区文化、没有社区公共人物,在这样的地方,就是有新的村庄选举,我可以肯定的是投票率会低,因为没有新的公共生活标准来衡量,选举的标准也就缺少,少数的投票也是莫名其妙而无实际意义。
今天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需要积极开放与鼓励公益组织的发展——公益基金会与公益积极分子的草根公益组织,让人们深入社区,或者在自己的社区中寻找到自己的服务点与兴奋点。社区过去被孤立为某种行政终端,现在这种终端的管理能量已经用完,需要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以建设适当的公共平台、找到社区的公共议题,并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与活动中,形成社区的公共意志与公众人物。恰恰是这些公共事物才能恢复与重建社区的公共性,才能使得人们在自己个体的屋居之外,知道有可以话语与影响的空间,也有接受影响与话语的空间,这样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社会干预行为才有真正施展的机会与可能,否则人民都不理你而且都想不到你,你怎么去调解呢?我想《人民调解法》实际的尴尬就给了我们再一个“徒法不能自行”的显例。
昨日场景:参加第六届全国高校社团会长年会,主持社会人士讨论对话。在视野中国长江商学院青年领袖峰会上演讲:益商圈与青年公益领导人的选择。
今日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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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在书的字眼间穿行,
听窗外绿叶闷热中将枯的意思,
书虫儿不计较人读书的姿势,
只一溜儿在书架上占位,
仿佛食客等候清蒸的美食。
本周袁氏推荐小菜:叠拼生鱼
选冰冻三文鱼、金枪鱼、鲷鱼同形鱼块,切成平常萨西米的三分之一厚,然后把三种鱼片拼成一片。日本酱油和芥末混合后,蘸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