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眼中的市场


    

银行眼中的市场
        
    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的争议,有可能以消费者的全面溃败收场,原因是监管部门正在以市场行为为银行找寻收费依据。继银行业协会认定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的表示之后,银监会也表示,此次银行跨行取款收费标准上调,是市场调节下的结果。28日,国家发改委再次重申了这样的理由:依据2003年银监会会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在措辞极其谨慎的答记者问中,尽管国家发改委也提及商业银行在调整收费时,应统筹兼顾,审慎行事,但总体的基调则是认可既有现实,承认银行上调收费的合法性。据此,虽然舆论的反对之声日益高涨,可期冀银行能够改弦易辙,希望却也显系渺茫。乐观地揣测,即便“从维护银行业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也可能是稍作妥协:涨价还是要涨的,不过可以优惠点。
   
    从现有的相关规定分析,银行此次上调手续费是有依据的,就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这两个文件。虽在有的专家看来,这两个文件其实也违反了相关法律,但法理的争议无法解决已然临头的收费。法规打架的情况绝不鲜见,此次不过是多添一个个案。
   
    银行因收费屡屡引起社会巨大争议,根源在于双方对市场行为的理解差异如同霄壤。在银行看来,自己既然是商业银行,大多还是上市公司,其行为取向,自然依从市场趋势。这种定位乍看并无不妥,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也的确是尽力提高银行的市场属性,尽力促使其从市场中学会生存,而不是一味依赖国家兜底。银行业轰轰烈烈的上市行为,就是市场化生存的根本体现。应该说,中国现在的银行也的确是市场中的商业银行——问题在于,这仅仅是中国国有银行的角色之一。以四大行为首的国有商业银行,其市场化改造均经过国家财政的大规模注资。为了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其股权比例中均存在政府背景的国有股。同时必须提及的是,这些国有商业银行其实也是政策性银行,其行为方式绝不仅仅是单纯的市场行为。在农行上市过程中,就有投资者担心农行因过多受到政策左右而影响其市场盈利。
   
    集多重角色于一身,才是中国商业银行的真实面目。正因此,其行为方式常常视情况不同而变化。利益当头,强调自己是市场化主体,要从市场中追逐自己的商业利益;社会责任面前,则往往以政策性成本为依托,力争国家的财政眷顾。这种左右逢源、上下通吃,我们从石油、铁路等国有大型垄断企业的行为中深有体会。而看似市场化程度更高的银行业,其实并无本质不同。
   
    国有垄断大企业如何在市场与社会责任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是当前国企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突出问题。本质而言,这种局面因由宏观政策的价值取向导致,目前还看不到可以改观的迹象。发改委虽然透露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可能对银行收费调整作出进一步界定,但在整体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很难出现实质性的突破。
    
   

    20100729《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