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了”的“人咬狗”背后有多少“打对了”的“狗咬人”?


    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某领导的妻子陈玉莲到省委机关办事,被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当成上访人员,遭到长达16分钟的暴打,身心受到重创。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在看望陈玉莲时称:“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新闻学上有一句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湖北“打错门”事件之所以广受关注,正是因为便衣警察出人意料地“打错了人”,而且千不该万不该打到了省政法委高官夫人的头上。这就完全具备了“人咬狗”的特征——新鲜、不合常规、有卖点,想不引起关注都不可能。
    当然,笔者相信媒体曝光后,事件应该能够得到快速、妥善的处理,给被殴打者一个满意的说法。而有关方面也会就“人咬狗”事件作出反思,甚至会亡羊补牢,制订出一二三条措施来,以保证这些便衣警察不至于再度发飚,成为“见咬就狗”的疯癫之人。
    不过,笔者更为关注的是,在“打错了”的“人咬狗”的背后,会不会有更多“打对了”的“狗咬人”?换句话说,有多少真正的上访人员曾经在这些凶悍异常的便衣警察面前遭到辱骂、恫吓甚至殴打?有多少诸如此类“打对了”的暴力事件因为只是“狗咬人”而被熟视无睹?
    这样的追问显然不是无事生非的胡乱推测。我们知道,打人的便衣警察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这说明他们将打人看成是正常的履职行为。而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说“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言下之意也很清楚:打人是正常的,只不过这次打错了人;打错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这次打到了高官夫人头上。当然,从便衣警察“突然冲出”、“一拥而上”、“当头一拳”、“猛踢一脚”等行为,以及“省长老婆我们都打”的叫嚣中,我们也能明显看出他们的训练有素和习以为常。所有这一切,都直接或间接地表明,便衣警察殴打上访人员这种“狗咬人”现象是存在的。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打对了”的“狗咬人”现象为什么能够堂而皇之地存在于省委大院的门口?莫非这6个便衣警察也是素质不高、识见不广的“临时工”?显然不是,根本的问题在于谁赋予了便衣警察殴打上访者的特权?!我们知道,上访者在不少地方的领导者心目中被当成影响地方形象和领导者个人仕途的“刁民”和“麻烦制造者”,因此粗暴对待上访者,想方设法将上访者拒之门外,甚至不惜动用警力诉诸暴力,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常态。
    可见,正是这种“打对了”的“狗咬人”现象的现实存在,才是“打错了”的“人咬狗”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的根源所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打错门”事件如果最终仅仅以“严肃处理打人警察”而终结,而不是顺藤摸瓜,从根本上杜绝政府部门的“权力嚣张”,则“打错人”的“人咬狗”事件注定不会是最后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