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10年6月1日《**证券报》
“国务院同意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消息,在5月的最后一天,对A股落井下“靴”。同一天有权威媒体称,上海征收房产税方案已经上报中央。山雨欲来风满楼。综合形势后判断,房产税真的要来了,包括房产税在内的财产税将加速推出。
财产税在时下的中国,不仅是短板,而且还滞后。这是相对于1994年的针对流转税和所得税进行的税制改革而言。那次改革后,财权向上运动,与地方、基层的事权明显不匹配。财力的吃紧,让地方政府更有理由进行政府收费,其大头就是土地收入。可以说,税制改革的滞后,导致地方政府行为的畸形,进而导致房价的畸高。
故而,开征财产税,可有效缓解地方财力紧张问题。有数据显示,中国财产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不到3%,占全国地方税收总收入的8%,而美国的分别是10%和75%。即使一般发展中国家,这两数据也高于中国的水平。
另有研究表明,物业税可使房价下降20%到50%,建设成本下降50%。高收入者购房并不是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化表达,本质上是财富形态的转换。因此,财产课税是以社会财富存量课税,能起到公平财富的作用,且这种税负较难转嫁。如果房产税开出,可缓解地方财力,打压高房价,减小贫富差距。一举多得。
笔者在4月9日《物业税可加快变种多地试行》曾呼吁,“既然重庆、上海拟完善房产税制度,就应加快落实,不要将‘拟’字久拖不决,贻误战机。既然重庆、上海能先行,泡沫明显的其它城市也应积极跟进,多方试点,为物业税的未来登场作好铺垫。”其后在5月13日《楼市调控走完上半场》中称,“通过房贷政策来调控已基本用完,即使银行业监管部门继续出台政策,也只是打补丁的实施细则;如果房价在‘史上最严厉调控’之后继续上涨,那只会逼房产税加速出台,也即财税政策的登场。财税政策是迟早要亮相的,它不仅是针对高房价的下半场,也是完善财税体制的一部分。按照温家宝总理此前的表述,在他任期的后两年,财税体制改革是重头戏。”
由于涉及面太广,包括地方政府收费行为、个人所得课税、征收的技术性障碍等,使财产税光打雷、不下雨。这使很多人对此税的推出时期存在错觉,以为仍将难产。就像十七大提出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一样,很多人曾欢呼鼓舞,但他们没意识到,财产税在等着他们。房产税是第一块多米诺骨牌,由它打头,更多的财产性税收在后面酝酿。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