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二审维持原判顺应了民意所盼
李华新
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21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同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新华网重庆5月21日电)
宣判结果宣布不久,市高院外响起隆隆的鞭炮声。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其实这样的鸣放鞭炮,虽说说别的了民意对法律的敬意,但是另外一方面,假如不是重拳打击,假如不是有铁腕人物的大力支持,那么重庆的这些黑恶势力还会猖獗多久呢?
因此说,不能不说二审的结果本来就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文强必死,你不死那么重庆的打黑就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不过从司法意义上,还是要解释为什么要维持原判的,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据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其实当这个问题没有悬念时,对于文强过来说,留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假如是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是立即执行,还是用其他的方式,这也是应该考虑到的,文强之死是法律的胜利,是必须的胜利,而这一天的到来并不是早,而是已经很迟了。
现在百姓打出横幅写出“法律万岁”,是对法律精神的褒奖,还是对法治精神的敦促,这里的意义,笔者以为还是要具体分析和对待的。因为文强在重庆的行为,纵容助长了黑恶势力的猖獗,文强不死,重庆不安。因此迅速让文强走向不归路,是文强自己的以死谢罪,因为你不服一审的行为,就旨在说明你的不服。现在一切应该是不再有什么悬念。
我国刑罚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在对受贿犯罪量刑时,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但并非唯一量刑情节。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犯罪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
因此说,文强是自己走向不归路的,现在已经不是你是否后悔的事情,也非留下你要写些的什么东西,要警示后人的什么考虑,而是犯罪必须伏法。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