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局长躲得不是警方,是人民的尊严!
截至昨日,陕西“三局长打人事件”已过去了4天,参与打人的“陕O”车司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而其他三名局长除案发时接受了警方讯问外,一直再未露面。几天内,警方通过多种渠道,但一直没法见到当事人,使整个案件调查陷入僵局。(华商报2010年05月15日)
连日来,“三局长打人”成为淳化当地群众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而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当地有关部门会有何反应就成为了群众关注的焦点。然而颇为令人遗憾的是,当时参与打人的司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而其他三名局长除案发时接受了警方讯问外,居然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难怪案件调查会陷入僵局。只是笔者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作为无职无权的、打人附庸者“司机”可以被行政拘留,那么作为最主要的肇事者又凭什么可以逍遥法外而令警方如此“尴尬”呢?
报道说,由于三名局长均为县人大代表,需要履行人大相关手续。而由于民警未能见到淳化县人大相关领导,所以才导致了案件的暂时“搁浅”。我想,这或许也正是三名局长敢于打人并且事后不理不睬的底气所在罢,亦或许这三个虽然已被免职却依然带有“人大代表”光环的局长原本就是令警方望而却步的“老虎屁股摸不得”吧!——王子犯法当于与庶民同罪,但在“特权”的护航当中,又演绎出了多少的悲凉和无奈!
按道理说,三个局长没一个人在公安系统工作,竟开着警车“横冲直撞”,且态度蛮横、行为粗暴、仗权欺人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证据也极其确凿,本应先拘而后免之。但奈何其为“官老爷”、为所谓的“人大代表”而让法律矜持了一回,这究竟是一种所谓的“和谐”,还是对权大于法的又一种注解,笔者实在是无法得知。
抛开民警为何“未能见到”淳化县人大相关领导的问题不谈,单说为逃5元费用的“三局长打人事件”。我们不难看出,领导干部经常“动粗”也是其在群众心中印象不好、口碑不好的因素之一,更是党和政府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轰然倒塌的重要诱因。试想,设若没有那些老子天下第一、霸气冲天的盛气凌人,岂能会发生局长“群体”打人的事件?设若没有以公家人自居、特权耍横的泼皮性格,堂堂的三个局长大人又岂能会因为区区5元的过路费而如此恼火?设若不是习惯了不付款或者习惯了由别人付款,堂堂的三个局长大人又岂能演义出如此的荒唐与滑稽?
我们常说,领导干部是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大众的利益而服务的人。我们也常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都是为了人民的。然而现实当中,领导干部往往满口高调地说“是人民的公仆”,事实上他们又是如何做的呢?——有人说,三局长打人与地痞流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已完全没了公仆意识。而笔者同时也认为, “三局长打人事件”同时也折射出许多地方的官德下滑和干部管理“失当”,更反映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有的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温家宝一再强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而上述事件中,他们又是如何看待人民群众的“尊严”的呢?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说到底,就是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福祉。”领导干部只有对自己岗位的权力有一种敬畏,才能常以身正人而不妄为“公仆”之名,才能把人民群众的“尊严”当回事而不滥用手中的公权力。——笔者以为,陕西“三局长打人事件”更应该引起各地党委和政府的警觉和反思。否则,下一个“动粗”的领导干部极可能就会在你的地盘上横空出世而影响到当地的党群干群关系!
(李吉明2010年4月24日于河南新乡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