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cvic.com/shehui/guoneiyaowen/20100426/143546.shtml
河南上访农民被关精神病院6年半 剑指精神病鉴定体系
http://www.ccvic.com 时间:2010-04-26 13:34:39 华媒网
近日河南上访农民被关精神病院6年引发了媒体界的震惊。公众热议上访群众被关精神病院的做法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效仿的原因,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健全,精神病鉴定体系的不明晰无疑让少数人钻了这个空子,促成了现象的频频发生。
本网综合:近日河南上访农民被关精神病院6年引发了媒体界的震惊。公众热议上访群众被关精神病院的做法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效仿的原因,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健全,精神病鉴定体系的不明晰无疑让少数人钻了这个空子,促成了现象的频频发生。
新闻回顾
——河南上访农民被关精神病院6年多
替残疾人状告乡政府,河南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农民徐林东被关精神病院六年半。当着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面,徐林东逻辑清楚、谈吐清晰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漯河市精神病医院称家属没权接人,只有乡政府才有 <<<详细内容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当着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面,神智清醒的徐林东拿出笔,在黄色稿纸上写下:“救救我,想出去”。末了,他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日期:4月17日。
这时的徐林东,已被关在精神病医院6年半。因为怕徐林东出院后继续告状,当初把他关进精神病医院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县大刘乡政府(记者注:2004年,郾城县撤销,大刘乡改为大刘镇,划归漯河市源汇区管辖),6年多来坚持每个月向医院缴纳1000多元费用,让徐林东与世隔绝,失去人身自由。
据徐林东的家人叙述,1997年,好打抱不平的徐林东,因看不惯一家都是残疾人的邻居张桂枝在宅基地纠纷一事上吃了乡政府的亏,开始帮她写材料、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不堪徐林东“找麻烦”的大刘乡政府,把正在北京上访的徐林东抓回来,将其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关起来。 2009年12月7日,大刘镇政府又将其转移到漯河市精神病医院。
4月21日,记者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看到了徐林东2009年的住院病历和收费票据,所有证据都证明徐林东是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大刘乡政府送进精神病院的。
4月22日,三弟徐桂林到漯河市精神病医院,提出让徐林东出院的请求。该院副院长丁红运当场拒绝:“那肯定不行,这得通过乡政府,你家属没这个权利。”
被电击55次,两次逃跑、几度自杀
4月17日周六上午,正是家属集中探望的时间,中国青年报记者与东方今报记者以徐林东家属的身份,在漯河市精神病医院见到了徐林东。“唉……” 一见面,徐林东就一声长叹,“快6年半了。”
接受采访的1个小时中,徐林东逻辑清楚、谈吐清晰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
据徐林东回忆,1997年,他开始代理张桂枝的官司。2003年10月,正在北京帮张桂枝上访的徐林东,被大刘乡政府从北京抓回来,先在当时的郾城县拘留所关了10天,后又被送到空冢郭乡一个皮革厂里关了4天。
2003年10月30日,大刘乡政府把他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的徐林东,被强制进行各种“治疗”。徐林东说,医院给他打伏晨针(音),打完针之后,他的血压升高到180,后来又打伏晨,血压升高到200,“最近这5年之中,脑袋一直昏昏沉沉的”。除了打针,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6年多里,徐林东共“被他们捆绑过 48次,过电过了54次,那滋味真不好受,有一次过电把我这儿(指着额头两处)都烤焦了,过了1个小时还多。”
因为不堪被强制治疗之痛,徐林东两次尝试逃跑。有一次,他趁大家洗澡时,下楼偷跑,跑出医院外,但因地形不熟,被医院的人骑着摩托车追上。逃跑不成,徐林东还几度尝试自杀。“他们给我打伏晨,我实在是受不了啦。有一次我把吊扇上的电线弄开触电,没死成。后来在厕所我用头使劲撞墙,也没死成。”
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期间,徐林东的身体不断恶化,不断生疮、生癣,“他们又不给我治疗,一直在里边关着,也不叫出去”。而徐林东的家人,直到 2007年7月,才知道一直下落不明的徐林东被关在精神病院,这才到驻马店探望。
关于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的治疗费用,徐林东肯定地说:“政府交的钱,大刘乡政府交的。”虽然徐林东没有亲眼见过乡政府的人交钱,但曾有护士跟他说起此事:“一开始一个月1300元,后来一个月1500元。”从护士口中,徐林东还得知:“如果我再上访,再找事儿,乡政府的当官的就会就地免职,所以不让我出去。”
2009年12月7日,徐林东被大刘镇政府转移到了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其原因,徐林东说是“因为他们(指弟弟和张桂枝)为了营救我不断(奔波),后来医院也不知道咋知道有报社(得知了消息),律师也来让我签代理协议,可能害怕这种事,所以才通知乡政府把人接走”。
据徐林东回忆,从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转出来时,东王村村支书徐铁钢和大刘镇政府的人一道,去了五六个人。“因为我穿的是精神病院的衣服,出来时得换衣服,他们就去给我买衣服,弄了一件裤子和袄,其他啥都没有。没办法,我就把在驻马店医院的一件病号服也穿过来了。”徐林东掀开外套,露出里面的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病号服,上面印有“市精神病医院”字样。
6年多来,视力越来越差,他现在写字都得拿放大镜。不久前,徐林东向张桂枝要过笔和本,说要写此前的经历。在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黄色稿纸上,记者看到,徐林东所写的仍全部是与张桂枝案件有关的申诉——关于自己的遭遇,则只字未提。
整个采访过程中,徐林东多次向记者说“谢谢”。离开时,记者给了徐林东一包烟,看到他的眼里含着泪。
祸因,只为帮邻居讨公道
如果不是因为张桂枝,徐林东不会在精神病医院一待就是6年多。
张桂枝是徐林东的邻居,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村民,丈夫耳聋,大儿子是脑瘫患者,而张桂枝自己则因为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这个五口之家只有女儿和二儿子是健全人。
1997年2月,张桂枝开始考虑大儿子的婚事,打算拆掉老房建新房。麻烦来了。她先是和邻居王永安发生了宅基地纠纷,后又和乡土管所所长陈永和发生肢体冲突。她坚定地认为,乡政府在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上做了手脚。
得知张桂枝的遭遇后,徐林东不顾家人反对,当即让张桂枝一家人在一个全权委托书上按了手印,帮助张桂枝状告乡政府。1998年6月,在两审皆输的情况下,徐林东带着张桂枝开始到北京“越级上访”。
2003年10月14日,徐林东被大刘乡政府派人从北京“抓”了回来。这就有了徐林东自述中提及的先关看守所后进皮革厂再送精神病院的那段经历。
徐桂林说,2003年冬天,家里知道二哥被乡政府接回来后,大哥徐林甫和姑父赵改正曾去乡政府送过衣服,但当时徐林东已不在那里,打听下落也没人告知。
直到2007年7月,徐林东通过一个去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看病的漯河老乡,才将消息传递给了家人。大哥徐林甫和姑父赵改正赶去探望,这是徐林东在精神病医院4年多后第一次看到亲人。
病历显示:徐林东很正常
4月21日下午,在从郑州专程赶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的争取下,记者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看到了徐林东在该院的病历。
在一份病案号为“090459”的病历上,徐林东住院过程被详细记录:“2003年11月21日,被乡政府送入我院观察,2003年11月21 日在我院司法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也就是说,徐林东被乡政府送来一个月之后,医院才做出了“偏执性精神障碍”,而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宋丽则称:“我们这儿先鉴定再收治。”
徐林东的病历上,联系人一栏名字为“赵振”,在与病人关系一栏注明为:干群(干部与群众的意思)。
而本报记者在大刘镇政府采访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干部里根本没有一个叫“赵振”的人。而病历上“赵振”的手机号码,是大刘镇分管政法的副镇长赵廷耀的。
在一份徐林东2009年2月2日的住院证上,登记徐林东的住址为郾城县信访局,联系人一栏的名字是杨耀勤,与病人关系同样注明是“干群”。这些,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医务科张科长看来,“完全符合正常程序”。
病历中,医院在对徐林东的检查中记录道:“意识清、仪表整,谈话接触可,尚能适应病房环境,对时间、地点、人物回答准确无误,饮食可,睡眠好,大小便正常,个人卫生知料理。认知活动方面:否认存在有感、知觉及感知综合障碍,谈话语速可、语量中等,在思维联想活动量和速度方面未发现异常。情感活动:情绪易激动,情感活动适切,无发现有病理性激情及强制性哭笑等,本能欲望如食欲、性欲无明显增强或减弱。无发现有关系妄想,被控制感等智能方面检查及记忆力方面检查,如常人谈话注意力集中,否认自己有病,拒绝住院治疗。”
从这些描述看,徐林东无疑是一个正常人,医院最后的初诊结论仍为“偏执性精神障碍”,主要依据是:“在思维、逻缉方面存在诡辩,主要是围绕宅基地官司进行诡辩,内容空洞,无发现有思维连贯性方面及思维活动形式方面障碍,在思维内容方面,存在有被害妄想,坚信自己败诉是乡政府、公安局、法院联合起来陷害他,说他打官司会一直打下去,因而无自知力。对打官司特别有信心,说只要一出院就会继续上访,告状,也有能力继续告下去,无消极言行及冲动伤人行为。”
在对徐林东的治疗记录中,有使用“氯普塞吨”、氯氮卓等药物,还有多次电针治疗的记录。而病历中夹带的2009年2月~12月的收据显示,期间共缴纳了1.2万元左右的费用,缴纳人处填的是徐林东。徐林东告诉记者,这钱是大刘乡政府交的,不是他交的。
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家属没权接人,只有乡政府才有
从2009年9月到12月,张桂枝一直在驻马店奔波,她找到一个当地律师,也有地方媒体记者在她报料后前往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采访。院方感受到了压力,随即通知大刘乡政府把人领走。
2009年12月7日,一辆红色面包车驶入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车上下来的一个人张桂枝认识,正是他们的村支书徐铁钢,另外几个人则是乡政府工作人员。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宋丽告诉记者,出院手续中有乡干部“赵振”的签名,亲属签名是侄子徐铁钢。徐桂林说,徐铁钢虽然按辈分也叫徐林东叔叔,但绝非直系亲属。
宋丽的说法是,大刘乡政府告诉她,徐林东被接走后就可以回家。而实际上,他又被送进了漯河市精神病医院。
得知二哥被转移到漯河市精神病医院以来,徐桂林没有放弃救他出院的念头。4月21日上午,记者和他一起赶到大刘镇政府,同来的还有该村村支书徐铁钢。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与徐桂林有这样一段对话——
工作人员:我听说你想叫他回来?你把他弄回来,家里有地方住没有?
徐桂林:住的地方有啊,他还有一套院,吃的也没问题。
工作人员:现在回家咋弄,你也不能天天把他关屋里。
徐桂林:乡里一年得一两万花,他在医院受着罪。
工作人员:要是能不花钱跟你弄回来,谁都不想花钱。乡里这钱能不花谁都不想花,但是这没办法。
4月22日上午,记者同徐桂林再次来到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在病房区,徐林东找到了该院副院长丁红运。
面对徐桂林想接哥哥出院的请求,丁红运说:“你家属没这个权利把他接走。他是通过乡政府送过来的,你跟乡政府协商,只有乡政府才有这个权力。” 徐桂林问:“可乡政府不是他直系亲属啊。”丁红运回答:“不是直系亲属,乡政府也有这个权力,直系家属没有。”
丁红运说:“因为徐林东反复去北京告状,影响到了乡政府,影响到了社会治安,所以才被送到了精神病院,这个事情只有通过政府协商。”
律师常伯阳问:“他又没攻击他人,又没造成社会危害,难道非得强行收治吗?”丁红运说:“这个事情你找政府,医生没有权利解释。他的行为上可能没危害,但是他的认识上偏执,偏执本身就是个精神问题。”
丁红运下了逐客令,“我再给你说一句,乡政府送来了可多(方言,很多的意思)人,你找乡政府的书记就可以了”。
而徐桂林再次去大刘乡政府找领导时被告知,所有领导又去区里开会了。现在,他还不知道,二哥徐林东什么时候才能走出精神病院。
政府批示
——回应媒体报道《替残疾人状告乡政府 一农民被关精神病院六年半》
漯河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处,源汇区委区政府立即行动,23日上午11点30分召开区委区政府紧急会议,对迅速调查此事作出相关部署:乡镇工作人员赵廷耀予以停职,成立徐林东事件领导小组,由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卫生局等部门介入,各司其职,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详细内容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4日下午,中共漯河市源汇区委宣传部向《中国青年报》发来对徐林东事件调查的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2010年4月23日,《中国青年报》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刊发《状告乡政府漯河一农民被关精神病医院六年半》一文,文章披露2003年10月郾城县大刘乡(2005年划归源汇区管辖,更名大刘镇)农民徐林东状告乡政府,被乡政府送到精神病院的有关遭遇,引起广大读者的极大关注。漯河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处,源汇区委区政府立即行动,23日上午11点30分召开区委区政府紧急会议,对迅速调查此事作出相关部署:
一、对报道中涉及到的乡镇工作人员赵廷耀予以停职,等候相关部门的调查。
二、成立徐林东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稳定、法纪、医疗四个工作组,由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卫生局等部门介入,各司其职,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三、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所有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本着“如果徐林东是你的家属应该怎么办”的态度,尽心尽力,尽快查清事实,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四、尽快联系漯河精神病院和徐林东家属,妥善照顾徐林东的日常生活。
调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后续调查进展,我们会尽快通报给各媒体和广大读者。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明确表态,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对涉及到的违法违纪人员,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尽快移交,该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就在漯河市源汇区委宣传部向本报发来调查情况通报当天,大刘镇领导却在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导演了一出出尔反尔的戏。据徐林东的弟弟徐桂林叙述,24日上午,大刘镇党委书记李启龙和一名姓孟的副书记及东王村村支书徐铁钢将徐林东家属叫去谈话,称同意家属将徐林东接走。下午3时许,孟副书记出现在漯河市精神病医院门口,却突然反悔。
孟副书记表示,第一,要将徐林东送到郑州做鉴定,如果确定病人没病,家属要向镇政府签协议作出保证,不让徐林东乱跑;第二,如果鉴定确实有病,要在精神病医院继续治疗。家属要求自己接徐林东出院遭拒绝。徐桂林告诉记者,镇政府态度很坚决,声称必须由镇政府尽快带徐林东去做鉴定,家属可以陪同,但不能由家属单独带他去看病。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去做精神病鉴定,只能是在徐林东自愿的前提下,他如果没有意识能力、自我行为能力,应由他的家属决定是否带他去做鉴定、是否进行治疗,“这一切与镇政府没有任何的关系,他们也没有权力这么做”。另外,“是否接他出院,不应根据他是不是有病来决定,而完全是由他的家属或本人决定,在这件事上,镇政府也没有任何的权力”。
对于当前调查组的具体进度,漯河市源汇区委宣传部张副部长在短信中表示,调查组成员正在各地紧张调查取证,暂时无法接受采访。(记者 王怡波 特约记者杨桐)
家属披露
——镇政府说谎
据徐林东的弟弟徐桂林叙述,24日上午,大刘镇党委书记李启龙和一名姓孟的副书记及东王村村支书徐铁钢将徐林东家属叫去谈话,称同意家属将徐林东接走。下午3时许,孟副书记出现在漯河市精神病医院门口,却突然反悔。
媒体评析
——被“精神病”现象
与原来直接把上访者送进看守所或是政府主办的“学习班”相比,送精神病院的做法无疑更“高明”,不仅程序上无违法之嫌,一旦被媒体曝光还能把责任推到医院头上。要是对方在精神病院里呆久了真成精神病人就更好了,再也不用怕媒体曝光或上级追查了。把上访者送精神病院有这么多好处,难怪会有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效仿这一做法。 <<<详细内容
据南方报网报道:因为怕徐林东出院后继续告状,当初把他关进精神病医院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县大刘乡政府,6年多来坚持每个月向医院缴纳1000多元费用,让徐林东与世隔绝,失去人身自由。4月17日,正是家属集中探望时间,记者以徐林东家属的身份,在漯河市精神病院见到了徐林东。接受采访的1个小时中,徐林东逻辑清楚、谈吐清晰地讲述自己的遭遇: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神智清醒的徐林东拿出笔,在黄色稿纸上写下:“救救我,想出去”。末了,他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日期:4月17日。
谁有权力认定“精神病”?
作为同样有可能被鉴定为“精神病”的众生,我们不得不质问:大刘乡政府,何来认定精神病的权力?从人身限制后果上讲,6年半的“住院治疗”无异于6年半的“有期徒刑”。要知道,即便是司法机关,其定罪量刑也得严格遵守程序正义的要求。而此案中仅凭乡政府的意愿,就可以把人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正常法律秩序被完全破坏。大刘乡的公权强悍到如此程度,村民徐林东的私权势必陷入绝境,当地的社会安定及法治稳定又将从何谈起?
诚然,在政府权力的强大根系中,最基层环节往往是权力自我控制最薄弱的地方。但除此之外,更需要反思的,可能还是我国的精神病鉴定体制。不单如此,由于精神病认定程序不严格,一些单位机构乃至家人都可能将利益冲突者送进精神病院。个案悲剧令人激愤,但并非每一次都能进入公众视野,引起舆论关注。所以,尽快从立法上完善精神病认定的规则体系,加强对精神病认定的监督,不给公民权利保护留下规则缝隙,方是解决之道。(傅达林)
在绝对权力面前,任何不驯服者都是“精神病”?
就算徐林东有“偏执性精神障碍”,需要送院治疗,在程序上,也应征求其监护人的同意。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监护人对其进行监护。而监护人的职责就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民法通则》第17条还明文规定了监护人的排序,即先配偶,再父母,再成年子女,再其他近亲属,然后才是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情况下,才能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也就是说,乡政府根本无权将徐林东送治。医院某负责人面对徐林东的近亲属称,“家属没这个权利把他接走。”“只有乡政府才有这个权力。”如此“权力观”,既不在理,更不合法,而是严重的违法。对非精神病人的违法强制救治,并且拒绝和阻止当事人离院,已然涉嫌“非法拘禁”。
对“钉子户”的暴力拆迁也罢,对上访人的暴力截访或“被精神病”也罢,都被放置在地方经济发展或地方维稳的框架之下。发展是为了以政绩谋官帽,截访是为了以平安保官帽,本质都是为了维护官职的稳定与升迁。有了这个“正确”目的,手段的不正确也就可以不顾了。下属办事,上级问责。但下属是为上级办事,虽手段不当,上级又怎能对这样的下属问责?在绝对的权力面前,任何不驯服的人都是“精神病”,任何维护绝对权力的行为都不可究责。如果这个怪圈不被破除,“被精神病”还将继续蔓延。在基层民主、制度正义还无法期待之前,也只有舆论的聚合才能惊动更高层级的权力,查处这种种基层乱象。(王琳)
精神病院里还有多少上访者?
与原来直接把上访者送进看守所或是政府主办的“学习班”相比,送精神病院的做法无疑更“高明”,不仅程序上无违法之嫌,一旦被媒体曝光还能把责任推到医院头上。要是对方在精神病院里呆久了真成精神病人就更好了,再也不用怕媒体曝光或上级追查了。把上访者送精神病院有这么多好处,难怪会有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效仿这一做法。象徐林东这样一直被关在精神病院的正常人还不知有多少?看来卫生部在对精神疾病开展全国性监测的同时也有必要对住院的精神病人作一下调查,早日把那些正常的“精神病人”释放回家。
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被精神病”之所以会成为很多基层政府对付上访者的高招,除了权力监督体制的不健全外,关键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即使被媒体曝光,顶多放人了事,直接责任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尽管按照刑法的规定,“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从重处罚。”如果下令把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的政府领导都因非法拘禁罪而锒铛入狱,“被精神病”也许很快就会成为历史名词。(杨国栋)
剑指精神病鉴定体制
——法律空白何时填补
目前我国不光是缺乏相应的精神卫生立法,可能连如何认定精神病也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在全国各地精神病鉴定水平很可能良莠不齐的情况之下,“可能多数人都会认为精神病如何认定缺乏明确指标。” <<<详细内容
据正义网报道:近日,“被强送精神病院”事件再次强势抢夺公众眼球:湖北十堰男子彭宝泉因拍摄上访被强送精神病院事件余波未了,河南漯河农民状告乡镇府被关精神病院6年半的报道一出又旋即占领舆论高地,各大网站纷纷转载,网民也纷纷热议,几乎一边倒地指责报道中所涉乡镇府。
记者利用国内某著名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强送精神病院”,立马得到169000条反馈结果。随便翻看几页便发现近年来仅见诸报端的此类事件数见不鲜。为此,记者连线多位专家,希望能从法律视角对此类事件进行一番解析。
法律存空白送医主体、程序缺乏法律依据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客座教授卓小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目前我国《精神卫生法》尚未出台,关于精神病患者治疗和权利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仅零星散见于其他法律中,由谁送精神病人入院治疗以及送医程序尚缺法律明确规定。
“但在漯河农民上访被关精神病院6年半这一事件中,无疑地,乡镇府肯定不符合送医主体资格,因为被送者还有自己的家人,即使徐林东真有精神病,也应由其家属送医。”卓小勤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是精神病人,且在满足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前提之下,首先也应该是“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只有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卓小勤对此处“必要的时候”的理解是,“无家属或监护人,或者家属和监护人无能力看管和医疗的情况”。
记者在随后采访长期从事精神病学研究和精神病鉴定工作的旅美司法精神病专家刘锡伟教授时,他介绍说目前全国各地的精神病医院在收治病人时也都是遵循各地的不同规定,对于送医主体,有些地方的医院有明确要求,“比如上海,一般都有比较明确和正规的程序,即使病人是由政府或者单位送来,医院方面也会要求家属必须同来。”而有些地方则不管由谁送医,均可收治。
乡镇府和医院涉嫌非法拘禁?
卓小勤教授认为,“漯河农民上访被关精神病院6年半”事件中,不论乡镇府还是收治医院,都涉嫌触犯了我国刑法,强送强收均已涉嫌非法拘禁。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精神病人‘由政府强制医疗’一款,除非上面提到的前提条件都满足: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无家属监护人或家属监护人无力看管和医疗,否则乡镇府根本无权送人入精神病院。”卓小勤认为从目前的报道中可见,这几条前提条件无一成立,则乡镇府属于侵犯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故而已然构成了非法拘禁。
而对于收治徐林东的两家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和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卓小勤认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也已涉嫌非法拘禁,“因为精神病院收治病人也应遵循医学原则、遵循‘由家属或监护人’送医原则,必须经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经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确认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由其家属或监护人送医方可收治”。因此他认为,此事给当事人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医院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定正常人还是精神病人是关键
事实上,目前在我国因“正常人还是精神病人”产生的纠纷一直不断。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于兴泉告诉记者,他所关注过的类似案件不在少数,“比如,因家庭财产纠纷将家人送进精神病院者有之,因夫妻感情问题将配偶送进精神病院者有之,同样是因上访被相关部门送人精神病院者也有之。”而究竟被送医的是正常人还是精神病人往往成为此类案件的关键,而这也使得此类案件成为最难办的案件之一。
于兴泉认为,目前我国不光是缺乏相应的精神卫生立法,可能连如何认定精神病也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在全国各地精神病鉴定水平很可能良莠不齐的情况之下,“可能多数人都会认为精神病如何认定缺乏明确指标。”
对此,卓小勤和刘锡伟告诉记者:“精神病学毕竟是一门科学,有其特有的规律,只要凭着一颗公正的心,是可以辨别的。”
而从行政法的视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讲师、北大法学博士王贵松称乡镇府的做法“属于暴力、野蛮执法”,因为“公民有诉讼、上访的基本权利”。
链接
2007年,四川邻水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熊亮4年前因不服局党委作出的让其离岗培训的决定不断上访,最后被送到重庆某精神病医院强行治疗203天。
2008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
2006年,广东女子邹宜均因家庭纠纷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2009年3月,邹宜均和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中山埠湖医院以及自己的家人对簿公堂。
2004年,重庆人胡正旺利被前妻肖某和儿子小胡强行送入精神病医院并“治疗”了40多天。
相关案例
——湖北十堰两男子给上访者拍照被警方送精神病院
4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五交化公司20余名员工打着横幅,在湖北十堰市宏正酒店门前上访。十堰建设银行职工彭宝泉、报告文学作家邓复华及十堰市粮食局职工吴祖华在现场用相机、DV拍摄,随后三人随同上访者一起被十堰市茅箭公安分局带走,吴于次日凌晨5时30分许被释放,彭宝泉及邓复华随后被送往茅箭精神病医院。据彭宝泉之妻称,丈夫被送往精神病医院一事,自始至终未接到正式通知。 <<<详细内容
——上访女向驻京官员讨“情债”被强送精神病院
甘肃省武山县的孙雪琴(系化名)为讨一份感情债找到了苏北连云港,竟被灌南县民政部门以“患有精神病”为由,强行关进当地精神病院,这一关就是一年。春节前夕,孙雪琴通过好心人的帮助,给记者打来求助电话。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