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司振龙
“你想买房子吗?想!如果一下子拿不出足够的钱,可以采用这个办法:政府出50%或者30%和你凑份子,并按出资比例拥有对应的产权。5至8年之后,你只要将政府出的那笔钱还了,房子就全归自己了。前几天,江苏省淮安市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引起了全国关注。在国务院发展研讨中心组织的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值得向全国推广。这种模式在重庆是否行得通?重庆会不会采纳引进,本报记者前天赶赴当地,实地调查了这种购房模式的各种细节。”——3月17日《重庆晚报》。
印象中,如此一惊一乍开头像极“做广告”的新闻报道,连日来应是不止一次地在各地媒体目睹了。而就在一天前,笔者所在地的某些媒体朋友据称也“跑路”去了淮安。
“淮安模式”一出即这般引人注目,倒也并不奇怪。一则在上峰已明确做出,并一而再地做出,两会上更郑重做出要“管好”房子的政治前提下,作为“新形势”——关注群众尊严从住房做起,简直是必须的。二则就“淮安模式”本身来说,的确有其价值。其中,一方面可视为政府机构对公共服务职能的重拾,立志“执政为民”,倘若为民反把民都“执”成了大面积的“屋外人”实属失职。而事实上很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新型的“住房模式”,不单有着这面可见的“体恤民生”之义,淮安之举更深层的政策意义还在于理清了一个“长期潜伏”的问题。
3月10日,《新京报》报道——《江苏淮安首推共有产权住房获部委官员肯定》中的一段“据淮安市副市长刘友超介绍”原文,引如下:
2007年淮安为解决经适房“有限产权”界限不清,退出机制难以操作的问题及带来的弊端,推出了以出让土地共有产权房代替划拨土地经适房,并于当年3月正式发文实施了购房家庭与政府7∶3和5∶5的两种产权比例,9月份向第一批拆迁安置家庭供应并颁发《产权证》。2008年开始向非拆迁安置家庭供应,建立了“住房保障基金”专项用于建设回购及承担政府产权部分…(尔后)对开始时的“5年内可原价回购政府产权部分”延伸为“5-8年只增加同期银行利息”;强化政府产权部分对倒卖牟利的制约作用,让渡政府相关权利即明确购房家庭拥有全部使用权,在符合保障条件时,政府产权部分免收租金,不符合时则收取市场租金促其退出保障;目前正在努力探索通过政府引导的国有及公益性担保公司,帮助购房家庭贷款解决一次性支付个人产权部分的压力。
显然,这段由“资深知情人士”具体交代“淮安模式”来龙去脉的介绍,不言自明是相当重要的。余之所谓“长期潜伏”的问题,亦即所称2007年淮安下车伊始“为解决”的问题——也是从“经适房”到“廉租房”再到“公共租赁房”还包括部分“还建房”,总之只要政府机构参与其中其结果准会“产权莫名”——这个很普遍却很少被重视,甚至连有所正视亦罕闻的问题。不同以往也不同于许多地方的当下,以“共有产权”为先声,“淮安模式”的标本意义正在于:从一开始即围绕着产权展开,并予以明晰的界定,把深藏在“民生”之内的实质“产权”推到了公共政策制定的前台。毫无疑问,业已走出的也好,继续走向的也罢,诚为一条崭新的路子。难说是未来的“最优”,却至少是当下多条在走路子中没有最优的“次优”。然则,这第一个吃上了“问题产权”的“制度螃蟹”,何以不更令人眼前一亮而喜见呢?
对应着《重庆晚报》报道开头“这种模式在重庆是否行得通?重庆会不会采纳引进”的设问,据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没有对江苏淮安的模式进行评论,而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认为,江苏淮安这种共有产权的住房模式对重庆有借鉴意义,但是不能全盘照搬——他认为:目前住房供给最核心的问题是打破开发商的垄断,降低房价,应该鼓励合作建房,和开发商形成竞争。而我的认为是,我认为我看到了一个在理论上都不成立的“笑话”。平心而论,“淮安模式”有没有与“喜”并存的可忧之处呢?当然有。不过最核心的问题肯定不是能“打破开发商的垄断”与否,而是客观上政府行为的本身或存在着不同向度,乃至形于政策即截然相反的矛盾。
地方政府机构之与房地产行业的关系,除了国家律令下“民生”的一头之外,因财政的原因,众所周知常态情况的当称作是“经济依赖”。于此,可以表现为想方设法的“救市”之表,也可以表现为“一套房子60多种税费”之实。分税制之后,财权缩小的地方政府一直差钱是一个客观的问题。与之同步,争相或明或暗地用权力“有形的手”紧紧攥住房地产市场“无形的手”以求得发展、GDP、政绩以及有了“驻京办”还差钱,等等公共弊政,也是一个客观的问题。于此,笔者之忧有二。其一,羊毛出在羊身上,各地“共有产权”的钱起初出于何处?终而流往何处?这些不能不说很玄。尤其置于“政府财政公开”一环仍为缺失的现实语境,玄之又玄。没有钱什么事情都会发生,有了钱未必不也是。其二,“经济依赖”在先,“共有产权”在后,假如设想的是“生产”与“消费”两头都要把握住,自是可以借助计划的手段立竿见影地解决许多问题,特别是摆在眼前的“民生”问题。可归根结底,皆是对自由市场的介入,许多的行政成本是不是本可以节省?结束这样的买单,会不会只需要政府干干净净地压根就放手即可?就此来想,现今“次优”可选的“淮安模式”也终究只会是行政干预坐庄的“ 次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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