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信访制度可以说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而这一制度的存在也有其合理的一面,至少它能够使得普通的老百姓,在遇到关系到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而在正常的渠道得不到认真、合理的解决的时候,有一条有可能得到公正对待的渠道,从而也化解了一些可能的矛盾的激化,应该说这是对维持社会的稳定有好处的一项制度。

  说老实话,信访并不是一件有趣和好玩的事情,相反,从那些很少被报道出来的案例我们却可以发现,在很多地方上访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遭到非法的拘禁是平常的,送到疯人院,不疯也给你整疯的事情也不止一起,甚至让你人间消失的极端事件都发生过不止一起。

  因此,老百姓上访肯定是有原因的,而且几乎可以肯定都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且其合法权益还不可能得到公正解决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既劳民伤财,又无可奈何的方法。

  因此,对于上访问题,特别是那些上访“专业户”,应该反思的是有关部门,。是不是真的做到了“执政为民”,是不是真的做到了“三个代表”,而不是相反,把它怪罪于上访者,说他们影响了领导的工作,应该判刑。领导工作又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人民服务吗?眼面前的都不肯好好服务,还高唱什么呢?

  判刑就能解决问题吗?如果判刑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天下早就没有犯罪了。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这不是激化矛盾吗?

  因此,对于上访问题有关部门与领导应该多从自己身上去找原因,而不是把责任往老百姓身上推,那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