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才设计、天才执行的制度


蠢才设计、天才执行的制度

 

20001215日,美国著名记者托马斯·弗雷德曼在为《纽约时代周刊》所写的一篇短评中,内有这样一句话,“美国强大的真正力量,来自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这一说法,固然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嫌,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天才设计的美国基本制度体系,确实是与那片土地上的社会生态系统和社会文化群落相匹配、相适应的,也极大地保持了政治稳定和促进了经济发展,对美国崛起成为世界强国乃至世界霸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而国内许多政策法规恰恰相反,“蠢才设计、天才都难以执行”。因而,坚韧智慧的中国人,在面对这些“蠢才设计”的制度时,不得不发明出种种变通之法和应对之道,如“钻空子”,“打擦边球”,“先上车、后补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有什么样的愚蠢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取巧行为,天才设计出的制度是“玩人”,而蠢才设计的制度,活该被人“玩”!

 

远的不说,就以今年全国两会部分代表的建议或者提案为例,如果真的上升为政策法规,恐怕百姓又会发出“养专家不如养蛤蟆”的感叹了。

 

一是经济学大佬厉以宁的建议,提出了所谓“整个中国高房价问题将迎刃而解”的“高招”:房地产企业参与招标,不是报标土地价,而是报标房价或租房价,“价低者拿地”。

 

我不知道这个“高招”是拍脑门拍出来的,还是经过了严谨的博弈分析和制度演化分析?如果是后者,决然得不出这般结论。制度是“活的游戏规则”,是在各方的利益追求和利益博弈之间寻求解决之道。“价低者拿地”,开发商、中介商吃什么?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喝什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他们要么不陪你玩了,要么花样百出玩死你。

 

一年多前,我们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指出,无论是以商品价值衡量,还是用资本价值测度,国内的房产价格已远高于其价值,而市场经济中,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价格总要回归价值的,人为阻碍只是让客观规律的作用过程更加曲折迂回而已。事到如今,房价争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打压房价也只是一时之策,关键是重新设计出一套新的房产市场游戏规则,在更高层面上进行巧妙的制度安排,确保房价平稳回归。这一点,厉委员看到了,可问题是,不兼顾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开发商、商业银行、消费者、投机者六方的利益,再好的主观愿望,写进了制度,也是空谈。

 

房价问题其实很好解决,那就是创造对立面,让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成为利益对立方,即土地出让不以价高得之,而是按照小区设计方案等招标,同时实行累进制的房产所得税,房价越高,地方政府税收比例越高,这样一来,房地产商反而不愿意把房价定的太高了。新的游戏规则中,地方政府利益没受损,房地产商也少了拿地的巨额资金压力和利息支出,中央政府也有了可操作的调控手段,而消费者则可从“鹬蚌相争”中“渔翁得利”。

 

二是茅永红的言论,“自己太穷买不起房,别埋怨政府和开发商”。这位房地产大佬可能根本不懂:一个人的贫富,与他个人有关系,但一类人的贫富,则是社会制度造成的。当今中国先富起来的是些什么人?许多都是靠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鲸吞国有资产等发家的,越坏越发财,而勤劳、正直、善良的人们往往致不了富。这样病态到变态的制度,如果不变革,就会“被变革”,埋怨还算是轻的了。

 

三是张晓梅的雷人提案,“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天才和蠢才的区别,在于知道自己不会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政策和制度也是如此,一个组织,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不应当出台它实际上无力维持的制度,不管这个制度有多么的正义凌然,否则只会沦为笑柄。

 

事实上,一个国家的最高两会,出现这么多这样的政策或立法建议,也该反思反思两会代表的产生办法,是不是需要重新设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