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并非强调财富分配不均
——对“被误读的‘马太效应’”质疑的回应
赵 伟(浙江大学)
我的杂谈《被误读的“马太效应”》发表后,有多位网友发帖,指出文章所引《圣经》典故有误,甚至有热情网友将原文附上。进而有人质疑文章主题。我之开博原本是业余的,托他人管理,无意自寻争论而占用大家过多的时间,故向来不去正面回复帖子的,只是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即可。这一次显然有所不同,因为这一次涉及到一本被视为人类文化重要遗产之一的大书,看来不得不回应一下了。
关于拙文所引典故,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情节上:主人将自第三位仆人那里褫夺的财富,究竟给了第一位还是第二位?老实说,本人并非基督徒,也非天天读《圣经》者,仅以享用人类共同文化财富的心境读过几遍《圣经》,那还是多年前在异国他乡的事儿。当时读的版本虽有多个,但带回国的很少。现手头仅存一本节选本。查对了一下,发现并无大的出入。出于慎重起见,特联系了国外朋友,传来权威的英文版扫描件,比对了一下,发现我手头的那个节选本的确有误!按照权威版本(NYBSI,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说法,第一、二俩仆人的赚头一样大——都将主人托付的财富翻了一番。说具体点,第一位将5个“talent”(原文注释说1个talent 约合1千块)变成了10个,后者将2个talent变成了4个。主人的确将自第三位那里收回的talent给了第一位而非第二位。
对于引用上的这一错误,我在此深表歉意。同时对于网友及时发现并指正表示感谢!
然而即便如此,我以为该文的论点依然是成立的。我的论点是,那个典故的真谛在于强调“天道酬勤又酬诚”的理念,而非财富分配不公现象。这一点至少可从以下几个情节看出:
其一是典故本身。主人当初委托(trust)财富时,是按照三位仆人各自的能力(ability)配置的。回返后则按照仆人们管理财富的绩效及其忠诚度实施奖惩。之所以褫夺了第三位仆人的受托财富,而给了赚头最大的那位,原因交代得很清楚:那位非但未能尽心尽力去照顾受托资产使其增值,反而还对受托人存有戒心,其狡诈或不诚可见一斑。
其二是这个典故的上下文关联情节。这个典故系《马太福音》25节所讲三个典故之一,其前后各有一个典故。前一个典故题目为“十处女”。大意是,十个待嫁新娘夜间提灯等候出阁,其中五个聪明的提了灯又备了额外的灯油,最后因准时而被邀入婚宴,而五个愚蠢的未备足灯油,因临时去买油误时而被拒之门外。后一个典故的题目为“山羊与绵羊”。大意是:当主人载誉归来的那一天,将像牧羊人那样把人为两类——绵羊和山羊。令绵羊站在右边,山羊站在左边。绵羊将被邀入天国,因为他们曾行善,山羊将被打入地狱,因为他们曾不善。就前后两个典故寓意来看,也具有奖勤罚懒、奖诚与善而罚奸与恶的明确寓意。引出“马太效应”的典故,恰恰位于这两个典故之间,寓意不可能与这两个典故差的太远。这当是逻辑常识!
总而言之,就《马太福音》上述情节来看,显然看不到强调财富分配的意向,更看不到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财富分配趋向。看到的多半是如下情景:耶稣·基督预见到自己不久于人世,讲了多个典故,告诫人们善待他人,教导弟子不辱使命,完成自己的托付!不然的话,待到末日的那天就要遭报应的。
《马太福音》中主人与三个仆人的典故,显然属于此类告诫!
此外,客观地来看,《圣经》中还有一定的仇富思想,其中有句名言:“富人要进入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都要难!”若将《马太福音》中主仆典故理解为主张财富分配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则岂非褒奖富人?岂非与以上说法相悖?在我看来,实际上这里褒奖的是有才能且忠实于受托事务的人,而非富人。
出于以上认识,故此依然保留了原文主题,仅对其所引典故做了校正。一如既往,本人诚恳欢迎善意的批评与指正!当然对不善的言语也将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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