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带“标”上路不过是社会监督幻觉


周明华
2月10日,武汉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透露,武汉市近日出台公车管理规定,全市公务车即将贴上统一标识,以规范用车行为,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探索并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即在公车上贴上“公务车”之类的标识,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一制度将于年内执行。(2月12日《楚天都市报》)
   

严禁领导乱配车,乱用公车,公车须带“标”上路,一直以来,是公众的要求。但颇长一段时间以来,公车管理困局仍未扭转。而且,随着近年来特权、享受等思潮的抬头,一些官员对豪车的超配动机愈发强烈。上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数据称,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尚不含医院、学校、国企等及超编配车),每年公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
 

公车被社会广泛诟病之所以一直未见改观,根源还是约束手腕乏力。诸如成都、保定等地推出的公车带“标”上路,仍是一种监督幻觉。要么 “小标”不显眼,公车让公众无法监督;要么“标上”无投诉电话,看到私奔的公车也无从投诉;要么有举报电话,但往往是有投诉无应诉。这诚如武汉市市长阮成发所称的那样,武汉市行政投诉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受理的430件有效行政投诉中,对公务员不依法履职、相互推诿等不作为方面的投诉达275件,占到三分之二。
 

其他地方估计也好不到哪去。投诉也罢,举报也好,投诉中心的“回音壁”会经常清空的,至于及时处理这些多如牛毛的投诉,不仅疲于奔命,还无机制助力。所以,这些带“标”上路的公车,看起来像是被社会监督的眼睛给盯上了,实则“眼力”不济。此非笔者臆断,近年来,全国各地传出公车“带标”上路的消息后,有谁见过因违规上路而被举报后处理的案例?之所以未有,恐非“官人”惧怕外部监督?多半还是我们的举报体系偏弱,百姓“审举报疲劳”了。
 

况且,处理违规公车的机构本身便与“私奔成性”的公车主子是一根藤上的两个“酸瓜”,只是“酸性”不同罢了。到底在我们的制度肌体里是哪根“筋”断了,让公车乱配、私用到此等地步?我认为,不外乎还是我们的监督机制未将权力装进笼子里。不仅外部监督长期缺漏,而且内部监督形成虚同。由于公车的长期失监,伴之而生的“特权意识”便不断膨胀,使得公车堕落为攥利、显阔、私用的工具。一些人干上一级领导职位,我们的制度和观念不是想着提高他一级服务水平,而是紧跟着加长一截专车长度。
 

所以,亟待上路的不是公车之“标”而是革新之“本”。只要革新意识跟上,监督公车之策可谓俯首即拾。比如,为了一扫社会监督公车私用之疲,不妨将“老子监督儿子”的形态打破,引入独立于公车配备与公车派用利益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监督。该机构面对社会举报,才能廓清利益纠葛,让每一份公众所举报的公车违规都得到严处。这样,社会监督的巨大威力才能被调动起来,任何违规公车都将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