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黄光裕妥协是贝恩的最大选项
黄光裕夺下了陈晓手中的那把刀,最终没能真正扳倒陈晓,虽然口里说双方打了个平手,心里却必然是五味杂陈,好不开心,因为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而且自己还处于大股东地位的国美还在别人家手里揣着,这就像是一个母亲,自己的亲生孩子被别人抱着不许碰一下,换了任何人都难以接受。这一点,从人性角度而言,实应该抱着换位思考的态度去理解黄光裕。
黄光裕在9月28日的陈黄对决中处于下风,贝恩的作用自然是“功不可没”的。我想贝恩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事出有理,情有可原,因为,假如这时候完全站到黄光裕的阵营中,对自己的利益实在是难以真正获得保障。因为贝恩的利益兑现是有时间期限的,假如这时倒向黄光裕一边,国美的经营落入非专业经理人手中,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陈晓及现有职业经理人团队不管站在哪一边,都还算是专业团队,能够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维持一定的水平或是达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但是,也正因为贝恩作为资本投资者,是要在一定时间里寻求资本投资的获利退出的。假如贝恩资本不与黄光裕达成某种协议,股东斗争持续下去,一方面必然不利于国美的持续健康经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也必然会被投资者所抛弃,贝恩也就很难获得投资溢价了。另一方面,贝恩资本在要退出的时候,如果不能获得黄光裕的支持,那么也必然无法顺利退出,最终的投资收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综合这两点,贝恩在第一轮决绝站到陈晓一边后,在最后的日子里,需要做的就是寻求与黄光裕一边的顺利妥协,以确保自己能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里顺利地获利退出。而这一妥协的基本内容应该是抛弃陈晓,留下未与黄光裕交恶的职业经理人继续有效管理国美,这样撇去了黄光裕的心头痛恨之人,又能保证国美的经营管理。当然,陈晓已经在第一次对决中取得了体面的胜利,即使日后被贝恩抛弃,退出国美,心里也应该没有什么遗憾了。反正也是小股东,适当时候抛售自己手中的股票,完全退出国美,也是一个适宜的选择,没有什么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