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贾宝玉,仿佛老天爷怕他形单影只,于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他忘掉了,其实自己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否则天上掉下的林妹妹,怎么会看上他呢?他总自贬为须眉浊物,其实在混沌的人间,他跟林妹妹一样,已算干净得不能再干净。爱林妹妹的人,本身就是爱干净的人。像他怎么爱干净的人,又能脏到哪里去呢?《红楼梦》里,就他们俩人像是有“洁癖”似的。两个同样有“洁癖”的人,才能走到一块去:不会把对方的正常当成病,也不会把别人的病当成正常。]
《红楼梦》里贾宝玉林黛玉都有“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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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
四大名著,《三国演义》由汉末之乱引起,《西游记》以唐玄奘去西方取经为线索,《水浒传》描写宋朝的宋江农民起义,如果它们对于今天相当于前天或大前天,《红楼梦》的时代背景,清朝乾隆盛世,则要近一些,相当于昨天的事情。四大名著像四个兄弟,《红楼梦》是最年轻的。而且《红楼梦》的主打戏就是年轻人的爱情,这部书无形中增添了几分青春与梦想的色彩,也就显得加倍年轻了。贾宝玉与林黛玉似乎一直“拒绝长大”,《红楼梦》不是通俗意义上的长大小说,更像一部“拒绝长大”的书,以坚守童话的宝玉与黛玉,表现青春的固执与叛变。他们宁愿死去或出家,也拒绝向成人社会,向成人社会的世俗法则投降。他们真的没有长大,因为他们接受了“拒绝长大”所要支付的昂贵代价。
可读者喜欢的,偏偏就是这真的长不大的宝玉与黛玉。如果他们长大了,像薛宝钗一样成熟世故,就不是贾宝玉与林黛玉了。还会这么讨人喜欢吗?还会让读者哭,让读者担心,让读者牵肠挂肚吗?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林黛玉像薛宝钗一样会讨周围人欢心,她就不可能讨得读者喜欢了。读者喜欢的,正是那个一点不势利,质本洁来还洁去的林黛玉。那个与世俗社会的游戏规则格格不入的林黛玉。虽然,对于她反抗的那一系列规则或潜规则,我们自己也不得不遵守,但我们还是会敬仰敢于拼个鱼死网破的人。欣赏林黛玉的人,心疼林黛玉的人,还是有大希望的。
最心疼林黛玉的,莫过于贾宝玉了。贾宝玉对林黛玉的心疼,已非一般意义上的怜香惜玉,更来自于敬重。他敬重这个弱女子身上非同凡响的人格魅力。他甚至还从中源源不断地汲取了勇气。如果不曾遇见对方,他或她可能都很难如此顽强。偏偏还是遇见了。他或她相信自己并不是孤独的,两个孤独加在一起,就不是孤独,而是力量了。
贾宝玉与林黛玉,成为彼此精神上的惟一“援军”。不管林黛玉生前还是死后,贾宝玉都坚定地站在林黛玉这边!不惜与整个世界闹翻。他不只是在捍卫林妹妹,也是在捍卫自己,捍卫自己的价值观。别人眼中的真,在他和林妹妹眼中是假的,别人眼中的假,在他和林妹妹眼中偏偏是真的。只要林妹妹认定了的,贾宝玉相信自己也不会看错。
贾宝玉信任林黛玉正如信任自己,贾宝玉心疼林黛玉正如心疼自己。所以林黛玉受伤,他也受伤了。林黛玉死了,贾宝玉的心也死了。
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贾宝玉应宁国府邀请过去看戏,放花灯:“谁想贾珍这边唱的是《丁郎认父》、《黄伯央大摆阴魂阵》,更有《孙行者大闹天宫》,《姜子牙斩将封神》等类的戏文,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甚至于扬幡过会,号佛行香,锣鼓喊叫之声远闻巷外。满街之人个个都赞:好热闹戏,别人家断不能有的。宝玉见繁华热闹到如此不堪的田地,只略坐了一坐,便走开各处闲耍。”贾宝玉像贾府里的闲人,不仅身子闲,心也是闲的。
能够把繁华热闹视为不堪,也只有贾宝玉与林黛玉二人了。其他人,追求繁华热闹还来不及呢。热闹的人追求更热闹,嫌自己不热闹的人也热衷于看热闹,其实,又有几人看透了热闹?像宝玉与黛玉这样看穿了繁华热闹的人,才会觉得繁华热闹难以忍受。他们才是贵族里的贵族,真正的精神贵族呢。不依靠浮华排场撑面子,不依靠虚荣心而活着。他们的心事与芸芸众生相反,注定是冷清的,秘而不宣的。
大家都在逢场作戏找乐子,此刻宝玉干嘛呢?他出了二门,见一个人没有,忽发联想:“这里素日有个小书房,内曾挂着一轴美人,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那里自然无人,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须得我去望慰他一回。”想着,便往书房里来。
若把他的心事讲给那些图热闹的人听,会遭到笑话的。可他偏是这么想的,还这么做了,而且很严肃地想,很认真地做。贾宝玉是大观园里的诗人啊。诗人才会有这种傻得可爱的想法与做法。俗人想这么傻还傻不起来呢。即使傻了,也不会显得可爱。贾宝玉的可爱之处,就在于有那么一点点别人做不到的傻。这种诗意的傻,比旁人的精明或小聪明是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智慧。俗话说大巧若拙,大智若愚嘛。
就这一段,脂砚斋评点得精确无比:“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目未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今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更为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余阅《石头记》中至奇妙之文,全在宝玉,颦儿至痴至呆囫囵不解之语中……”
贾宝玉与林黛玉,当仁不让是《红楼梦》的男女主角,这两个情痴,在别的书中找不到重样儿的,在书外的世界也很难有替身。他们彻底是曹雪芹创造出来的。
有了这两个了不起的人物,作为原创者的曹雪芹也更了不起了。他如无一点痴心。又如何渲染出宝、黛的痴情。正如贾宝玉永远站在林黛玉这一边,曹雪芹置身书外,但从情感上也很明显站在宝玉黛玉这一边的。
评点《红楼梦》而出名的脂砚斋,同样如此。他对曹雪芹的笔墨赞赏不已,也就等于站在宝玉与黛玉一边。他多次夸宝玉是今古未有之一人:“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脂砚斋夸贾宝玉,常常下意识地拉过林黛玉,用的昵称颦儿,来一起夸。可见在他心目中,宝玉与黛玉分不开的。都高于常人一等。二人的个性也颇有相似之处。堪称绝配。让人无法顾此失彼。
对于贾宝玉,仿佛老天爷怕他形单影只,于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他忘掉了,其实自己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否则天上掉下的林妹妹,怎么会看上他呢?他总自贬为须眉浊物,其实在混沌的人间,他跟林妹妹一样,已算干净得不能再干净。爱林妹妹的人,本身就是爱干净的人。像他怎么爱干净的人,又能脏到哪里去呢?《红楼梦》里,就他们俩人像是有“洁癖”似的。
两个同样有“洁癖”的人,才能走到一块去:不会把对方的正常当成病,也不会把别人的病当成正常。
无条件的爱,就是浪漫。浪漫的爱,既是青春的盛宴,又是青春的酷刑。盛宴必散,散对不想散的人来说就是酷刑。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生死恋,并不是孤例。梁山伯与祝英台也如此。黛玉葬花。又被花葬了。梁祝却双双化蝶,以来世的希望证明爱对死亡的超越。相爱的人会死,爱却不会死的,爱高于生死,这是真正的精神恋爱了,不沾染一点儿尘埃。
在西方文学史上,与《红楼梦》相类似的,莎士比亚写过《罗密欧与朱丽叶》,歌德写过《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以自杀或死亡来衬托爱情的激越,可谓有多美就有多危险。《红楼梦》千条路万条线,无形中都突出“少年宝玉之烦恼”,黛玉对宝玉的爱简直是自杀式的爱,是一种慢性自杀,导致自身像灯油一样快速燃尽了。
我们为什么还敬佩黛玉呢?因为我们做不到。做不到并不代表我们不欣赏:我们承认爱情的最高形式就是无法自控的燃烧。这种自燃造就了俗世间难得一见的强光与大热。爱情离悲剧近一步,也就离神话近一步。不敢爱的人们同样需要爱情神话的慰藉。甚至,更需要别人的爱情来给自己取暖。
在这一点上,大多数人都比宝钗强不到哪里。宝钗懂得用理智来给爱情降温,直至将其变作性价比的换算。她爱宝玉这个人,更爱玉身上所附加的社会价值,物质利益。后者比前者更能满足她的虚荣心乃至现实诉求。
这就是我们自己的悲剧:从审美的立场上,我们都会像贾宝玉一样欣赏黛玉,站在黛玉一边,一旦不是作为旁观者,而作为当事人,我们又能理解宝钗了,又会像宝钗一样考虑问题。等于是同意宝钗的观点。
我们自己的悲剧,其实比宝玉与黛玉的悲剧更为可怜。我写林黛玉的一系列文章在新浪博客连载时,一些网友就留言:林黛玉很美,但不适合做老婆。是啊,他们肯定觉得薛宝钗更适合做老婆。林黛玉在许多人眼中天生只是“恋爱动物”,不适合柴米油盐的婚姻。他们,甚至也包括我,看的没错。
可贾宝玉为什么不这么看呢?贾宝玉为何只想娶林黛玉,恨不得生生死死在一起呢?这正是贾宝玉卓然不群之处,轻实务虚的人生价值观使然。这,也正是我们这等俗物做不成贾宝玉的本质原因。我们活得太清醒了,跟薛宝钗一样清醒,做不成红楼梦的。
薛宝钗不只代表她自己,还代表着除贾宝玉与林黛玉之外的几乎所有人,包括你我。
正因为有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红楼梦》这部书才是年轻的。贾宝玉与林黛玉不会变的,不会老的,《红楼梦》永远是年轻的。如果少了这俩人,《红楼梦》就不算“青春小说”了,而彻底变成市井小说。就没有浪漫主义的升华,而是现实主义来,现实主义去。
贾府里里外外的人,跟我们周围的人似乎没啥两样呀。我们周围,该有的都有,只是少了贾宝玉与林黛玉两个人。可他们俩,才是《红楼梦》的魂啊。我们的时代,已丢了这样的魂。
我们每个人都有过青春。可我们每个人都下意识地剔除骨子里贾宝玉或林黛玉的“遗传基因”
:这种太不现实的魂,在现实中很麻烦的。只有在读小说,看电影时,我们才不用克制对浪漫的渴望。远远地向那种超越现实的诗魂致敬。可我们并不希望它真的落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一代又一代读者,对贾宝玉与林黛玉所抱的复杂感情。唉,我们好歹对贾宝玉与林黛玉还是有感情的。因为他们身上,有着我们做不成或不敢做的那个自己。与贾宝玉与林黛玉相比,岂止是薛宝钗显得少年老成,我们,也好像从未真的年轻过。
贾宝玉与林黛玉在书里大喜大悲时,也就十五、六岁光景。他们置身其中的那个时代,以及曹雪芹写《红楼梦》那个时代,清朝乾隆年间,对于我们已算古代了。贾宝玉与林黛玉,乃至写《红楼梦》的曹雪芹,评点《红楼梦》的脂砚斋,对于我们,已算古人了。可他们还是比我们显得年轻,比我们更富有感情。
我们,终究只算一些未老先衰的读者,翻开《红楼梦》,企图重温自已好像有过,又好像从未有过的青春。真正的青春,已被贾宝玉与林黛玉带走了。我们的青春缺少梦,只不过是一些边角料。好梦都被别人做完了,都被古人做完了。
我们拿前人的梦来欺骗自己,来隐瞒这样的事实:在一个过分现实的时代,我们已不敢做梦了。已不会做梦了。我们丧失了做梦的能力。做梦原本该是青春的专利啊,没做过梦的我们就像从没拥有过青春。
我也不会做梦了。只好在这里,像个落伍的算命先生一样,替古人担忧,为海市蜃楼的红楼解梦。没做过梦的人来解梦,你能相信吗?最好还是别信吧。贾宝玉与林黛玉,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或者说,我们离贾宝玉与林黛玉,离他们做过的那个梦,越来越远了。
【待续】
《北京往事》洪烛著
周一渤 摄影
广东省出版集团 花城出版社
2010年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