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富”的一种形式是高税收,即一次分配中,国家拿走的部分偏高。这种情形好不好,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国家财政支出的主要部分,是不是用于民众普遍受益的方面。目前的问题是:国家财政,更多地用于经济建设、行政支出、少数人受益的楼台馆所建设。
二、“国富”的另一种形式是国企大量占用资源和财富。这种情形好不好,也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国企所起的作用对民众有无明显的好处。目前的问题是:国企高速发展只是带来了资产的增长,并没有更多地上缴给国家,更别说分配给普通民众。国企的垄断,并没有很好地担负起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反而任意收费、涨价、所要国家补贴。国企,本应以投资者利益、社会民众利益为先,而今某种程度上却是企业员工福利为先。
三、“民富”的一种形式是人均收入水平的高速增长。这种情形好不好,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是普遍地增长,还是高收入者群体、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情形下的增长。以平均数而论的“民富”并不可取,因为普通民众共享受益程度低。
四、“民富”的一种形式是民众收入水平的普遍高速增长,但却承受着高价格水平(高房价、高通货膨胀率),同时承受着高生活压力。普通民众的心态恐怕是:这种情形的“民富”不要也罢!
所以说:国富民富非关键,真共享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