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颁布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另一种利用方式。作为“专款专用”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其他用途一直是社会上争论的一个问题,支持者认为其可以提高大量处于闲置状态的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反对者则担心将给住房保障带来风险。
对此,笔者我投支持一票,支持广西政府的英明举措。试想一个人得了重病,无钱医病就会有生命危险。那么是房子重要还是生命重要?我想,大多数的民众会选择生命。生命不存在那么房子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部分闲置,通货贬值一直是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广西的做法为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利用,切实盘活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从公开的信息中,我们知道目前还有重庆,广州,西安,秦皇岛等地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期盼山东也尽快出台类似的规定,让山东的人民得到更大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