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陈绪国

 

911日,这个美国人永远忌讳的黑色日子,成为台湾“总统大人”陈水扁及全家人和幕僚们永远忌讳的“黑色星期五”。

11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就陈水扁所涉“机要费”贪腐案等多起弊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陈水扁贪污、洗钱、受贿、伪造公文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新台币2亿元。扁妻吴淑贞同样罪名同样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新台币3亿元。全家被判罚款8亿元。扁子陈致中、扁媳黄睿靓及其他亲属、幕僚同样受到刑罚伺候。(广州日报2009-9-12 A3版,南方都市报2009-9-12A0405版)

中国有史以来“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权尊于法,权大于法,几成潜规则。秦统一以后,建立皇帝威权制度,使皇权制度化、法律化、威权化,皇帝握有国家最高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作威作福。同时,皇帝“口含天宪”,又是法律之所出。汉武帝时,廷尉杜周在答复“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为狱”的指责时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权尊于法,权大于法,是封建专制主义制度所决定的,是一切暴政的渊源。阿扁身为台湾“总统”,是天子级大人物,也想以身拭法,也想权尊于法,权大于法,结果被铁面的台湾检查官、法官打得落花流水,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外国历史上同样是罕见的。

“总统总是靠不住的”—几乎全世界的人都这样认为;“总统总是不坐牢的”—几乎整个地球村的人都这样认为。韩国、菲律宾、泰国的总统一个个地前腐后继,但鲜有蹲大狱的。据说,菲律宾前总统马克斯贪脏高达60亿美元,后来竟然以养病为名,在众目睽睽之下到美国阿拉斯加去一呆就是好几年。后来,马大人死在了美国,那大把大把的美钞存在瑞士银行睡大觉。秘鲁前污点总统藤森,在司法调查期间逃回日本,一去不复返。今年的韩国前总统卢武铉被检查方逼急了,干脆来个跳山自杀,一了百了。

“刑不上大夫”是封建社会权贵大于法律的标本。“刑不上总统”是所谓民主社会的潜规则,总统豁免权甚至写进了西方民主国家的宪法之中。韩国的全斗焕、卢泰愚、卢武铉是在御任以后,才被提起追查的。而阿扁是在未下台之前,就对他进行了密集性调查,他的太太阿珍就被起诉了。我们看中央4台海峡两岸的节目时,看到了台湾检方、法院、司法的效率特别的高,而不畏权势、将案件一追到底的决心始终不渝。台湾司法部门的效率和铁面无私堪称全世界的楷模。

台湾的“世纪审判”,从2006113日台湾高检署宣布机要费案侦结,扁妻等被确定提起诉讼,到昨日的正式一审宣判,走过了将近3年时间。昨日的陈水扁判决书竟然长达1200页!所有审理过程,总是夺人眼球,扣人心弦,全世界65亿人无不感动之至。

在我们盛赞台湾伟大的的民主、伟大的的法制之时,高兴之余,不免徒生一丝严重的悲凉与失落感。前几年,国际上有个公告,说全世界196个国家和地区中的清廉指数,中国方面,香港排行第30名,台湾排行第36名,中国大陆排行第70名。这样说来,中国的贪官污吏比例远远多于香港和台湾,而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远远落后以上两个地区。

中国还有多少大贪官逍遥法外?中国大陆什么时候能够取到台湾的民主与法制的真经?

中国大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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