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公民权益


纳税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常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中国的税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时代鲁宣公实行“初税亩”从而确立土地私有制时才出现的。”

   “税收作为国家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用收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等事业.”

纳税人定义:“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在中国,纳税人包括:①全民所有制企业。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⑤私营企业。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交纳税款;向税务机关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接受税务检查,并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补充定义: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主体包括两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并且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

问题:

1)与纳税义务相匹配的纳税人权益有哪些?又是如何具体兑现的?

2)纳税人为了子女享受更好的教育,放弃享受义务教育是否可以减免个税?

3)纳税人创造就业机会(比如使用家政服务)是否可以相应减免个税?

4)纳税人履行慈善援赠如何减免个税?

5)纳税人无固定长期就业合同如何完税?再失业后如何补偿?

6)纳税人依照国家规定养育后代可否有政府给予的牛奶费补贴?

7)纳税人是否有权过问所缴纳税款是如何使用的? 能看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