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最大的悲哀和无奈:跟着腐败走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和复杂的话题,按照潜规则的要求,不知道不能乱说,知道了更不乱说。原本不打算说,但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感觉很多律师对行业现状严重不满,却不知道导致这种现状的真正原因。所以,还是鼓起勇气说上几句。
  
  三十的来,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是有目共睹,是不争的事实。但问题也由此而来,无论做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能做大做强的几乎无一例外地是中跟着腐败走过来的。平日里在台上看着那么多功成名就的律师在侃侃而谈,其实是在听着一个腐败分子或腐败的帮凶在说话,背后的辛酸和无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从北京的张玉栋律师和商务部条法司郭京毅的勾结就可以窥见一斑。在此,我们还是先说结论,再来说成因。
  
  三十年来,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也是不争的事实,全体中国人民都在经济的水涨船高的发展中获得了好处。但是经济发展带来一个负面的影响,也是最坏的影响就是腐败。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腐败的温床和载体到底是什么?
  
  当然,首先是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那些所有权不清晰的资源和财富,这也是经济改革的另一个起点,由于缺乏经验和法制支撑,在设计之初对这部分财富的改革是不设防的或者是设防力度不够。政策和体制的落差造带来的财富效应,让“春江水暖鸭先知”的一群人,首先平白无故地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导致某些拥有特殊地位和权力的,首先从此开始,把看似“无主的财富”收归到自己的名下,成为私有财产。“圈钱运动”一直是与改革同行的副产品,改革的力度越大,圈钱机会就越多,空间也就越大。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催生的批文和批条经济,仅仅是个开始,有些人通过批条和批文,利用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差价,快速圈钱致富,培养和造就了大量的显贵。这是一群在体制改革首先捞到好处的人,绝非一般的人可为。是什么人,大家都心知肚明,无须多说。
  
  其次就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制,这个也不用细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制让多少人发了财,只有天知道。其过程涵盖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全过程,从国企的关停并转到抓大放小,以及兼并、重组、破产及上市过程中,人为的操作不知道有多少人从中发了大财。
  
  再者,当体制的资源和国企的财产被瓜分得差不多的时候,这些又把把眼光盯住了老百姓的口袋,利用股票上市和金融工具,轻而易举地把普通老百姓的血汗钱变进了自己的腰包,通过上市圈钱。
  
  最后,把目光盯上了子孙万代,打起了资源和矿藏的注意,通过种种手段,穷凶极恶地把地上地下的矿藏和资源,变成了自己的财富。
  
  “圈钱运动”的目标无非有三,国库和国有资产,老百姓的口袋,子孙后代。在这过程滋生的腐败和权钱交易,比比皆是。在此过程中,如果律师能参与进去,并且为圈钱带来好处和方便,必然就会成为首先富起来的律师。无论是改制、上市、兼并还是重组、破产等等,只要有能力和实力参与进去,好处自然是大大的。
  
  以上的过程造就了多少亿万富翁,让多少律师捞了多少好处,都只有天知道。而且这都是有着特殊背景和资源的人,并有能力在改革的步伐中先知行觉。就在深圳,有的公司如果让他花五万、十万的,正儿八经地请一个律师做法律顾问,他们不干,却偏偏要花几百万元到北京去请一个律师,而且根本就不做什么正经的法律顾问服务,就是往部里送送批文而已。对此,那些草根和平民阶层出身的律师,自然只能可望不可及了。从已经披露的北京律师张玉栋的案情来看,他们的方便也是有代价的,是以权钱交易的腐败为基础的。
  
  “圈钱运动”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也让一部分律师富了起来,尤其是让北京的一部分律师先富了起来。如此权钱交易口子自上而下地被打开了,大有一发而不可收之势。于是就应验了一句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阎王吃小鬼。”大量行政机关和部门,从集体腐败开始,打开了个人腐败的大门。起点就是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赞助,目标群当然首先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然后发展到民企和私企及普通百姓个人。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钱哪里来,从银行来;民企、私企的钱从哪里来,从国企来;普通老百姓的钱从哪里,从血汗中来。于是,在改期开放过程中就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生态链,这是一道非常有意思的历史景观,也许只有在这个历史契点上才会形成的景观。
  
  笔者是1997年进的某国有银行工作,主管法务工作。从大量的信贷业务来看,大部分的企业在贷款后,根本就没想过要还,能拖则拖,能赖则赖,于是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在清理银行货款时,发现很多以国企和政府部门办理的公司和经销部、服务部的贷款,他们从银行贷来的钱早就被瓜分了,从来就没想过要还,从法律上说应该有主办的国企和政府部门来承担责任,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基本套路是:贷款五百万,送一百万、还一百万(利息),吞三百万。一开始还还利息,过一段时间,连公司的影子都找不到了。
  
  于是,银行就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当时法院的执行难,首先是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开始的。
  
  那么清贫的人民法院的法官怎么办?顺理成章地就只能吃律师了,吃当事人。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阎王吃小鬼”的规则的作用下,律师和当事人自然也就成了法官和法院的小鬼了。
  
  前不久,有一位吉林省高院副院长张文显在今年“两会”期间讨论“两高报告”说:确实有一些律师利用与法官的同学、朋友、熟人的关系,他们不是打官司而是拉关系,更有少数律师与法官交往心存不良,当事人通过律师向法官行贿。这说的是事实,但只是一个片断,缺乏对全貌的了解。所以,被媒体以《法官被拉下马,坏事者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一文发表,于是引来的非议。
  
  笔者查了一下张文显的经历,发现他纯粹是学院派的,而且仅仅是一个法理学方面有些造诣的人,也许面对中国现实的司法实践还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正如一个画家的所有的功力都在一纸和笔墨或油彩上,根本就不懂工程力学,居然可以担当百层高楼的设计师和总指挥,说话、做事让人费解也总不可避免。
  
  现在基本的事实是:大量做传统诉讼业务的律师,想巴结上法官只愁没有门路。无法想像一个案件到了法院,对方在想方设法与法官沟兑,如果另一方无所作为结果会怎么样。这种现状是基于某种现实,也是基于某种心理的作用。但是,哪个成分比较高,上过法庭的律师自然心知肚明。
  
  现在表现上看,是个别法官律师在出问题,更严重的不仅仅于此。笔者从法院中出来,感觉最令人担心的不上个人腐败,而是集体腐败,而且这种腐败已经从皮肤到了肌肉,甚至到了骨骼。法院连看大门的都懂得如何利用“资源优势”进行腐败,这能不让人担心吗?
  
  至于法院和法官是如何从一个清正廉洁走向“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以及到后来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笔者有着亲自经历为依据,当年的同学、同事、兄弟姐妹都还在法院从事各种工作,她们如何在生活、如何在工作笔者心里自然有本帐,在此还是不说的好。
  
  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和阅历,对法院二十五年来发展和演变的路径和轨迹了然于心。自然由此而产生的就不仅仅是担心了,而是恐惧。所以,自从离开法院后,就不想再和法院打交道,也正因为如此才逼着自己走专业化发展之路。目的只有一个,自己是干干净净地来到这个世界,应该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笔者无论做法官还是律师,都坚守一个信念,就是绝不让一分不干不净的钱进家门,自己和家人只用干干净净的钱。
  
  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信念和选择,不能代表所有律师的信念和选择。毕竟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要生存要发展,面对现实个人力量又能如何,清平的世界永远都是理想中的境界,而不是现实的境界。大部分的人在其人生过程中,都只能被动地接受和顺从,是幸也是不幸,不幸中更多的是悲哀和无奈。
  
  三十年来,中国律师最大的悲哀和无奈,莫过于跟着腐败走。
  
  邱旭瑜律师
  
  2009年8月30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