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面积计算方式应该“全国统一”


  住房面积计算方式应该“全国统一”

  盛大林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据称,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开说不清楚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购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而经适房和两限房在招标建设单位时,市发改委已先期按照建筑面积确定了房屋销售价格,销售时不会出现多算公摊面积提高房价的可能,因此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据8月26日《京华时报》)

  人们从媒体上经常看到各地的房价以及对比:哪个城市的房价多少,哪些城市比哪些城市的房价高,等等。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各地的住房面积计价方式是不一样的,比如广州等城市早就实行“套内面积”计价了,而上海等大多数城市则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因此,在实行不同制度的城市之间进行简单的价格对比会产生偏差。

  两种计价方式肯定会产生两种不同的价格,以“套内面积”计算的房价肯定要高于以“建筑面积”计算出来的房价;不过,每套房屋的总价大体相当。但,以“套内面积”计价有一大好处,那就是可以避免公摊面积方面的争议,购房人可以更容易地了解真实的面积、也更便于监督开发商。令人不解的是:北京市在推行“套内面积”的同时,却在保障性住房上保留了“建筑面积”的计价方式,从而形成了“一市两制”的局面。

  北京市住建委解释说,经适房和两限房在招标时,市发改委已经按建筑面积确定了房价,销售时不会出现多算公摊面积的可能。这话未免绝对了。即使权力能够确保公正,保障房的购买者难道不应该更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真实面积吗?一个明显的弊端是:实行“一市两制”之后,保障房和商品房不便进行价格比较了——仅从数字上看,经适房或两限房可能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实际上可能相差无几甚至出现“倒挂”,那些不知道“一市两制”的消费者甚至会被误导。因此,既然商品房计价已经“改制”,保障房也应该跟着改过来。

  推而广之,全国所有城市的房地产计价方式也不应该两种制度并行。因为“一市两制”的弊端在全国范围内同样存在。为了消费者比较和监督的方便,也为了政府部门统计和决策更科学,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该下发文件,统一全国的住房面积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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