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和东盟合作的战略意义与所面临的挑战
中国政府15日与东盟10国继2004年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和2007年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之后又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这一积极推进合作开放的举措在今天必定会引起海内外高度的关注。
众所周知,随着美国引发的全球金融大海啸对国际金融市场和全球金融体系的冲击开始不断减弱,各国着手刺激经济尽快复苏的计划也在不断推进。但是,令人不安的是,中欧和中美的贸易交流改过去的繁荣态势,在欧美不断升级的对中贸易摩擦中开始拉响了“萎缩”的警报。表面上看,世界经济失衡的格局由于中美和中欧贸易逆差的规模在缩小而得到明显的“改善”,可实际上,欧美这种人为的去全球化的保护主义做法,不仅导致了全球有限的资源没有达到最佳配置的效果,而且也不利于处于发展阶段的新兴市场国家提高内需水平所需要的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更不利于欧美国家普通阶层通过降低消费成本来摆脱危机对他们财富造成的负面影响。
今天,作为东盟国家重要的出口依赖地中国,并没有像欧美国家那样为了保护自己企业的生存环境,刻意去限制竞争、限制进口,以寻求自己国家形式上的贸易收支“平衡”,相反,今天中国政府同样“逆流而上”,“知难而进”,和97东亚危机爆发时为了避免东亚地区为了促进自身的出口而人为地进行恶性的货币贬值竞争,中国政府依然做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举措一样,今天我们照样没有加入欧美保护主义的浪潮,而是进一步推进东亚投资自由化的合作进程,以此表达中国政府和东盟国家的政府一起,即使在今天危机困扰的环境下依然互相之间坚持自由贸易和投资的开放心态和互利互赢的发展理念。于是,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这种合作模式的推动下,必然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经济效果:
首先,能够摆脱发达国家目前单边主导的WTO合作模式,而以东亚这种切合各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所推进的互利互赢的自由贸易和投资方式能够产生如期的效果。因为,WTO框架下贸易和投资协定在目前东西方发展阶段截然不同的情况下要采取一样的标准,确实不利于像东亚和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国家的产业升级和转型,于是,对发展中国家这种“不配合”的行为(事实上无法配合)而采取“报复性”的制裁措施(贸易或投资保护主义)更是破坏了互相之间协调解决的合作基础。中国和东亚之间发展差距较小,这些年来产业分工格局不断趋于稳定(中国从东盟进口生产要素资源和中间产品,然后在本地加工和再创造,最后我们将商品销售到欧美市场),互补特征日益明显,采取东盟自由协定的框架推进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合作,一定会起到弥补WTO框架很难做到的“互利互赢”的作用。
其次,中国在今天危机中提供东盟国家克服出口困难的外部环境,这有利于推动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信赖关系,有利于最大限度利用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和活力,也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虽然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出口和投资比起东盟国家对中的贸易和投资,无论从绝对的规模还是人均的规模来看,都是我们在为他们“提供”财富,但是,与东盟签订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协定,由于互相之间都给予了对方应有的“市场经济地位”(中美贸易的不对等还表现在美国没有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所以,至少会带来中国“边境贸易”活跃,由此会使我们“泛珠三角”经济圈能够尽早摆脱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出现的增长困境。另一方面,对东盟的“贸易逆差”也有利于今后我们在这个地区率先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以及有利于中资企业今后去大范围地打开东盟国家的市场以降低其国内的生产成本和由于贸易摩擦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尤其当中国的要素市场的竞争力(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能力)随着要素市场不断和国际市场接轨的程度加大以及人民币升值的步伐加快会而日益降低,于是,建立多元化的生产和贸易基地也会像当初日元升值迫使日资企业进军海外一样,迟早也会摆到中资企业决策层的面前。
第三,随着自由协定的签订所带来的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良性竞争效果的扩大,有利于中国加快制度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也有利于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为发挥WTO合作机制的效率而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我们不能否认,东欧、东亚和拉丁美洲的新兴市场国家在参与欧美主导的国际化进程中所经历的惨痛的危机教训。也就是说,在一个市场扭曲的国家中,要追求和成熟市场一样的经济效果,即获得市场完全竞争所带来的不断增强的财富效应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同等的竞争能力和竞争机制对改善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和制度环境反而比和发达的市场国家之间处于“不对等的竞争”格局更加有效,更加“深入人心”。
当然,由于互相之间都意识到到自己国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所设定的“保护壁垒”,在某些方面要明显高于WTO的协定,所以,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互相之间在对方国家的贸易和投资的经济效益和实际规模,更坏的可能性是国际游资利用这个开放的渠道,混进中国资产价格被暂时高估的资本市场,造成中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加大。另外,由于中国和东盟的合作模式并没有被韩国和日本同时接受,而缺乏东亚经济核心成员日韩的加盟使得它推动这个区域的贸易和投资的效果有所影响。日韩国内对中国持有“威胁论”的政客(有时我们很难指责这种出于国家民族主义的“爱国”立场)反而负面解读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合作会挤出他们在本地区的影响,他们会利用自身在国内的影响力,制定各种不合理的对外经济政策,形成日韩中互相之间共同“争夺”东盟以“抑制”对方发挥“主导权”的格局,比如,比中国承诺的“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建立提供的150亿美元信贷和总额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等的做法更加“优惠”的条件(但不一定切合国内的经济发展的状况),来吸引东盟的物质和人力资源倾斜到日韩一方,这样就会使得中国和东盟的协议内容很难保证高质量的完成。所以,为了避免这样两败俱伤的“恶性竞争”,中日韩之间的投资贸易自由化协定也应该从区域经济合作的大局上寻找“互利互赢”的交点而加以不断的推进和统一(比如,目前日本倡导的是比“自由贸易协定”框架——即“FTA”模式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市场自由化的“经济伙伴协定”框架,即“EPA”模式;韩国签订的协议内容也与我们有一些质的差别)。总之,中国在FTA的框架中比已有众多发达国家成员国参与的WTO机制会更有自己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中国喜欢“FTA”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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