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骗局


 

惊天骗局

 

 

请看建设银行行延庆支行如何跟开发商相互勾结诈骗业主


  2002年9月,本人一朋友在延庆旅游的时候看到了延庆在建的金色假日酒店预售广告。广告称,金色假日酒店位于八达岭国际旅游会展经济区,是延庆县重点工程,也是北京市首家产权式酒店,酒店正在热卖中。  她本人当月就和自称为金色假日酒店开发商的金都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公司)签订了“预售契约”,以每平米7000元、全款40万的价格,购买了酒店的一个套房。因为是选择贷款买房,支付了12万元的首付款。
  按卖方的要求,随后还和金色假日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委托后者代为经营管理,得到的承诺是对方每年回报给房价总额的10%。
  在开发商和代理商精心策划下,2001到2003年间,先后有300多名业主以每平米近万元的高价购买了金色假日酒店套房。他们或者一次性支付30—40万元/套的现金,或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延庆支行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子月供大约两千多元。据统计,业主总共为金色假日酒店支付了1.3亿元左右的房款。而当时延庆县城里的房价仅1800元/平方米。
  2004年1月,业主们接到酒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函”,公司欲支付业主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一年的房产经营收益。
  然而一套40多万元的客房,一年投资回报只有数百元。而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承诺,投资回报应该是上万元。“他们承诺的收益率是10%以上,实际上的收益率才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业主们为此纷纷找酒店物业管理公司讨说法,“酒店就说,当年经营情况不太好,让等一等。再到后来,压根儿就不理我们了。拿不到承诺的回报后,我本人对这个项目产生了怀疑,就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但开发商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不予配合办理。
  300多业主中大部分选择银行按揭的方式购房,一套房子首付10多万元,其余几十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延庆支行贷款,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在产权证办理下来之前开发商担保。由于当时买的是现房,且在相信银行不会为不合法的项目发放购房贷款的解释下做出的购买决定。后来才知道金色假日酒店从来没有办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土地证件也不合法,,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不得为此类房屋放贷。我不知道建行延庆支行当初是怎样审查开发商项目的合法性的。

更奇怪的事终于发生了,前不久亲属去酒店察看,发现所购买的酒店房间房门上了一把大铁锁,非常奇怪,后来一打听,听说是一家建雄建设集团锁的,说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把房子判给了他们,本人马上安排人去二中院找相关执行法官打听,原来是建雄集团与一家叫北京金三元新世纪投资集团的债务纠纷,因金三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执行的。可是我纳闷的是她是跟北京金都恒基签订的购房合同啊,跟金三元有什么关系呢?后来二中院的执行法官告诉我们,她购买的这套房产产权根本就不在北京金都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下。而在金三元的名下。

她到今天才知道原来北京金都恒基根本就没有资格向她卖房子。经多方了解,才知道
  在金色假日项目中,金三元公司、金都恒基公司、金色假日酒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色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担任着不同的角色。
  业主向金都公司购买了房屋、与金色假日酒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事实上,金三元公司才是金色假日项目的所有人,真正经营酒店的是金色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部门登记的信息显示,后三个公司是金三元公司的子公司。
  北京金三元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法定代表人叫沈青,自然人股东依次为沈小峰、张静、沈青
  北京金都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法人股东分别是北京金三元投资有限公司和中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是易宝凤、沈忠、张静。2002年7月,金都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沈忠变更为沈小峰。
  北京金色假日酒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法人股东为金三元和中达进出口公司,法人代表为曹永忠。
  金色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法人代表是张静。
  就私人关系来说,上述四公司的法人代表及主要自然人股东都是亲属:沈青与沈小峰是父子,沈小峰与张静是夫妻,曹永忠是沈青的女婿。

今年年初,建行延庆支行在建行延庆支行向延庆法院起诉她没有按时偿还购房贷款,法院判她败诉且要求按时执行。

我现在很困惑,这种没有合法销售手续且开发商连卖房资格都没有的项目,建行延庆支行是如何配合开发商给业主发放的购房贷款?难道中国的国有银行就这样浪用社会对其的信任?现在,金都恒基的负责人已经携款潜逃,其公司营业执照也被吊销,这中间难道就没有见不得人的勾当?

现在,发生这种情况的业主有很多,甚至还有一些辛苦一辈子靠退休金积攒一点活命钱的退休老人。本人作为一个十几年的业内人士,连我的亲属也会上这种当真是啼笑皆非,也奉劝那些购房者,买房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千万不要购买没有品牌实力的开发商的房子。

为了自己,也为了广大业主,本人将向各级主管部门反应此事,我相信,在已经走进法制社会的中国,应该有说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