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这个话题是永恒的。
站在村外谈爱情,给我的感觉是沉重而久远,然而我不得不谈。祖父的爱情生活,给我无限的想象;父亲与母亲指腹为婚的事实,再次证实了他们的爱情幸福,在艰苦与贫困中能够生存至今,确实叫人感动。
为此,我始终都在追求爱情的完美与幸福,以及爱情给予人类的种种幻觉。
谁都不能排除这样一个认识的正确性,就是来自几千年来人类的感受程度与理解程度,它就是性的一切活动。
从原始的天真,到后来披着文明外衣的封建与虚伪,在中间这段漫长的岁月中,人们始终是以一种神秘的心态与下流的意识,来对待自己那种自觉与不自觉的反抗行为。
把“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句话放在这儿,似乎又有着更深刻更通俗的含义。
社会进入市场经济初期,人们对金钱的渴望,超越了对生活的一般要求,表现在爱情上的差异更是千姿百态又风情万种。忠贞不渝的爱情还是歌颂的主题。
在主题旁边,自然少不了一些寄生物质,他们也奋斗,他们也奉献,他们也渴望。奋斗之后无望,奉献之后空虚,唯有渴望在他们的脖子上打了一个死结,然后又高高挂起:爱情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理解为自由,有人理解为痛苦,有人理解为死亡。五味俱全,难以叙述。
我认为,爱情是怀念也是牵挂,是关心也是相互理解。说到痛苦,那也是美丽的。即使到了死亡的那天,在他脸上露出的同样是一张笑脸。
(1)我认为,所谓爱情,就是男女之间的一种相互牵挂,也可以说是一种怀念。我没有排除爱情与交合之间的必然联系。
一九九三年,我在天津金龙贸易公司工作,有幸认识天津著名诗人
给我引见米斗老诗人的是天津著名女诗人:田放。我在田放家中见过小双。小双是位女孩,人长得极其漂亮。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抽着一支香烟。我认为抽烟的女人都比较浪漫,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对性方面也随意自然,我对小双没有恶意。可见女人长得漂亮就能把许多不良的言行给掩盖了,一美遮百丑,百善孝为先。后一句是祖先说的,前一句是我编的。
小双对我印象如何?我不得而知。我对小双的怀念,这是有诗为证的。
这算不算爱情?
(2)想起小双的同时,我想起一位名叫小慧的女孩。一首《用心爱你》,似乎把我的心都掏空了。把《用心爱你》翻译过来就是:好好爱你。或者是:我只爱你。或者是:一生爱你。
小慧是我老师的闺女。她比我小三岁,长得袭人好看。我考上学校那年,她随母去了北京。之后数年没有音信。如果把这也称为爱情的话,我觉得爱情就像一杯咖啡:感觉有点苦,回味有点甜。
(3)我不美。
小时候,贫穷留给我二个心病,一是自卑,二是由自卑引申出来对美的苦苦追求。比如说形象不美,那是爹妈给的,自己无法改变,能做到的就是穿些奇装异服。在山西吕梁工作时,我第一次穿西装的感觉就是美。一九八五年回到家乡,打了一个领结,黑色的蝴蝶结,配上白色的衬衣和一件大花格格的呢子西服,真是风光啊!
风光没有多久,我就发现周围人们对自己的眼光变了,变得陌生起来,好像不认识似的,又好像自己成了一个怪物。
那个煎熬的多事之秋啊!
(4)我承认这么一个事实,就是我对女人的认识是出于最基本的了解,尤其是对美妇人的爱慕。我想,若要把这爱慕按十的比例分开的话,有十分之九是我对她的爱情,十分之一就是害怕了。
美妇人的定义是爱我的女人,这句带有哲理的名言,我始终牢记于心,并加注新的含义。
爱情是一枚熟透了的红果子。她正要落地,而你的双手又及时地伸过去了。这美妙的时刻,可以说是千钧一发。
对于男人来讲,爱情就是一位好女人。一位就够了,再来一位就有乱的意思。
古人有一统天下之说法,可见一的范围之大概念之广,是任何数字都无法计算的。
(5)由于我从小生活在乡下的缘故,农村生活似乎在我的一生里可以重重地书写一笔。
在农村,我学会许多农活与农作物的种植与栽培。至于收获,我想人人都会干的。
让我惊喜的是农民那种对生活的热爱,表现在两性之间是非常明显的。村中有一位女孩,大我几岁,人长得非常健康。还有一位男的,大我几岁的同时,似乎比那位女孩还大几岁。那时村里还叫大队,乡镇叫人民公社,自然也就有集体劳动的说法。早上人们吃过饭,全站在大街上,然后听队长的指示,然后成群结队下地劳动。农忙季节,早上与晚上还要加班,村里人不称呼加班,称呼什么?我也想不起来了,反正是加班那个意思。
一次,盛夏,社员们在村东戏台场里打麦子。人们打到半夜,猛然间发现那个女的与那个男的不见了。人们慌了!开始四处寻找,结果在麦堆后面找见了——俩人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正睡得香呢!
那时我十二岁,对此没有深刻的认识。认为那样就好,认为那样就快乐。后来俩人没能走在一起。后来,我回到村里,一看见他们俩人,我会马上想起那年的那个晚上。
我想起了爱情。
之后,我的脸就红了。
(6)我在高中读书的时候,就知道爱情这个东西确实是男女之间的一种联系,有时痛苦异常,有时欢乐无比,有时焦急如焚,有时忘乎所以。我真正体会到的却是一个漫长的等待。“等待墙上的门环突然坠落/等待青杏退去辛苦酸涩。”(见大可诗作《小兰》)
在下佐公社五七农技校读书期间,我的身体得到了劳动锻炼,思想意志也强化了许多。刚强不起来,可也不那么软弱了。读书之外的业余活动,就是练习乐器。自以为拉一手好小提琴,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学校有位教师却不见得有多进步,尽管他老人家的小提琴拉得还可以,尽管我练习得也很刻苦。然而,历史经验告诉我:要想精通一门艺术,终非一日之寒的功力。
后来的消息是,那位教师的艺术为生活所累而前功尽弃。可悲啊!人常说,懂艺术的人会生活,我想这话有些偏,那位教师就生活得不幸福,大丈夫在成家的年龄成不了家,不是说自己思想有问题、言行不规范不普通,那就是女人们的悲哀与艺术的破碎了。
三十年过去了,我多想听听三十年前的音乐啊!尽管那时自己小的可怜,尽管那时自己贫穷的连自己家门都不敢认识,然而思想要求进步,理想抱负伟大,为国家为人民做好事的愿望迫切需要变成现实的我,终于有了体验爱情的经历,并超越了一切。包括生命在内。
我的初恋由此而来。
音乐在我周围长满了美丽的鲜花。
我给一位女孩写过无数封信。信中多次重复着“我爱你”这三个字,并写满那位女孩的名字。
初恋很美丽也很浪漫。当时我想不起爱情之外的任何一个动作,仿佛那是多余的。
(7)我有这么一个毛病:善于幻想。许多现实不现实的事,往往让我整夜难眠。之后在阳光的折射下,变得无影无踪。
我非常清楚这样的后果,以至于发展到后来的顽固性失眠,医学上还有这么一个名称:神经衰弱综合症。其症状就是睡不着觉。之后头昏眼花。之后无精打采。之后不思饮食。之后“未老先衰气半口”了。
如此数年,把我的脾气养坏了许多。动不动牢骚满腹,未开口眼睛就瞪得圆溜溜的,在父母跟前也不留意。有段时间,母亲为此还伤心地流过许多眼泪。
这是我的罪过啊!
这是我的悲哀啊!
以后的情形,是我所想不到的。
(8)真要把爱情与女人分开的话,我想任何一位男人都是无法接受的。小孩除外。
对于女人而言,所谓爱情,所谓婚姻,所谓家庭,应该是三位一体的完美组合,缺一而不得其宗。这个宗,实际上就是代表了男性的雄壮与霸道。
在这儿除过爱情不谈。女人对拥有的理解,与男人对占有的理解,可以说是一致的。女人拥有什么?爱金钱的拥有金钱,爱男人的拥有男人,之外还有什么?难道能说女人对孩子的疼爱,也是拥有吗?我想,女人没有这个必要,拥有男人,其实就是女人追求爱情生活享受爱情幸福与快乐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娼妓就不同了,人性的需求,往往小于对金钱的要求,其中不乏有被迫而为之的,但终究是男人身下的一个玩物而已。和妓女谈爱情,与小偷谈道德是一样的困难啊。
说到占有,其实是男性的一种天性。由此引发出来的争强好胜心理,表现在爱情上就是一种强烈的欲望。在旧社会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小姐爱流氓。”为什么?因为过去的小姐常常被各种规矩锁在闺房里,见不到一点阳光,见不到一个血气方刚的男性,一旦机会成熟,她就会在外面兴风作浪。而社会上那种“老天为王,我为大王”的流氓,他们天地不怕鬼神不怕,他们就爱女人,尤其是那种漂亮的女人,他们就像猫见了树叶一般,不同的是树叶也乐意在猫身上拥有“精气”,享受快乐。
社会进步到今天,“小姐爱流氓”也有了新的内容:
男人不坏,
女人不爱。
坏在这儿的意思是胡来,也可以理解为泡妞。泡妞的场所自然在歌厅,也就是过去有钱人常去的迎春之类的楼或院。
男人要胡来,女人才爱你;
男人不胡来,说明你有病。
(9)我认识这么一个女人,说她是外地人,似乎有损她的名声。可她的确是外地人氏。今年不到三十岁,十年前她就离婚了,因为她的儿子都上小学了。
在她短短的人生里,除过她的男人是合法的丈夫外,她在多少男人面前脱下裤子?我只能借助想象了。确切地计算起来,她是最清楚不过的,何况她还搞过几年数字工作,不能十分准确,也能统计个大概。
正如此,她丈夫才狠下心来,让她自寻门路。其实她并不美丽,走路姿势不雅观,像刚下床似的,眼睛老朝一个方向看,致使脖子僵化,头部倾斜,一开口就是十足的地方口语,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何方人氏。尤其是在男人面前,习惯性地做出一些动作,叫男人魂不守舍想入非非,会说话的一双大眼睛,直直地盯着你不叫你说一句话,叫你想起晚上经常发生的事情,也会在白天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
我没有能力享受这种生活。
我害怕这种生活的明天会因爱而死。
自古红颜多薄命。我认为所有的红颜并不完全生活在风尘之中:
石梯有尘清风扫,
洞府无门白云封。
我加一句是:
风尘女子爱死多。
(10)想起爱情的时候还很多,想起爱情的事情还在继续着。我想起爱情,是我看了武汉女作家池莉小说《绿水长流》之后,猛然发现我身边的几件事情可作为小说的素材。
我不知道这种写法合乎不合乎写作的要求,至少我是有了爱情之后才想起爱情的那种人。
我真诚地希望诸位看了这本书之后,能够想起你身边发生的爱情故事。最好是形成文字,然后发在我的邮箱里:[email protected],我好体验一下回味无穷与藕断丝连的感觉。就好比我饿了之后,端起盛满了饭的瓷碗,我并没有看清那饭的颜色,我并没有嗅见那饭的香味,我只是用二根筷子很用劲地把饭塞进嘴里,之后才发觉我已经吃饱了。之后才想起那饭的颜色与香味,甚至想起那饭的名字其实并不叫做饭啊!
吃过饭后,我喝了一杯温开水,听见有人洗碗筷的声音,我正好入睡。
此时,月色正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