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产权和外部性的案例
一
在云南省泸西县一个叫做“城子”的古村落,其独特的住宅建筑模式引起游客的浓厚兴趣,也引起笔者对人们行为和思维模式的某些经济学思考。
城子村的住宅叫做“土掌房”。修建时先夯土为墙,至两层的高度,再修建平顶。先以横木搭在墙上,再纵向平铺树枝树叶,用稀质胶土涂抹,压实,上面再层层覆盖胶土,用力踩压夯实。土掌房建筑以土为主,墙厚屋顶也厚,吸热慢散热也慢,有利于调节昼夜及冬夏气温。城子所在属于当地自然条件优越的区域,人口众多,土地宝贵。这里的主要种植物是玉米和稻谷,成熟时节需要晒场晾晒。依山建筑土掌房,前面人家的房顶可以成为后面人家的晒场,而左右毗连的房顶还可以成为通道,这样可以提高建筑密度,节省土地。整个城子村,几百户人家,上千座土掌房,一排一排依山而建,远远看去,像一条条彩带缠绕山间。城子村土掌房的建筑模式基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建筑材料优势,有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但是其中涉及的某些与产权和外部性有关的问题可能是传统经济学无法解释的。
城子村的土掌房在经济学上最令人感兴趣的地方在于其屋顶。就产权来说,每一户人家的屋顶和整个房屋作为一个整体,权力的内涵和边界都是清晰的。尽管修建房屋的时候会有乡邻帮忙,但产权归属不存在任何模糊和混乱。这样,当每一户人家的屋顶都成为后面一家人的晒场或者村庄的通道时,按照我们对传统经济学的理解,外部性问题就产生了。当然,每一户人家向别人提供屋顶作为晒场,同时也得到前面一户人家的屋顶作为晒场,这相当于一种交易。但更直接而真实的原因是,城子所在地区属于多雨区域,其水平的房顶需要不断踩压才能保证其板结踏实,才能防止漏水。所以,每一户人家将自己房顶提供给后面人家作为晒场,一方面为他人提供了外部性,另一方面也是在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在这里,每户人家都在主动向他人提供外部性,这符合他的直接利益;同时,每一户人家也在接受他人提供的外部性,这既符合自己利益也符合他人利益。人们的这样一种行为模式,并没有否认经济学的自利性假设。实际上,在住址选择上,人们更愿意将自己的住房盖在自己亲戚住房的前后,这实际上体现的是将外部性内部化的追求,这其中当然也体现着人们对自身利益的强调。
二
在传统经济学中,外部性是一个重要的主题。人们通常认为,无论是正的外部性即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还是负的外部性即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都意味着资源配置效率低于最优状态。——正的外部性的存在使供给小于社会合意的需求,而负的外部性的存在使供给大于社会合意的需求。外部性产生的原因,被归结为产权问题。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一般说法,如果产权是清晰的,行为主体自然获得其产品的全部收益,从而不存在收益的外溢;同样,如果产权是明确的,行为主体自然要承担其全部经济活动的成本,从而不存在成本的外溢。因此,张五常先生说,不是外部性问题,而是产权问题。在一个理想的信息充分市场完全的环境中,外部性可能是一个并非真实存在的问题。但是,正如巴泽尔先生所说,资产总是具有多重属性,在人们经验、信息、知识有限的背景下,人们只能对资产属性取得有限的认识,从而产权的界定是有限的;总有一些人们限于信息和技术等因素而无法界定其归属的资产属性留在公共空间,外部性问题由此产生。巴泽尔的理论为深入理解外部性与产权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思路,但这一思路依然属于传统经济学的解释路径。
传统经济学在一定意义上是竞争经济学。由于资源的稀缺性,自利的人们为了个体的生存和发展势必展开竞争。在传统经济学中,竞争总是市场条件下人际关系的主题。如果说人们之间存在合作,那也是斯密的“无形之手”自发引导的无意识结果。这种理解可能存在盲区。现实的人也许不是那么眼光短浅而狭隘,也许我们需要换一个角度来理解问题。人类经济活动的目的,归根到底是生存和发展。在资源稀缺的背景下,利己不一定比利他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竞争也不一定比合作更有利于人类的发展。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个体无法依赖自身力量生存,合作成为人们生存的前提。在那样一个世界里,合作比竞争更有效率从而更有合理性。新古典经济学的利己和竞争的世界不一定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因为在那样一个世界里,利他与合作被抽象,人们成为斤斤计较的单纯的经济动物,人们在市场从林的生存竞争中成为孤独的狼。事实上,从人类最早的基于生存需要而发展出来的利他与合作的属性已沉淀于人的某种意识结构中,于是人的行为动机也许是利己与利他的混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了竞争之外也可能包含合作。一个真实的世界也许就是这样一个混合着利己与利他,交织着竞争与合作的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外部性不一定就是一个问题,清晰的产权与外部性也许可以并存。
三
城子村土掌房建筑所体现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表明,人们依然在追求自身利益,而且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确实推动了整体利益的实现。不过,这样一种从自我利益到社会利益的实现机制不同于斯密的“无形之手”。斯密的“无形之手”,是市场竞争之手。基于自利的竞争是否能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需要很多复杂而严格的条件。至少,由于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外部性的存在可能影响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实现。这是竞争经济学的逻辑。但是,在城子村村民的逻辑中,这样的问题并不存在。在这里,产权是清晰的,但在清晰的产权之下却出现了外部性;外部性是存在的,但资源配置效率不是受到损害,相反却得到了实现和提高。问题的关键可能在于,城子村村民不是现代经济学的信奉者,他们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于现代经济学。比如,从城子村村民的行为方式中可以了解到,即使出于自我利益考虑和处理问题,他们也没有将竞争看成是人与人之间行为关系的唯一方式,在这样一种宽容而可塑的思维背景之下,合作可能成为他们考虑和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选择。当他们以合作而不是竞争的思维来考虑和处理问题的时候,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外部性问题就不再进入他们的思维了。
外部性问题只存在于竞争经济学当中。在那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竞争而对立的,他人利益的实现总是意味着自身利益的受损;于是,在这样一个霍布斯从林中,任何人都成为他人的敌人,从而所有人成为所有人的敌人。在这种你死我活的竞争中,外部性成为生死攸关从而不得不严加关注的问题。但是,如果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理解为竞争而是理解为合作,不是将他人理解为狼而是理解为自己的同类甚至兄弟,那么,外部性就不再是一个问题。套用传统经济学的理解方式,当人们意识到自己利益的实现需要他人的合作时,外部性就被内部化,外部性问题因此而不存在。
当然,城子村的建筑模式及其背后所体现的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只是一个特例。不过这个特例也许蕴涵着可以帮助我们拓展认识空间的某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