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业的社会主义在哪里?


    
  一、中国的社会主义在哪里?
  
  站在中国的土地上喊一喊,说中国的社会主义在哪里?
  
  回答必然是一大片,在汶川,在奥运,在四万亿投资,……。
  
  那么,站在中国的土地上喊上一喊,中国律师的社会主义在哪里?
  
  回答必然是:……。
  
  那么,再站在广东的土地上喊上一喊,广东律师的社会主义在哪里?
  
  回答也必然是:……。
  
  那么,再站在深圳的土地上喊上一喊,深圳律师的社会主义在哪里?
  
  回答也必定是:……。
  
  朋友,作为共和国的一名律师,你知道怎么回答吗?
  
  但是,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不知道,而且是真的不知道。
  
  二、郎咸平为什么要说中国文化?
  
  最近,在读《郎咸平说:谁谋杀了中国经济》一书,感触良多,突然想起了这么喊上一喊。这一喊,喊出了几分清醒,喊出了几分明白,也喊出了几分惆怅,也喊出了几分无奈。
  
  郎咸平,一位百分之百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多年来为中国的经济四处奔波,到处呐喊。从他的著作和演讲的变化轨迹来看,从西方的经济理论、数学模形,经济链、产业连模形,再到公司的秘密、行业的本质的分析,最终在《郎咸平说:谁谋杀了中国经济》一书上升到了文化的高度来审视中国的经济。道出了中国人的浮躁、投机取巧的心态和僵化的思维模式是附身于中国人的文化魔咒,以及中国人的四大茫然,就知道赚钱、不了解世界、不了解别人为什么那么看你,不了解自己的缺点。看问题之犀利和精确,不亚于中国古代神医扁鹊他哥哥,郎先生也真乃是经济的老郎中也。
  
  但是,当一位经济学家不得不谈文化时,是不是意味着他的经济学专业走到了尽头,他的经济学理论也已经走到了尽头。甚至,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西方的自由经济理论在中国也快走到尽头了。经济学家到经济就好了,何必来喋喋不休地谈文化呢?
  
  最近几年,国学热在全国及至全世界兴起,尤其是在中国的企业界兴起,也正说明了西方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技术在中国也走到尽头了,中国人必须认认真真地反思如何走有中国特色的经营管理之路了。
  
  但是,中国的法律界、律师界似乎并非如此,到今天似乎还在快马加鞭地奔驰在通向资本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金光大道”上,而且还远没有“回头是岸”的迹象。
  
  三、中国的本质就是社会主义
  
  回想一下我们的初衷,发展经、建设法制,要一大群律师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壮大社会主义,走共同富裕、文明、和谐的发展之路。按照改革开放以后确立的社会主义理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那么社会主义的中级阶段是什么,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又是什么?显然,从初级阶段理论的实质来看,社会主义的中级阶段就是走集体富裕的道路,而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则是走全面富裕之路,真正把中国建设为一个富强经、文明、和谐的国家。
  
  从2008年的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以及应对金融危机情况来看,确实仅仅让一部分人富起来是远远不够的,至少仅仅靠这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救不了汶川、办不了奥运,对付不了金融危机,再中国还有那么多的事要办,仅仅靠一部分人富起来的人显然是不够的。
  
  中国必须要走集体富裕、共同富裕、全面富裕之路,从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模式是典型的社会主义模式,同时也告诉我们中国真正的内需市场在哪里,不在土地的私有制上,不在矿山的私有制上,不在天空、海洋的私有制上,而在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把老百姓从衣食住行的小事都办好,从安居开始走向乐业,并全面走向富裕和文明。
  
  四、中国律师的行业本质是什么?
  
  回过头来再看,中国律师行业的本质是什么,首先是社会主义的。不管律师业昨天、今天怎么发展,这个行业必须走集体发展、共同发展、全面发展的道路。
  
  但从现实来看,中国的律师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经完全沦落到丛林法则主导的原始的荒原上,全国十几万的律师绝大多数人都生存在个体发展的空间里,进而律师业成为了全国性的个体户联合体。律师业行业不能个人、集体不能对个人、事务所不能对个负责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行业的发展后劲普遍不足。
  
  对此现状,笔者曾经与律师同行进行过探讨,设想如果律师业像其它行业一样对外开放,国外的律师所几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律师业的人才和市场网罗到他们的门下,如此中国的律师业将不可避免地遭遇毁灭性的打击。
  
  我们因为有了主权和法律的保护,所以才有了今天的漫不经心且无所顾忌地发展,在让一部分我先富起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让大部分的后来者挣扎在生存竞争的边缘线上。
  
  假如,我们为了自己不顾下一代的死活,这算得上称职的父母吗?假如律师业根本不能甚至没有能力照顾到后来者的生存和发展,就算是社会主义的律师吗?
  
  律师业之所会有如此之现状,一方面是因行业发展的原始性以及发展初期的“返祖现象”造成的,人们总是本能地回到原始的丛林法则的起点,寻求自我个体的发展,而不是整体的发展。显然,这也是莫着石头过河的结果。另一方面,我们的律师制度和律师事务所的体制,因为都是从西方抄来的,根本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从根本上讲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违背了律师业走共同发展、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从实践的结果来看,体制和机制的合二为一,共同构成了对于行业整体的伤害,并成为律师业发展桎梏。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中国律师业的社会主义在哪里?
  
  希望全国的十几万律师同行都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从郎咸平说文化这件事来想一想,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
  
  五、深圳律师业社会主义在哪里?
  
  应该说深圳的律师业,从一开始就没有认真地思考过律师业的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从“台位制”的普遍盛行,就是从最原始的个体作业模式开始的,既谈不上社会主义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
  
  现在,有人高调呼吁让民间资本进入律师行业。假如真的是这样,让民间资本投资律师业合法化,那么律师业将面临商业资本的到来引发的行业垄断和恶性的竞争,从理论上讲离律师业的社会主义本质也将渐行渐远。
  
  从实践的情况来,上海、北京、深圳都有非律师投资的律师事务所,从运行的情况来看,没有能为律师事务所带来新的机制和模式,相反走在倒退的路上。表现在不重视甚至不认可律师个人的知识资本和脑力资本的价值,而是把律师当作法律技师或法律技工。把律师事务所变成了剥削和压榨律师剩余价值的工具,说白了根本不把律师当律师看,其实不把律师当人看。这就是商业资本、民间资本原始的血性带来的恶果。
  
  现在,律师业的原有的体制和机制,早已经走到了发展尽头,但应该用什么模式来替代现有的模式,似乎还没有定论甚至连方向都没有。深圳五千多名律师就像一只没头的苍蝇到处乱转,二、三千名年轻律师更是不知所措。三十年了,深圳律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协会都在干什么了?
  
  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一名年轻律师如果有一个好的团队环境和师傅手把手地指导,也要三五年才能满师,年轻律师如果没有职业经验和技能的传承,就像把一个现代人丢到原始森林里一样恐怖。
  
  最近,面试了很多的律师。看了他们的法律文书,明显地看出没有师承,连起码的文本格式都没有,内容的表述更是五花八门,根本看不出法律人的逻辑和严谨。问他们怎么会把文书写成这样,回答是没有人教,都是自己想的。这样的律师,做诉讼案件还稍好一些,因为还有法官挡着,案件办砸了可以把责任推到法官为官不正上。假如是非诉案件呢?搞不好就要出大事。
  
  别说年轻律师是这样,就是干了多少年的老律师,一出手就看出胎病很重,在执业之初根本没有经过严格的职业训练。难道这就是社会主义律师应该有的水准和发展吗?
  
  说句老实话,从内地来的,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都不敢让他们进团队,因为他们身上毛病已经根深蒂固,久病成习了。要改变他们代价和成本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只能选择一些有一、二年工作经历的人来带,虽然培养和培训成本大了些,但相对于那些久病成习的律师来说,成本大大降低了、效率大大提高了。
  
  在专业化和团队化的建设上,我们百分之百地放弃了深圳模式,因为按那种模式是不可能培养出专业人才和后备人才来的。由于没有环境的依托、行业的支撑和政策的支持,在深圳进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团队化建设,成本和风险将是不确定的。但是,我们还是自学地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走团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之路,至于深圳的律师业在走什么样的道路,我们实在是管不了了。
  
  现在,深圳律师业整体上是往资本主义的道路上走,还是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走,不是哪个个人能决定和解决,这应该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来决策的事。总之,如果深圳的律师业不能明确方向,在体制和机制上获得创新,走集体发展之路、走团队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那么面对未来的竞争和发展,必然是死路一条。如果,深圳的律师业不能回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为,必定是死路一条。
  
  面对律师业的现状,有必要地考虑这样的问题,要彻底改变律师现在民间职业的身份,还是要让国有资本进行律师业,利用国有资本的带来的身份便利以及资本的力量,帮助、培养、扶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走共同发展之路。至于,该如何地介入,以何种形式介入,国有资本和律师的投资该如何分配和整合等等,才是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真正该做的事。
  
  邱旭瑜律师
  
  2009年7月25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