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不录何川洋,是中国制度化的进步!


    今日,新京报发布了一则消息,说北京大学招生办负责人表示,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招生办在核实全部事情之后决定,放弃录取重庆考生何川洋。

    消息一出,引国人的激烈争辩。有赞成北大决定的,认为北大维护了高考的公平,体现了开科取士的严肃性。也有很多人觉得北大太苛刻了,把人一棍子打死,父母犯的错,让子女也来受罚,太没有人情味了。粗一想来,觉得两派的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实不然,恰恰用这样一个看似有争议,褒贬不一的事件,最能够衡量出我们每一个人的态度和观念,何川洋事件,是一个最好的、最现实的心理测试题。

高考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引起高度重视的,高考对每一个学子来说,都是决定人生和命运的。正是因为高考有这样的重要性、特殊性,所以,才会引起全社会的关心和关注。而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是使高考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考试,让每一个考生、家庭都“心悦诚服”的核心标准。北大不会因为少招了一个何川洋,就少培养了一个人才,北大也不会因为不录取他而影响北大成为中国的知名学府。北大不缺少一个何川洋,但是,中国缺少千千万遵纪守法,有深刻道德荣辱、愿意为自己的过失“买单”的公民。为什么20、30年前大家收入不高,吃得不好,生活很拮据,但大家日子过得很愉快,心情很畅快,而现在是大家手里钱多了,吃好了,耍好了,生活过得很舒坦,但大伙的情绪却很烦躁,心里很不平衡,那都是因为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分配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上存在种种的不公平,不公正,让得了利益的人不认为自己拣了便宜,没有得到利益的人更是愤愤不平,满腔怒火。中国有句老话: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几年前,教育部都出台了明确的法规,对享受加分的考生必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就算是蒙混过关,已入校的学生也不予新生学籍注册。有令在先,如果你还想占便宜,靠弄虚作假得实惠,一旦被发现曝光,难道你连基本的处罚和惩戒都不愿承受?那你不是把大家共同都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视同儿戏了吗?

所以,北大不录取何川洋,既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更是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规范化、制度化的积极促进。北大的表态是正确的,相反,重庆市教委的表态(保留何的录取资格),我觉得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漠视和抵制。

对于本事件的主角何川洋来说,你应该作好最坏的打算和心理准备,哪怕今年你被取消了录取资格(或者你就自己主动放弃所有学校的录取),没关系,这不是你的过错,在哪儿跌倒就再哪儿爬起来,明年凭自己的实力,堂堂正正考一个状元郎出来,退万步就算没考上状元,只要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当你走进大学校园的时候,你的内心才是平静的,安稳的;几十年后,你再回过头来看看你的选择,你走的人生路,你才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