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税务总局近期公布的【稽便函〔2009〕49号】文件要求:部分纳税大户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项目”上,要认真进行自查。对被“双规”的企业,将根据其自查的态度、质量、结果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很不幸,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风云人物,不论是唱“低音”的王健林,还是唱“中音”的王石,以及唱“高音”的潘石屹,唱刺耳“摇滚乐”的任志强,这次可是被税务总局稽查局“一网打尽”。我相信,“哥四个”这次会用一个声音说话的,“双规”结束后,它们全部被依法处理那不太可能,一个个处理更不可能,以后的形势无法预料。在此,我代表那些买不起房子的老百姓,用我的专业知识“落井下石”,建议税务机关从以下方面下手:
·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要抓紧清算,相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那可是他们的真金白银。
·房地产行业当中的钢材、水泥、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配套企业,那可是购买假发票的大户,据税务总局某官员称与购买、制销假发票的是猫和老鼠的关系,现在你到了老鼠窝了,当然就不能手软了。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检查,最后所补的税款不一定要强求是一个准确的数字,国家权威的建设部门的有关定额指标,是一个非常管用的参考数字,大致一算就能把那些通过假发票来虚增成本的泡沫挤掉,从而测算出相对于准确的利润。
·大多房地产公司财务核算是健全的,没关系,账可能抵掉,盖得房子是不能扒掉的,房子就是账,账里的数字通过房子来体现出来。
还有很多……,不需要再说了。上述措施随便拿出来一条就够这些房地产公司“喝一壶”了,其实税务稽查人员对此是心知肚明,这点在我日常接触中以及这次对房企的“双规”期间均得到了验证,真是印证了那句话:“出来混是要有代价的”。要问我为什么,这次税务稽查局选中这些房地产风云人物所在的企业,其中的秘密那就是——都是各种排行榜、名人榜惹得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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