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那第三篇博文《小人物PK大人物》中的事,只是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效果。
这同样的事:都是转让门面房。
这不同的人是:一个是贫民百姓,一个是官的亲戚。
不同的效果是:百姓意向(只是想转)违规就被义正严词的没收,任你可怜巴巴,十番二十次的乞求也无济于事。
而官的亲戚接手六个月即转,且转的人尽皆知又畅通无阻,租方(行政机关)索性将合同直接该签。
半年前,那贫民百姓正是我老公的哥哥,也是我为这事同猴子般奋力的上窜下跳:从科员--科长--处长--厅长,费神费时费力的折腾,闹了半天答案依旧---房子没收。那可是下岗工人呐!实实地让人家一万元转让费打了水漂.......
前天,接那房子的也就是新邻居来和我闲聊,说掏了六千五的转让费,合同也改过了。我又被激怒了,这就是小人物!这就是该被愚弄的小人物!在强权面前,我们一无尊严,二无权利,三无真理,苍白无力的如同人人可踩的蚂蚁!
我又义愤填膺地去找那厅极大人物a,我要再次理论再次说道,就让这鸡蛋去碰那石头吧!
大人物a听我说完后,要我先去找下面的职能部门反映(因此事彻头彻尾的是那y正厅级大人物的亲戚在干预)。
“下面的人,我都领教够了,他们是一个口径。”我说(y打个招呼,下面的人他们谁敢管谁敢说)。
“那你让我咋办?这是程序。”a大人物说。
“我说我的要求:一他收的转让费退我亲戚一半,二他可以转我也可以转,大家都可以转。”我说出我的。我要周边的百姓知道,周官点灯了,咱也可以点了。
“你先去反映吧。”a还是说。
我明白了,总得有人反应,有人提议,才能让领导断案吧。
于是去找处长b,一进门,b就笑盈盈地说:“坐。”
“处长,我还说那间房子。”我开门见山。
“是气愤......”他也说,仿佛知道我来意。
电话响起,b处长边接着电话边冲我使了个眼色,“恩.....是......恩......在这......恩.......恩........”。
想必大家也知道这是谁打的电话,我心里很是舒坦,大人物的正义还真让我十分感激。
接下来b处长把我要说的全给说了,我满满的怨气那刻烟消云散,就等看他们是否说一做一。幸亏我与那间房为邻,要不我这监督者也是举报者还得费时监督。
下午那接房者安然无恙的在装修,也将完毕,这不是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那机关管事的也没一点动静。半年前我亲戚只是想转但还未转,他们就一天五六次的通知通知,不停的通知。而今竟这般安静,我又明白了,他们在‘躲猫猫’.......我当然不是泛指,只将除a外,a与此事无关但此事归他管,a和y的官位只是一副一正,他当然犯不上躲了。
次日一早,我又去找b处长,未在!难道我这举报人还得不停地监督和督促执行人?我不干!不是退缩,要换成另一种方式的发泄抗衡。我将“转让”两字堂堂正正地贴在自己门上!确实我也不想干了,此路改为单行再加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我的生意也一落千丈。
若他们将我房子强行收走,或发难不让我转,同胞们!十四亿的同胞们!我就当他‘王帅’第二,‘邓玉胶’第二,将此实名实事的贴出!
当然证据在他们手中,他们可以销毁,还可以威胁说我诬告。但这阻挡不了我的正义之声!我要向这世界摇旗呐喊!
让真理!让正义!让权利!还给百姓!还给大众!
---------小人物的呐喊!
2009.6.16.
做‘王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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