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职业的和谐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人与职业的和谐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一个人固然可以从事任何一种职业,但他却未必能取得职业的成功,或者从职业中得到总体上快乐、满足的感受。
尽管,我们在这里不排除出于某种服从、奉献的动机,而刻意要求自己将某件自己并不适应的工作做好。甚至可以说,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肯定会在某些阶段要从事一些自己做着很不顺手的工作。对此我们反而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鼓励。
 
努力只能把事情做对,用心才能把事情做好。
佛前的灯,不必刻意去点,最重要的是,点亮自己的心灯,知道自己的起跑点及目的起跑点及目的地,想出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按部就班跑向目的地。
 
但当一个人具有较为充分的自由来选择自己职业的时候,如果只是为了一些譬如物质方面的考虑,就勉强自己进入一个自己不适合的职场,那就是我们无法鼓励的了。尽管,现实的具体压力有时会很大,某些当事人即使明白类似道理,却还是会做出具有“牺牲理想”意义的选择。
客观来说,无论现实中的哪一行当,都存在着激烈的职业竞争,也存在着巨大的个体差异。只有那些喜欢某种职业,同时又具有较明显竞争优势的人,才能在喜欢、擅长又有优势的职业中取得成功,并得到快乐和满足。
 
当然,这样理想化的职业可能极为稀少,但不能以此便作为放弃寻找的理由。能够从事这种职业是幸福的,它能使个人生命能量的积聚与消耗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种境界就是人与职业的和谐。它能带来个人的身心平衡,使人充满活力,优质高效地工作;能够最大程度地改善个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
 
人与职业的和谐是建立在对自己、对职业、对社会发展的正确、客观认识之上的。在现实中常有这样的例子,某个人原本在一个岗位上做得好好的,却为了—些时尚观念方面的考虑,而转换了自己的工作。但新工作却令其感到处处别扭,再重操旧业又似乎不好意思,从而便陷入了两难境地。
人与职业的和谐是对人的尊重,是把人从职业对人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是充分的以人为本,将人的发展与职业的发展有机结合,也就是实现了人与职业的双赢发展。为此,有必要弄清楚个人的职业追求,也就是,你希望从工作中获得些什么?样样都好固然理想,但也要看清楚这些目标条件之间能否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