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案为何见报后才雷厉风行?


 

 
不久前,贵州省习水县发生多名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该案被《中国青年报》报道,立即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习水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习水县官方在给《中国青年报》的电子邮件中还作了如下3点表态:一是对整个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本着不回避、不隐瞒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和规定向媒体公布,接受监督;二是以积极的态度,本着依法、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加快案件审判进程,加大对涉案干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绝不姑息;三是相关部门要从本次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从以上表态可以看出,习水县对该案件的处理还算是雷厉风行的,这原本是让人感到高兴的事,但是现在却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关键就是地方政府为何要等到媒体介入后才雷厉风行呢?
从习水县官方的表态中的,我们可以看出,习水县原本是可以雷厉风行处理此案的,是有能力雷厉风行处理此案的,可是嫖宿幼女案发后为何迟迟不见相关部门的动静?相关嫌疑案犯还能正常领取工资,难道我们相关部门不涉嫌不作为、渎职吗?
此次习水县之所以雷厉风行处理此事,是由于嫖宿幼女案见报于社会影响巨大的中国青年报,是迫于舆论压力,是怕此案会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这从习水县官方给《中国青年报》发电子邮件即可知晓。如果此案没有《中国青年报》或相关媒体介入报道,习水县会不会捂着、盖着呢?若能捂得着、盖得住,家丑就不会外扬了,对自己的发展是不是更有利呢?这值得我们去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