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家林业局贾治邦局长考察海南三亚防护林。右一为贾治邦局长,右二为APP中国林务外宣部总监蒋伏利,左一为海南省人民政府陈成副省长,左二为国家林业局科技司魏殿生司长
2009年4月9—10日,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海南三亚召开。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罗保铭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成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办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工程涉及的有关省份、大连等五个计划单列市的有关负责人。海南省等五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三亚众城、APP中国、中石化海南石油公司等企业因主动捐资建设海防林为海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而受到贾治邦局长表扬。
贾治邦局长在其《总结经验,真抓实干,全面构筑我国沿海绿色生态屏障》的报告中指出,目前,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1528公里海岸中的1103公里宜林地海岸上,已有980公里建成了基干林带,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为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树立了榜样。归纳起来,海南省抓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经验主要有四条。
第一,认识高度统一。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沿海防护林建设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全省预防海啸、台风等重特大灾害的百年大计来抓,作为维护海南生态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绿色长城”工程和“海岸卫士”工程来抓。各级党委、政府从全局的高度,不断深化对沿海防护林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决心大,行动快,措施硬,一些市县仅用2-3年的时间就完成了退塘还林的艰巨任务。目前,全省已完成退塘还林2.5万亩。这样的深刻认识,这样的工作力度,值得各地认真学习。
第二,领导高度重视。卫留成书记、罗保铭省长多次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沿海防护林建设工作,并亲自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海防林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落实配套措施。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罗保铭省长与沿海12个市县政府领导签订了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成立了由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对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督查。各有关县市成立了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工作。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层层抓的良好局面。
第三,加大投资力度。近几年来,海南省政府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海防林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每年的配套资金不少于2亿元。仅近两年全省投资高达5亿元,其中,省财政就安排了3.58亿元,市县配套资金达到7200万元,形成了稳定的投入渠道。同时,不断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对投资海防林体系建设的企业给予信贷扶持和财政贴息;对个人投资建设沿海防护林的,免征育林基金;把基干林带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在享受国家补偿的基础上,省财政每亩再补助15元;鼓励宾馆、饭店等企业认养、认建防护林,三亚众城、金光集团、中石化海南石油公司等企业主动捐资建设海防林,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投了资、出了力,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省已形成了政府投资主导、企业捐资助建、社会共同参与的海防林建设格局。
第四,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海南省始终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修改完善了《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管理规定》、《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法规,出台了《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护林专管员制度》、《海防林省财政和捐赠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责任义务,加强保护管理。为巩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成果,海南省还建立了沿海防护林管护机制,在已经建成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的地方,全省聘用了600多名护林员,每人每月由政府发给护林员管护费700元,为此省政府每年拨出专项管护资金557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严格按照《森林法》、《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毁林挖塘、毁林种植、毁林采矿、盗砍滥伐和乱征乱占海防林地等违法行为,坚决扭转沿海防护林建设“治理—破坏—再治理—再破坏”的被动局面。对因城市建设、经济开发等确需占用林地的,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实行“占一造二”的政策,有效保护了珍贵的沿海防护林资源。
贾治邦局长指出,海南省的这些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