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贾西津文章:香水女生事件炒作和言论自由孰重


杨东平按:关于北外“香水女生”风波,贾西津此文可以说最为明理、透彻,切中要害,可以为认知这一事件划一句号。转自3月24日《新京报》。

 

北外女生王亭亭抨击外语教育制度、受到媒体关注、退学、被质疑炒作,一连串的事件在短短几天内发生、变化。事实如何?除非由独立的司法程序调查取证,否则“公理”、“婆理”,都不可能通过推理得到事实。所以本文暂且在事实情况不明的假设前提下,探讨一个对事件的思维现象。

网络争论的焦点是:王亭亭是不是炒作。相关证据围绕的问题是:她是不是学习成绩不佳?是不是违反学习规定本该退学?她的事情是不是有签约公司参与?于是,从各种举证看到的情景是:她德语专业四级没有通过,还有挂科;她病休、实习没有按照学校规定补假;她的成绩和因病休学导致不能按时毕业,学校给她留级处理;开博时第一篇博文点击率就出奇地高,而且提到过包包与阿紫所在的公司;另外,她穿着入时,姿态张扬,很少和同学在一起,照片是特意拍摄的,等等。

本文仍然无意证实或者证伪事实真相,所要讨论的是:假如上述所有论述都属实,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再进一步,假如王亭亭签约了公司,公司正在炒作她,又得出什么结论呢?

如果从第一个假设得出结论:王亭亭是炒作。那么我们的思维里就隐含了这样的逻辑:学习成绩不合格退学是应该的,所以有没有那篇博文没关系;不认真读书、出入社会、“平日作风不像热血青年”的学生,所说的话就不是事实而是炒作。这样的逻辑说出来有些奇怪,但我们看上述证据与结论,确实很多人是在毫不涉及事件相关场景的情况下“推理”出“真相”的。

关于第二个假设,如果得出结论:王亭亭退学与博文无关。那么我们的思维里又隐含了一个逻辑:不是绝对白,就是完全黑。换言之,有公司炒作“北外女生抨击教育制度”的标题吸引眼球、用写博客的方式增加人气,与学生因博文内容热炒而被谈话、受到压力,不可能同时是事实吗?

最后说回来,“王亭亭是不是炒作”成为关注焦点,本身就体现出一个潜在观念:在我们的思维里,对于“商业炒作”的恨恶远远大于对“言论自由权侵犯”的警惕。所以追问出的问题只是:到底她有没有炒作;而不是“到底她有没有因为博文受到压力?”如果从后一个问题出发,我们关心的会是不同的问题,相应地,看到的便是不同角度的情况。

“事实”真的清楚了吗?不过,网上已经在大加讥讽北外女生“成功出名”、“下流的炒作”,并断下结论“‘香水’有毒,谁沾上,谁就带‘毒’……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这样刻薄的言辞,令人深思。自称为“贱女孩”的包包和阿紫的经历类似,她们在公开揭发影视公司诱骗少女以后,就被戴上了“炒作”的帽子,乃至实名举报、警方发现证据、批捕相关人员后,她们的行为仍然被广泛定性为“证实了的炒作”,本次事件亦被称“沿袭‘贱女孩’炒作之路”。是否有人想过,为什么在个人风头、商业炒作,与未成年人权益、言论自由权利侵犯两类可能性同存的时候,我们的质疑点总是聚焦向前者呢?

其实,前一种可能性被证实为真,最坏的影响是,浪费了很多人的感情;而如果后一种可能性为真,却是我们的自由和权利的规则受到挑战。对个人的不宽容及对商业可能获得好处的嫉恨,与对制度性强势的回避,往往构成一个硬币的两面。它的影响所及,当然不只是那个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人。

王亭亭目前复学了,学校和教育部都表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利,因言退学是不可能的。让这个理由持续成立,是否比抓住王亭亭的“辫子”,更值得眼球和心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