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契税补贴为百姓还是为开发商?


 

财政契税补贴为百姓还是为开发商?
     敬亭论坛上这篇《今年1118日到明年底买房可享财政契税补贴》的文章,读来让人啼笑皆非。
     文中开篇就说:“20081118日起至20091231日,在市区个人购买住房并全额交纳契税的纳税人,在市房地产登记发证服务中心可以根据相关政策,领取同级财政给予的相应补贴”
文章还举了市民吴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1121日下午就来到市房地产登记发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财政补贴手续的例子,用吴先生“家庭并不宽裕买房来证明这一政策的“深入人心”。
  而实际情况真会这样的吗?我想,上述例子是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也只是个例。因为,从财政契税补贴的做法中,完全可得出这样结论。
     那财政契税补贴的做法是如何的呢?文中这样写道:“此次房屋契税补贴对象为20081118日至20091231日在市区购买房屋的纳税人,……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缴纳1%的契税,在缴纳契税后,由征收机关财政部门予以同比例补贴,对非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纳税人在缴纳2%契税后,同级财政予以同比例补贴;对购买90—144平方米的住房,纳税人应缴纳2%的契税,财政补贴1%,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纳税人应缴纳4%的契税,财政补贴2%。对农民进城等外来人口在市区首次购买或拆迁安置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缴纳的契税由财政予以全额补贴”。
可以看出,这种先交后补的契税财政补贴方式,说白了就是不让开发商亏损。因为,房价没有降。也就是说,对开发商来说,在政府契税补贴政策的掩护下,不仅不要降房价,甚至还会反升一点。只要稍微升一点,对购房者来说,就要多出钱,而多出的部分钱就有可能会抵消掉契税的补贴。这样,对购房者还有何利可图呢?
如此一来,财政契税补贴政策又有何用?这样的救市政策会有什么效果?人们也不禁要问?财政契税补贴究竟是为百姓还是为开发商。
所以,要想把这项政策真正落实好,就要严格控制开发商的房价,防止其人为去抬高价格;不仅如此,还要让开发商降低房价。只有这样,才有刺激老百姓购房欲望的可能,否则,这项政策只会成为画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