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目前执行的是两年期规定,即个人转让两年以上普通住宅的免税,转让两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的按差额征税,转让两年以内非普通住宅的按全额征税。
这一改变,导致近期二手房交易的井喷。
这一政策,初衷是遏制炒房,但税负的增加,最终将还是由买房人承担,客观上推助房价的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