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改税到收租交利――对国有企业改革及上交利润的评论(一)



从利改税到收租交利――对国有企业改革及上交利润的评论(一)


张曙光

 

30 年来,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走过了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既有成功,也有失败,目前仍在继续。国发(20072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的发布、以及财政部和国资委据以制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就是最新的改革举措。然而,如何看待和总结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如何看待目前的改革举措,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甚至存在着完全相反的观点,有过多次激烈的交锋和辩论。本文的提出既是以往讨论的结果,也可能引发一场新的辩论。

 

一.回 顾

 

大家知道,国有企业改革是从放权让利开始的,最早是1979年四川重庆钢铁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扩权试点,接着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19831986年实行了两步利改税;1984年是重要的一年,继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成为放权改革的纲领;1987年以后实行了企业经营承包制,1992年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赋予国有企业14项自主权。所有这些都是把放权让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然而,国有企业扩权的结果虽然增大了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激励,但却没有形成相应的责任约束,国有企业虽然参与了市场竞争,但并没有完全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

 

向企业放权是在国有制和计划经济的范围内进行的,中国改革的真正突破不是分权化,而是市场化,不是国家向(国有)企业放权和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而是打破国有部门的垄断,放松对非国有部门的管制,在国有经济的旁边生长出一个日益强大的非国有经济。这才是市场化的实质。为什么1978年以前的放权改革没有导致计划经济的否定,只是计划权力集中在中央还是分散在基层(包括地方和企业)的差异,而1978年以后的改革却走向了市场经济。其关键也在这里。

 

不仅如此,1978以来,正因为分权化和市场化是结合和互动的,分权化也就成为市场化的组成部分。比如,由于向国有企业放权让利,企业和职工参与了留成利润的分配和使用,开始有了一定的积累和储蓄,为投资办企业奠定了物质基础,很多国有企业把一部分留成利润、甚至一部分国有资产拿出来,投资创办非国有企业。同样,由于市场化改革和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向国有企业放权,国有企业就可以把计划外甚至一部分计划内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其分到的权力也就有了实际实施的条件。由于向地方分权,地方政府便利用手中权力,或者出售国有企业,如,诸城现象,或者提供担保,帮助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国有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或者支持私营企业突破进入壁垒,如,吉利集团进入汽车产业,等等。就此而论,分权化改革既为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也促进了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融资体制管制,居民储蓄和非国有部门的一部分资源通过金融机构流入了国有部门,支持了国有经济的发展。而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的竞争,也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转轨提供了条件和典范。由于政府官员直接掌控着行政和经济权力,或者侵犯一部分红帽子企业和私人企业的产权,将私人财产变成国有和集体财产,或者利用垄断权力,扭曲要素价格,侵犯农民利益,争夺投资资源,或者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争夺金融资源和融资权。这一切又会阻碍或者扭曲市场化,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因此,分权化是促进了市场化还是抑制了市场化,是有利于经济稳定,还是加剧是了经济波动,是一个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

 

从市场化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真正的突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抓大放小”和民营化。其原因在于,随着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对国有企业形成竞争态势,国有企业由于机制僵化,在市场竞争中败北,利润下降,亏损增加,国有资产出现了绝对贬值和相对贬值。不仅如此,相对于大型国企,小企业的竞争力更差,日子更难过,而绝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是地方企业,企业亏损增加了地方的财政负担。在“分灶吃饭” 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地方从自身利益着想,积极寻求突破。1994年各地开始“抓大放小”的改革,其中“放小”以山东诸城最为典型。1995年“抓大放小”正式成为中央政策,并作为国有经济重组的战略方针。抓大放小的结果是,一方面缩小了国有经济的范围,很多国有企业退出了竞争性领域,另一方面,把一大批中小企业由国有变成非国有企业,大大推进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这个过程中也许有贱买贱卖和内幕交易的问题,但改革的方向和成绩是主要的。二是股份制改造。在中国改革中,理论上提出实行股份制的思想比较早,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股份化形式也不少见,但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造则是9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是在出卖小型国企的后期发展起来的,而《公司法》的通过实施使其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并从一般制造业企业发展到服务业企业,再到金融保险等特殊企业。应当肯定,不是国有资本的互相参股,而是让一部分外资和民间资本参股国有企业,将国有独资企业逐步改造成一种公众公司,是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虽然,迄今为止,这种改革并未完成,公司治理结构和政企不分之类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组织人事部门还掌握着公司高管的任免;改革中也可能发生了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但是,据此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搞糟了,抓大放小和股份化是化公为私的分肥方式,甚至是卖国主义,则是站不住脚的。试想想,如果没有这些改革,中国的市场能有现在的规模和程度吗,中国的经济能有今天的发展吗,中国人的生活能有今天的状况吗,中国今天能受世界关注吗?(编辑:陆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