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价格管理 “五个机制”调研活动的设想及其建议
载《山东物价》2009年第1期
山东省物价局结合物价工作实践,以科学发展观和大胆创新的理念,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 “五个机制”的价格管理工作机制体系,被列入省政府批转的《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五个机制”建设的提法,是价格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之举,国家发改委领导同志曾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特别是经过新闻媒体宣传,物价系统内一些兄弟省市的领导同志在发表讲话或者撰写的文章中大都予以借鉴、引用,给予认可、引申或补充。价格管理“五个机制”建设问题,作为山东物价系统实施价格管理的创新品牌,应该说已经在全国“叫响”,引起了强烈反映和高度关注。
但是“五个机制”的提出,只是搭建了价格管理创新机制的基本框架,还不是那么成熟,仍有待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还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活动,使之更具体、更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对此,省局党组尤其是省局领导同志颇为重视。近两年来,无论是大会还是小会,也无论是在机关还是去基层,就“五个机制”建设问题反复强调,“逢会必讲”,要求物价系统继续加强对“五个机制”建设问题的探讨、研究;省局曾提出和部署了一些重点调研课题,也对各地市物价局发出过通知,要求集中力量进行专题研究。然而,近两年来尚未收到价格管理“五个机制”建设有关研究的专题调研报告。直到这次召开“全省价格研究工作暨‘五个机制’构建研讨会”,才由省局部分处室和各地市物价局的同志提供了几篇这方面的专题研究材料。我们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只能说取得了研究“五个机制”建设的初步成果,但还很不理想,尚未达到省局领导班子预期的目的。就这个课题而言,我们还必须继续进行深入研究,目的就是要把这个具有我省实施价格管理的创新品牌,切实深化、细化、制度化,使之成为我们进行价格管理的行为规范。这次研讨会的召开,一个很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进行“五个机制”调研活动的再动员、再学习、再部署。
我们认为,既然价格管理“五个机制”建设是个创新,要想搞好对此问题的研究也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必然会有一个认识上不断提高、不断深化的过程,必然会有一个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发扬民主、集中大家智慧进行深入研究的过程,亦即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那么,如何认识“五个机制”创新的重要意义?每个专题研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完善“五个机制”建设的界定标准有哪些?研究“五个机制”的难点何在?怎样才能确保“五个机制”调研任务的完成?我们就此问题谈点看法,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仅供参考。
一、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五个机制”的重要意义
按照《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我省价格工作要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于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构建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价格结构和管理体制,尽快建立健全“五个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物价工作体系,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个机制”:一是建立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在大力推进资源性、基础性、垄断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生产成本、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污染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根据我省实际,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利益调节、价格补偿和价格联动,形成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和合理补偿三者协调运作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是建立成本监审、价格决策、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政府定价机制。政府定价是一个复杂的、连续的、系统的过程。要建立健全一套融价格调研、成本审核、价格听证、价格决策、跟踪监测、效果评估、监督检查等一体化的政府定价决策机制,实现政府定价方式从静态向动态转变,从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三是建立反应灵敏、手段完备、调控有力三位一体的价格调控机制。要调控市场价格运行,约束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要从监测品种、选点布局、人员调配、网络建设、效绩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制度,形成反应快速、判断准确、上报及时的市场价格预警体系。加强价格法规建设,完善调控和规范市场价格主体行为的价格法规体系,为及时、有效地实施价格调控提供法律支持。切实推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增强物价部门调控价格的经济手段和能力。四是建立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机制。在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建立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进一步增强价格监管能力,提高监管的效果,妥善处理好国家、企业、群众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五是建立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在做好价格信息、成本调查、价格认证评估等常规性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放大价格服务的内涵,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综合功能,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同时也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价格服务。
“五个机制”用简洁的话概括,实际上就是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政府定价形成机制、价格调控机制、价格监管机制和价格服务机制。“五个机制”涵盖了价格管理的全部内容,贯彻于价格管理的整个过程,它是价格管理形式、机制、制度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创新举措。我们认为,市场经济及市场价格机制条件下,在全国率先提出和实施“五个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五个机制”是物价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马列主义发展观,是指导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也是引领我们搞好价格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五个机制”作为新型的价格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正是依据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结合价格管理的职能、任务、要求而提出来的,它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也是发挥价格杠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利益调节、分配、促进功能的制度保障。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价格则具有影响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价格则具有安民生、稳社会、促和谐的利益调节功能;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价格则具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相均衡、可持续发展的促进功能;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兼顾,价格管理则具有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功能;等等。也就是说,价格管理“五个机制”的形成、运行和规范,都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落实在价格管理的各项实际工作之中。一句话,“五个机制”是我们物价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及机制保障。
(二)“五个机制”是对价格管理职能任务的高度概括。价格管理工作尽管千头万绪,亦有主次、轻重之分。理清思路,善抓重点,是提高价格管理水平的关键。“五个机制”是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和任务的高度概括,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赋予政府价格部门的基本行政管理职能。《价格法》规定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和权限,一是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各种调控手段,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二是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价格行为(包括政府的、经营者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发挥价格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积极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大力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价格信息,搞好价格信息服务。简言之,就是“抓调控、稳价格、安民心、调结构、保增长、促发展”等等。这说明,“五个机制”涵盖和丰富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和基本任务,“五个机制”合理性、公平性、规范性、高效率地形成和运行,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行使价格管理职能的重要形式。
(三)“五个机制”是对价格管理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经过30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形成了以《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体系,形成了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为主要形式的价格宏观调控体系,价格改革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价格改革进程中,我们已经总结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五个机制”实际上就是对这些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譬如,在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上,始终遵循邓小平理论,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取向,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价格改革的方式上,采取“调放结合以调为主,放调结合以放为主,控管结合以控为主”的“渐进式”改革策略,保持了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在价格改革配套措施上,实施价格补贴政策和城镇低收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度,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的联动机制,以此争取了人民群众对价格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在价格的经济调控手段上,建立重要商品如粮食储备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等,发挥了稳定市场价格的积极作用;在政府调定价格形成机制上,建立价格决策听证、成本监审、专家评审、合理补偿等项制度,提高价格决策透明度,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在价格执法形式上,实行专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下查一级”等形式,实施明码标价制度,建立“12358”价格举报制度等,有力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价格服务方式上,积极开展价格质量“双信”活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明码实价的价格诚信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及农村价格(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明白卡”等一系列活动,促使市场形成了“诚信经营,明白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价格管理实践中的这些成功经验,可以说都体现在“五个机制”的丰富内涵里。建立健全“五个机制”,是对这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
(四)“五个机制”是新时期价格管理方式上的机制创新。随着价格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时至今日,由政府管制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已基本放开,建立起了市场价格机制形成,政府直接调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只占“极少数”,也就是说政府管理价格的内容、形式、方式都发生了明显变化。为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积极作用,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顺应形势变化的指导思想,物价系统内曾提出“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基本原则,要求在市场价格机制条件下“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还要服务好”,闯出新形势下“管住、管好”市场价格的新路子。但由于受市场的垄断性、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微观经济的无效率性、信息的非完全性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存在“市场失灵”现象(目前由美国“金融海啸”所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就是明证),对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稳定市场价格增加了难度;更由于受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因素的制约,价格管理实践中亦暴露出价格宏观调控不科学、价格制定不合理、价格监管不到位、价格执法不全面、价格服务不周全、市场价格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影响着市场经济及市场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五个机制”的建立,继承和发扬了“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和“放得开、管得住”的主要做法,力求形成价格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构建价格管理各环节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相互支撑的长效机制,这是新形势下真正“管住、管好”市场价格的创新之举。
因此,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 ,结合物价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对“五个机制”的学习、调研,使之进一步补充、完善、丰富起来,是我省物价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形势下价格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必须坚持不懈地、长期持久地抓下去。
二、开展“五个机制”重点课题调研的初步设想
省局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努力建立健全“五个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价格工作体系。完善“五个机制”的调研任务,就是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论证它的可行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形成一个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价格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崭新的价格管理制度体系。实现这一目标,关键一环是要搞好“五个机制”重要课题的调研,并对其中每一个“机制”问题的研究,都能够拿出一份具有可操作性的、详实完备的调研报告。
(一)实施“五个机制”调研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开展“五个机制”调研活动,必须坚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整个调研活动的全过程,始终以完善市场机制作为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的中心任务,以促进发展作为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的根本目的,以统筹兼顾作为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的基本方式,以循序渐进作为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的价格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价格及价格管理职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应遵循“六大”基本原则:一是市场性原则。改革的方向是坚持建立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发挥价格机制在引导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作用。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本质要求。二是发展性原则。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经济发展了,国富民强,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才能得到改善,社会才会更加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价格管理机制创新的根本目的。三是坚持民本性原则。以人为本,一切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发挥价格的利益调节功能,积极疏导各类价格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切实得到实惠,促进社会和谐。四是法治性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定价、调价、管价,坚持用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规范各种形式的价格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协调性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价格结构调整要兼顾企业利益和群众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避免市场价格水平暴涨暴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六是创新性原则。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创新理论,也是我们创新价格管理新理念、新体制、新机制、新形式的重要理论依据。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是我们更好地开展创新价格管理“五个机制”调研活动的基本要求和重要的思想保障。
(二)衡量“五个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的界定标准。价格管理“五个机制”建设具有实践性、系统性、创新性的显著特征。衡量“五个机制”建立健全与否的标准,也是衡量“五个机制”调研成果如何的标准。诚然,这些标准还需要用实践来检验,用实效来界定。我们认为,创新价格管理机制的目标要求,简单说就是建立健全“五个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价格工作体系,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管理水平。具体而言,衡量其实效的主要标准应该体现在“五个机制”的实际运行状况如何上:一是在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上,要看资源性、基础性、垄断性产品价格改革,是否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生产成本、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污染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群众利益是否得到合理补偿,即是否真正形成了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和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是在政府定价机制上,要看是否建立起一套融价格调研、成本审核、价格听证、价格决策、跟踪监测、效果评估、监督检查等一体化的政府定价决策机制,政府定价是否听取了群众的真实诉求,反映了民意,价格决策是否尊重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定价是否科学、合理、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即是否真正形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决策、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政府定价决策机制。三是在价格调控机制上,要看对市场价格水平变动趋势情况预测是否准确、及时,调控政策措施、手段是否完备、有力,是否准确把握了价格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节奏和力度,即是否真正形成了反应灵敏、手段完备、调控有力三位一体的价格调控机制。四是在价格监督机制上,要看价格执法水平高不高,社会监督灵不灵,依法查案力度强不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即是否真正形成了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督机制。五是在价格服务机制上,要看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方针政策的宣传是否到位,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矛盾是否得到及时化解,价格信息的提供是否准确、及时,企业物价员的培训任务是否落实,“价格服务进万家”等服务性活动开展是否持久有效,即是否真正形成了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也就是说,在价格管理实践中,要看“五个机制”的形成与运行能否发挥最积极、最有效、最有力的作用。调研报告应在完善和健全“五个机制”过程中起一个更有力的促进作用。
(三)开展“五个机制”调研提纲的初步设想。我们设想,通过调研,最后应形成一个《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五个机制”的总体调研报告》,该报告着重于阐述通过对“五个机制”情况的总结、分析、论证所得出的最终结论、形成的制度机制及防范问题的措施等,形成一个完整的新型的价格管理机制体系;还应形成“五个机制”的分课题或叫子课题调研报告,即《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调研报告》、《三位一体的政府定价形成机制调研报告》、《三位一体的价格调控机制调研报告》、《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机制调研报告》和《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调研报告》。“文无定式却有道”。调研报告怎么写,虽然没有一定的格式、框框,但却都有它的规律性。每个分课题的调研报告至少要根据各自研究的具体内容,回答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价格管理过程中,其政策、措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和历史沿革情况是什么?二是这些政策、措施、法律、制度在价格管理中发挥过什么样的作用或者有些什么样的经验?三是现行有关的政策、措施、法律、制度有些什么样的弊端?新机制的优势表现在哪些方面?四是建立健全新的价格管理机制应有哪些具体的制度保障措施?等等。譬如,建立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问题,应该说建立这一机制目的是要保障价格改革的顺利、平稳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安定和谐,不能因价格改革而导致社会动荡,激化社会矛盾,带来不稳定因素。这就需要回顾价格改革进程中实施价格调整方案时曾采取过哪些政策、措施,了解因价格调整引发的社会各方的利益矛盾是如何化解的情况,有些什么经验和教训;特别是资源性、基础性、垄断性产品价格改革,目前作为价格改革的难点,如何在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生产成本、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污染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利益调节机制、价格补偿和价格联动机制;其中,价格调整的依据是什么?如果说是企业成本,那么这个“成本”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还是“社会平均成本”?如果是“社会平均成本”,那么这个“社会平均成本”应由谁来公布?如果是企业的“个别成本”,那么如何来保证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价格调整中企业受益获取的利润,如何拿出一部分用于对受损人群的利益补偿?如何实施价格调整与价格补偿联动机制?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调研工作,给出具体明确的回答,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每个分课题的调研报告,其文字量估计至少需要一、两万字的篇幅。如果太短,恐怕很难论证清楚。
三、搞好“五个机制”调研活动的几点建议
价格管理“五个机制”建设问题,由于其创新性、实践性、规范性比较强,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就此而言,对这个重点课题的研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实践过程。但考虑到建立和健全“五个机制”是我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提出的任务,又不可拖延太长的时间。“十一五”规划的期限已经过去两年,还有近三年的时间。时间紧迫,时不我待,任务繁重,必须抓紧。要在三年时间里实现建立健全“五个机制”的目标要求,必须加大执行、落实调研措施的力度。我们考虑,如果“五个机制”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调研活动也能够给予理论上的进一步升华,拿出较完整的、高质量的调研材料,可将这些研究成果结集成书,形成山东物价系统进行价格管理独具一格的特色品牌。为此,特建议:
(一)明确意义,摆上位置。“五个机制”建设是价格管理工作的创新之举,是整个价格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履行价格管理职能的重要职责,更是在价格管理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要载体。要把“五个机制”的调研活动与“五个机制”的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调研促实践,以实践带调研,把完善、创新“五个机制”作为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价格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作为衡量价格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志。不能因为工作忙,事情多,没有时间搞调研,就把开展“五个机制”调研活动与“五个机制”实践活动对立、割裂开来,也不能因为缺乏人才、没有“笔杆子”,就将“五个机制”的调研任务“束之高阁”,弃而不抓。调研活动与实践活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没有实践就没有“五个机制”的创新。创新“五个机制”源于实践,完善“五个机制”建设重在实践,实践是完善“五个机制”的必经之途。实践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就是要通过实践来探求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完善“五个机制”建设的具体内容。必须把调研活动融入“五个机制”的实践活动之中。开展“五个机制”调研活动,也绝非仅仅是为了提交一份调研报告,也不是搞“文字游戏”,而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要结合实践中碰到的问题,依据党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价格法律法规以及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开阔的视野、大局的意识去寻求解决的办法,提出新的措施,把价格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调研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实践、总结、提高的过程,是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智慧、形成共识的过程,是归纳、提炼、补充完善、促进规范的过程,也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落实的过程。因此,要把开展“五个机制”调研活动作为价格管理工作的中的重要任务,摆上位置,列入日程,认真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二)分工负责,落实措施。搞好“五个机制”调研活动,务必抓紧实施。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只是泛泛提倡、一般号召不行,必须加强具体组织领导,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建议省物价局应分工一名局领导同志负责整个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每个调研课题的任务部署、人员的调配、完成的时间,甚至最后定稿时对调研报告的指导思想、观点的确立、材料的运用、文字的表述等等,都应自始至终地参与,给予具体指导。这是确保完成任务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专题。要把“五个机制”的调研课题分解为五个具体的专题,或者叫做子课题,分别加以研究。每个专题要落实负责调研的人员,做出实施调研的规划,限定完成调研的时间。三是结合实践。要实施专业研究人员与实际业务工作者相结合的方法。价格形成机制、价格调控机制、价格监督机制、价格服务机制等,在现行的物价机构设置上基本都有相对应的工作部门,调研子课题的分工和人员的调配,应将专门研究人员与从事具体价格工作的同志进行组合搭配,组成子课题调研小组,譬如:价格调控机制的研究应有价格调控部门的参与,价格监督机制的研究应有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参与,价格服务机制的研究应有价格监测、成本监审等有关部门的参与,等等,这样有益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研究,保证研究质量。四是上下配合。实施“五个机制”的调研课题,应明确“以省局为主,市局为辅”的原则。在省局确定具体的子课题调研参与人员时,可选择具有较高调研能力的市局的同志参加。当省局的同志“下去”调查时,地市局的同志要密切协调配合;当地市局的同志“上来”索要研究材料时,省局的同志要尽可能地积极提供,上下配合,材料共享,保证调研课题顺利实施。五是提供方便。无论是外出进行调研,还是需要学习材料,组织上都应尽可能地提供方便,为之创造宽松的研究环境。六是建立激励机制。只有切实做到组织、课题、人员、时间、措施“五落实”,才能保证高质量地完成调研课题任务。
(三)集思广益,反复锤炼。开展“五个机制”调研,因其具有创新性,是“第一个吃螃蟹者”,没有比较成熟的、现成的经验材料可供参考、借鉴,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同志产生畏难情绪,不清楚究竟怎么搞。有压力是正常现象,压力可变动力,有压力才会出成绩。要想取得“五个机制”调研活动的丰硕成果,必须在组织落实的基础上,真正做到: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些有价值的材料,发现制约“五个机制”建设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探讨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措施、办法。要追根求源,切实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不了解情况,不掌握材料,心中无数,不清楚矛盾的症结何在,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冥思苦想,难以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二是发扬民主,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好思路、好办法都是来自实践、来自群众。要开展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座谈会,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然后集中、归纳,吸收正确的意见。三是为取得理想的调研成果,要有吃苦的精神准备,能够耐得住寂寞,坐得住,钻得进,反复思考、反复琢磨、反复研究,有一种为调研废寝忘食的刻苦精神。四是调研报告形成初稿后,要争取多方面的意见,进行反复斟酌、修改、补充和完善。即使初稿被推翻,也不必急躁,“大不了从头再来”,形成新的观点和思路,促使调研报告“更上一层楼”。再说,“文章不厌百回改”,好文章都是经过反复修改、反复锤炼而写出来的。搞调研必须具备这种不怕吃苦、不怕反复的精神境界。
我们相信,只要上下各级领导真正重视起来,依靠大家的聪明才智,依靠现有的调研力量,依靠丰富的实践活动,“五个机制”的调研活动一定能够取得显著成效,实现预期目标。
(执笔:李书田)
附:
建立健全“五个机制”,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创新价格管理“五个机制”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中的部分论述
(编者按:就价格管理“五个机制”建设问题,《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了具体内容和目标要求,省物价局亦印发文件,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五个机制”建设,创新价格管理新机制,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价格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推动、指导、促进“五个机制”调研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选编了有关文件和省物价局领导同志对“五个机制”建设的部分论述,仅供参考。)
一、创新价格管理“五个机制”的基本内容
“十一五”期间,价格工作要着力于机制创新,努力构建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价格结构和管理体制,努力建立健全“五个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物价工作体系。
(一)建立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十一五”期间,在大力推进资源性、基础性、垄断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生产成本、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污染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根据我省实际,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利益调节、价格补偿和价格联动机制,形成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和合理补偿三者协调运作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建立成本监审、价格决策、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政府定价机制。政府定价是一个复杂的、连续的、系统的过程。要建立健全一套融价格调研、成本审核、价格听证、价格决策、跟踪监测、效果评估、监督检查等一体化的政府定价决策机制,实现政府定价方式从静态向动态转变,从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建立反应灵敏、手段完备、调控有力三位一体的价格调控机制。要调控市场价格运行,约束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要从监测品种、选点布局、人员调配、网络建设、效绩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制度,形成反应快速、判断准确、上报及时的市场价格预警体系。加强价格法规建设,完善调控和规范市场价格主体行为的价格法规体系,为及时、有效地实施价格调控提供法律支持。切实推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增强物价部门调控价格的经济手段和能力。
(四)建立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机制。在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要建立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价格监管能力,提高监管的效果,妥善处理好国家、企业、群众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在继续完善原有监管办法的前提下,寻求新方法,探索新路子,促进我省价格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建立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各级物价部门要在继续做好价格信息、成本调查、价格认证评估等常规性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放大价格服务的内涵,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综合功能,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既要及时疏导影响企业发展的价格矛盾,更要研究解决影响经济安全、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安定的价格矛盾,通过实施积极稳妥的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要认真开展好“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巩固和发展价格与收费公示成果,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价格服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发〔2006〕107号文:《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2006年12月10日)
二、“五个机制”是新形势下价格管理的创新之举
价格工作必须具有统筹性、系统性、前瞻性,要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原则和目标任务。价格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综合反映和影响经济社会运行方方面面的重要杠杆,必须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作统筹、长期的规划,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性、长期性,防止片面性,防止对价格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提高价格调控、监管、服务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山东省政府立足全局、统筹谋划,结合《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价格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全省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方向、原则、重点和总体目标任务。强调在加强价格调控手段建设、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涉民切身利益的价费政策、改善农村价格管理、加强价格监管、提高价格服务水平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以人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协调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达到价格调控手段有力、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政府调定价格科学、价格服务有效的目的,真正使价格工作更加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省政府制定《价格规划》还是第一次,在全国也引起了较大反响。各级政府认为《规划》作为指导 “十一五”期间全省价格工作的文件,目标明、任务明、政策明,为发挥好价格的调控和杠杆作用,提供了重要指导。
必须创新价格管理与调控的理念和机制,增强价格管理、调控的水平和能力。强化价格管理,提高价格调控能力,关键在于创新价格管理理念,建立规范性、长效性、制度性的价格决策、运行、工作机制,为价格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机制性的重要保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山东省提出价格工作要着力于机制创新,努力建立健全“五个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物价工作体系。-----这“五个机制”包涵了价格改革、政府定价、价格调控、价格监管、价格服务等价格管理的全部内容,是“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价格管理职能的具体化,是新形势下价格管理机制的创新之举,更是提升价格调控能力的制度性保障。
----山东省物价局和山东经济学院联合价格调研课题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调研报告》(载《山东经济》2008年第3期)
三、要重视价格管理“五个机制”的调研工作
紧紧围绕价格管理“五个机制”的建立组织价格调研,为规范价格行为建章立制。市场价格机制条件下,如何搞好价格管理?如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是较长时期以来人们一直探索要解决的带有根本性的老课题。现在,我们提出价格工作要着力于机制创新,努力构建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价格结构和管理体制,努力建立健全“五个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物价工作体系。对此,国家发改委给予了高度评价。价格管理“五个机制”的提出是个创新,可作为大课题,甚至可出一本书,而每个机制的建立可作为子课题,都应研究,加以具体、完善,使之增强可操作性。一是建立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要研究如何才能在大力推进资源性、基础性、垄断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生产成本、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污染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利益调节机制、价格补偿和价格联动机制,形成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和合理补偿三者协调运作的良性循环。二是建立成本监审、价格决策、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政府定价机制。要研究怎样才能建立健全一套融价格调研、成本审核、价格听证、价格决策、跟踪监测、效果评估、监督检查等一体化的政府定价决策机制,实现政府定价方式从静态向动态转变,从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三是建立反应灵敏、手段完备、调控有力三位一体的价格调控机制。要研究如何才能从监测品种、选点布局、人员调配、网络建设、效绩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制度,形成反应快速、判断准确、上报及时的市场价格预警体系;如何才能加强价格法规建设,完善调控和规范市场价格主体行为的价格法规体系,为及时、有效地实施价格调控提供法律支持。四是建立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机制。要研究怎样才能在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建立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价格监管能力,提高监管的效果,妥善处理好国家、企业、群众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五是建立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要研究如何才能在继续做好价格信息、成本调查、价格认证评估等常规性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放大价格服务的内涵,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综合功能,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等等。这“五个机制”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是搞好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的制度保障,应作为价格调研活动的重要内容。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研发(2007)108号文:《陈充同志在全省资源环境价格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2007年5月14日)
四、深入研究构建“五个机制”的配套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是“十一五”时期全省价格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条文,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机关各处(科)室、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绩效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加强价格调查研究。整合利用全省物价系统智力资源,掌握和运用正确的方法,贴近物价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深入研究构建“五个机制”的办法和配套措施。在建立完善价格调控机制、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业发展、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办法,为价格决策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调发(2007)1号文:《2007年全省物价工作要点》(2007年1月16日)
五、把完善“五个机制”落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活动之中
----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的总要求,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部署,突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这个主题,把握“建立健全‘五个机制’,创新价格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这个实践载体,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上来,努力开创我局物价工作新局面。
-----中央明确提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就是4句话,即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使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有新提高;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上有新突破;创新体制机制,力求在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上有新进展;促进科学发展,真正在谋划科学发展思路、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其中,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解决突出问题是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是保障,促进科学发展是目的。具体到我们省物价局,就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物价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物价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上形成共识,把解决现实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规范运行、创新机制上下功夫,自觉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科学发展。
----深入调研。围绕建立健全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新型价格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基层和人民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问题,以省委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十个重大战略调研课题所确定的课题为重点,梳理局机关、系统内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调研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党组成员带队调研的任务。
-----完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山东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努力建立健全“五个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为一体的物价工作体系。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局机关内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政策导向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奖惩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08年10月20日)
(正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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