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部动画电影-“功夫熊猫”,演的是“烷熊师父”如何调教肥笨的“熊猫阿波”击败他曾经溺爱又引以为自豪的“黑豹太郎”,以拯救整个和平谷的众生!
可以看到,“太郎”本是“师父”眼中的宝贝、众人眼中的功夫明星,在这样一种长期溺爱和纵容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太郎”,傲慢、自负、贪婪、野心勃勃,最终暴露其黑暗的本性祸害世间!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是“太郎”在其成长壮大过程中获得了“师父”及众人太多的偏袒和纵容,导致其专横跋扈、胡作非为,最终也只能走向灭亡!
由此,又联想到最近互联网爆出的“百度司法门”事件!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5月,上海大众搬场公司发现部分搬场公司打着“大众搬场”之名通过百度竞价排名和火爆地带等进行网络营销推广服务。百度了解情况后,凭借其常规管理流程旋即停止了相关网站的推广服务,并对该事件展开调查。而后大众搬场公司及其上级单位上海大众交通将百度以发布虚假和侵权广告事由告上法庭,要求百度道歉并赔偿50万人民币。2008年6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百度竞价排名并非广告,被告不构成直接侵权。
判决公布之后,舆论哗然。质疑者认为:法院的裁决不公,这个绝对是广告;为何面对百度这样的大企业,司法就失去了公正?赞成者则认为,对于百度这样的民族企业,司法倾斜是应该的。由此开始,百度的违法被判为侵权这一事件引起了IT和互联网业界的广泛讨论。此事件中,司法是否公正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所以大家把这一事件称为“司法门”。
我想,稍微了解百度竟价的网民都不会质疑“搜索关键词竟价排名是广告”这一事实。既然是广告的一种,自然要适用于广告法。虽然百度竟价常常容易被一些商家钻了空子,但是搜索引擎是有能力而且有必要对其竟价广告加以监督、约束的,所以在遇到这种欺诈的时候,百度也难逃其责,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却令人吃惊!
之所以引起如此大范围的讨论和争辩,无非是网民们怀疑司法有意偏袒和保护百度;无非是网民门质疑在司法面前强势群体获得了更多的权利!这就让我联想到了“功夫熊猫”中的“太郎”,他的成长过程中得到了“师父”(司法)过分的溺爱和偏袒,虽然“太郎”是强者具有很大能量,可是这样一种成长环境最终会毁了他的发展。
我们当然不能妄下定论:受司法保护和偏袒的“百度太郎”就一定会走向末路!但至少我们可以说,司法的“优待”将不利于百度的竞价广告的长期发展。
也许在短期内,百度可能会减少一些虚假或侵权竞价广告,避免引发纠纷节约诉讼开支。但如果百度长期对此不加以监督、约束的话,这样的虚假广告、这种漏洞就会越来越多,官司缠身也就在所难免了。更为重要的是,当用户明白竞价广告的虚假之后,必定不会再去点击这些竞价广告,百度的收益落空。而一个传播媒介若失去了用户的信任,其广告价值就大打折扣,甚至一分钱不值。到那时百度的竞价广告将有可能因此彻底失败。
因此,为了“百度太郎”的健康发展、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司法师父”的“溺爱”和“袒护”是多余的、应当适可而止!还司法一个公正,还市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