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名为《震惊!竟在《新闻联播》中插性病广告》的帖子在论坛引起轩然大波。据网友分析判定,江苏某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任意插播广告,而且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性病等不堪入目的广告,实在是很剽悍,真可谓是中国最牛的电视台。(7月1日中国经济网)
众所周知,《新闻联播》是一档具有一定严肃性的新闻节目。一直以来,广告都只能在其节目前或之后播出。《新闻联播》前后被人们称为广告黄金时间段,若在《新闻联播》之中插播广告,真可谓黄金时间中的黄金时间了。在《新闻联播》中插播广告已经让人惊讶,而在《新闻联播》中插播国家明令禁止的性病广告,更是让人不能不为之侧目了。这般“敢做敢为”的电视台,如何不是中国最牛的电视台?这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广告,如何不是史上最大胆的广告?
然而,笔者奇怪的是,为何一个国家明令禁止的广告被堂而皇之的播出?为何那么多人看见了,相关监督部门却偏偏看不见?任何一则广告,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也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为人们所诟病的医药广告,除了发布广告者各种手续齐备外,还需要接受媒体广告部门的检查,以及工商部门在其广告发布后的监督。一旦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和出现了违法或禁止内容,便需要立即停刊停播广告和接受相应的处罚。可在现实中,情况并不容乐观。从江苏某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任意插播性病广告,我们便可窥见一斑。
一纸禁止令,在铺天盖地的性病广告下,显得何其苍白?什么“无痛人流”什么“尖锐湿疣”等等,哪一样不还在一些媒体上或刊登或播出?国家明令禁止的性病广告之所以能横行天下,无非是一些媒体和监督部门在利益面前丧失了原则。对一些媒体而言,为重金所惑,竭尽所能的为其“衣食父母”提供服务。国家不是禁止么?咱就变着法的刊播。有些媒体干脆是“我行我素”,视禁令为一张废纸。而相关监督部门呢,要么和一些媒体一样为利所驱,要么便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哪怕是全世界的人都看见了,恐怕我们的相关监督部门也会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在如此情况下,一些媒体和广告主如何不做出大胆的行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