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最近发表于包括《经济观察报》在内的媒体。但大量的数据删除其说服力大为降低。为此,我分三次贴出完整版全文。
在最近的两会上,一些企业家代表对新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提出批评,认为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因此,必须对该法进行修改。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支持。实际上,在两会之前一段时间内,包括张维迎、张五常、陈志武等在内的一些国内知名经济学家,早就公开批评《劳动合同法》,张维迎明确警告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一些条款,对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可能具有致命性的伤害。这个出发点也许是对的,为了帮助低收入阶层,为了帮助工人、团体,但实际有可能最后的结果,这个法律带来最大伤害的是这些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工,包括城市的一些普通的工人。"张五常甚至说,《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将会使"改革开放的成果全面丧失"。
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企业运营成本急剧提升;一部分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企业尤其是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因此出现了企业倒闭与外商撒资现象。但我们需要仔细加以甄别的是,出口加工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有多大程度上与《劳动合同法》有关;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回答更为基础性的问题: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真是超出了国际惯例吗?《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到底是什么?
一、企业运营困难与《劳动合同法》到底有多大关系?
客观分析导致出口加工企业运营困难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原材料与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据商务部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2007年前10个月,全国主要钢材平均价格为每吨423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7.73%。铜、锌、锡、镍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64473元、30635元、11.84万元和35.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5.21%、15.79%、43.80%、69.64%。36个大中城市93号汽油平均市场零售价格为每吨6379元,比去年同期上涨2.24%。425、3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344.12元、3142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0.75%、2.43%。2006年底煤的价格在450元-500元/吨,2007年煤价升至490元,最高达到了640元。综合计算,由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国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了20%至30%,成为推动企业成本上升的第一因素。
国内绝大多数企业也承认成本上升主要来源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家电协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正是由于铜价的暴涨和钢材价格的持续上涨,家电制造业成本大幅增加,许多家电生产企业不堪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沉重负担,不得已才准备出台提价措施。领涨国内家电市场的海尔在调价通知中表示,产品涨价的原因来自综合成本的上扬,而列在第一位的是铁矿石涨价引发的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以及燃油价格上涨推动的物流及运输成本的增加等原因。有人可能会把反驳说,原材料与上游产品价格的上涨,主要影响是的国内制造业与资源密集型产业,但对珠三角地区两头在外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影响应该不大。而实际情况是,因为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本来就是微利,对成本上涨的敏感程度远远超过制造业。所以,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对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的影响,丝毫不亚于对制造业及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影响。
第二,国内外贸政策的变化。近几年来,由于国际贸易顺差不断拉大,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累积,国内被迫调整了外贸出口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就是对劳动密集型低加工工业的出口予以限制。从2006年下半年以来,国内针对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工业出口出台限制政策最为密集。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2006年1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为主,涉及804种(10位码)税号商品。2007年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发布《2007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新加入的商品主要是在2006年已取消出口退税、但还没被列入禁止类的商品。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等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2007年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共涉及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的限制类商品,其中1853个是新增的,新增的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根据新政策的规定,对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也就是按限制类商品进口料件应缴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50%上缴台账保证金,这使涉限企业的资金压力骤然上升。 直接针对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工业出口限制政策,给这些企业制造了很大的成本,特别是对纺织鞋帽、珠宝首饰、皮革、化工、饲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冲击最大,而这些企业又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比如,在珠三角投资的香港厂家有5.75万家,其中34%属于进料加工,47.4%属于来料加工,统计显示,2007年上半年,广东涉及新版"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有实际进出口记录的加工贸易企业共7647家,占同期广东有实际进出口记录加工贸易企业总数的23.9%。其中,广州受到此次政策调整影响的有47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有25.87亿美元列入新增限制类目录,占广州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一成多。深圳方面,出口退税以及台账"实转"政策直接影响深圳加工贸易出口累计171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18.6%。东莞则有3000多家企业受影响。仅台账保证金涉及企业1800多家,按"实转"需交27亿美元的保证金,对流动资金影响巨大。 正因此,去年8月14日,商务部等七部委调研小组抵粤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地召集加工贸易企业座谈,部分港资台资企业坦言苦衷,称成本增加,运作困难。希望有关部门在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能给予更柔性操作,尽量减少损失。
第三,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影响。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一直保持升值态势。人民币升值,直接影响到出口加工工业的利润。在一个以美元结算的国际市场上,且不说人民币升值对市场占有份额的影响,仅考虑兑换因素,人民币升值的幅度直接意味着出口加工工业最终以人民币衡量的利润被抵销的程度。由于至2007年年初,央行对人民币采取的是"小幅慢升"的策略,加之出口加工工业事先将预期升值对价格的影响因素考虑进订单之中,因此,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并没有显现出来。但2007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升值突然提速,而且呈现加速度之势。统计表明,仅2007年10月底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加速上升,至三月初,短短四个月累计升幅达5%左右,直逼2007年全年升幅。人民币这种加速升值使出口加工企业压力陡然提升。以出口导向最为明显的纺织服装业为例:2006年纺织服装业为抵销人民币升值影响,出口提价幅度为7.37%,人民币升值幅度为3.35%,简单计算,纺织业利润仍然可增长4.02%;而到了2007年,纺织服装业出口提价幅度为7.26%,人民币升值幅度却达到了6.85%,纺织业利润增长速度竟然下降到了0.41%!尽管统计表明2007年1-11月规模以上纺织行业利润总额为1063亿元,但利润主要来源于消化成本较为容易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有人计算的结果是,占68.52%的企业(约29675户)利润总额仅占到全行业的10.81%,约114.91亿元,平均每家企业利润仅为39万元左右。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则在广东表示,尽管去年中国服装出口价格增长了8%,但国内纺织企业中每六家就有一家亏损。纺织行业排名后三分之二的企业利润率仅为0.74%。正因为人民币升值对低端出口加工工业利润影响很大,06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也正在发生变化。汽车及零部件、机电、电子信息产品和船舶等较高端产品的出口增速明显高于玩具和服装等传统主流商品。
第四,融资成本提升。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就比较困难,融资成本远高于大型企业。而2006年始,两方面的原因极大地提升了中小企业尤其是出口加工企业的融资成本。一是股票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急剧上涨,使投资利润很低的出口加工企业融资困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到07年10月,北京房价已经连续18个月涨幅度超过8%,深圳连续21个月涨幅超过10%。与此同时,中国的证券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达到了6124点的历史新高,比2005年6月6日的最低点(998.23点)上涨了613.6% 。而就是股票与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暴涨的同时,出口加工企业的投资利润非常低。据了解,2007年纺织服装业利润率只有4.09%。玩具与制鞋业的利润率才3.7%。郎咸平先生称这种状况为中国特有的"二元经济",即"过热部门"与"过冷部门"并存。在这种情况下,以收益率为惟一标准的资本,更快地从利润率很低的出口加工企业流出,转而流入股票与房地产业。造成了出口加工企业"失血"。据郎咸平先生观察,2007年在珠三角地区,许多加工企业在利润的压迫下,被迫关门,将抽出的资金转向了股票与房地产部门。二是央行逐渐缩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剧了出口加工企业资金困难。在从紧的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首先缩紧的就是中小型出口加工企业的贷款。这是因为,商业银行本来就预期中小型出口加工企业将由于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美国次贷危机影响等原因前景并不乐观,因而调高了这些企业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央行严格限制贷款规模,为了维持利润,商业银行更有积极性收缩对这些企业的贷款。据相关报道称,07年下半年以来,珠三角地区出口加工型企业已经很难从银行贷到款项;即使能贷到,商业银行在央行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到100%也是常有的事。在此背景下,民间借贷市场也普通大幅度提高了出口加工型企业的借贷年利率。在珠三角地区,一些民间借贷的年利率甚至达了30%左右!
最后,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在刚召开的人代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江苏代表团发言时表示,"次贷危机会影响欧美对中国产品的需求,从而影响中国经济。" 刘明康更是指出,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东南沿海地区对产品外贸有较大的依赖性,因此受影响将更大。实际上也是如此。次贷危机重创美国经济,也重创了美国对中国商品的需求。去年下半年以来,珠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来自美国的订单大为减少,一些出口美国占全部产品80-90%以上的企业因此而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状态。2008年1月,我国对美国出口比去年同期仅增长5.4%,比去年同期增幅大幅回落22.7%。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出口加工型企业运营困难的确还有一个因素:即劳动力成本上升。但必须清楚地指出,这种上升并非是由于2008年元月1日才开始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带来的,而是由2002年开始包括珠三角、长三角在内普遍蔓延的"民工荒"导致的需求不足型劳动力价格上涨带来的。以珠三角为例,农民工紧缺其实在2002年就出现了苗头:当年进入珠三角的农民工竟然首次出现了零增长。2004年,"民工荒"在珠三角集中爆发。仅东莞一地,农民工缺口就达30万人,而尤其以电子、玩具、制衣、电脑、制鞋等行业缺工最为严重。2005年以来,"民工荒"进一步加深,其中,2006年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缺口达到了200万以上。"民工荒"出现的一个基本背景是:在珠三角地区,外来工对广东GDP增长的贡献率约为25%。而至2004年以前的近12年,农民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在扣除通胀因素后竟然是负增长!以至于前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感慨道:珠三角地区民工的月均工资"只够一天吃四碗炸酱面"。正因此,"民工荒"出现后,为了能够留住或新招到农民工,珠三角地区出口加工型企业纷纷调高工资。近三年中,沿海地区农民工工资则呈现"三级跳",平均每年增长100多元,有的省份涨幅接近20%。但即使如此,2007年第四季度,珠三角地区的用人需求同比增长71%,而求职人数增速是32%,需求明显快过供给。面对这种情势,任何一个崇尚市场自发力量的经济学家都只能给出"继续涨工资"这个惟一的处方。也就是说,是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决定了2004年以来出口加工型企业劳动力工资与待遇的上升,这与07年5月才通过、08年元月才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任何关系。
正因为上述因素,出口加工型企业从2006年年中开始就已经显露出败象。仅以鞋业为例,2007年9月初,由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皮革协会、香港鞋业商会、广东鞋业厂商会、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等十几家商会协会发起的中国鞋业组织联席会在北京成立,会上同时发布的《中国鞋类贸易发展报告》指出,国际上,贸易保护措施频发,国内,企业面临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退税率下调、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等一系列问题,我国鞋业面临着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一部分鞋业企业甚至被迫停产倒闭。部分外商撤资也早在2007年年初就已经开始,香港《大公报》2007年3月28日就以《珠三角地区港商外迁成大势》报道港资大规模撤退至长三角或内地情况;韩资撤资则更早,2006年上半年,部分韩资就关闭在珠三角地区的中小型加工工厂或撤走资金的总额超过2亿美元。因此,企业倒闭与外商撤资绝不是《劳动合同法》实行之后才出现的。
通过上文详细列举出的诸多数据与事实,我相信,任何一个不怀偏见的经济学家都应该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当前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出口加工型企业遇到的困难,绝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通过与实施造成的。实际上,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直接提高劳动力工资成本的任何新的规定,而只是重申了此前相关法律与政府规章已经规定过的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并为劳动者按期交纳各种已确定的保险金。而至于"无固定期合同"条款,只是提高了企业解雇劳工的成本,而不是使用劳工的成本。当然,考虑到此前一些中小企业并没有按政府要求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更没有为农民工交纳"三险",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得这些企业不得不依法从事,从此意义上讲的确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但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外贸政策的限制、人民币升值、融资成本的提高等因素相比,对企业的影响仍然是最小的。退一万步讲,就算这种最小的影响真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也不能说"骆驼是被一根稻草压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