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户贡献内容和注重交流为特征的WEB2.0因为盈利模式不明,收益匮乏,最后可能不是因竞争惨烈战死沙场,而是被活活饿死!但是,其中不乏被用户广泛喜欢的译言、豆瓣、牛博、天涯、VeryCD、维基百科,连淘宝也不例外,到现在一不小心成了雷锋,叫好不叫座。大家坚信“有用户就有价值”,相信面包会有的,或许更多的人期待的不仅仅是充饥的面包而是饕餮大餐。可惜,希望在后天,却死在明晚(如马云所说)。WEB2.0已经有4个多年头,有过不少盈利方法的实验,最后大家还是回归到广告,似乎除了广告就没有更好的路好走了,但是,WEB2.0的创业者们很少有广告出身的(当然不一定非广告出身不可),正是互联网挑起了广告主们对广告效果的期望(精准、按效果付费),大家都希望在互联网广告领域把另一半浪费的钱给找回来,但是,面对广告主们高涨的期望,互联网并没有交出满意的成绩。
WEB2.0到今天仍然停留在实践的阶段(相对于商业实践而言),是我们高估了自己的价值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我想没有人会否认互联网给社会带来的价值和变化,WEB2.0也是如此,但是这种价值如何转化成商业价值,那就只剩下是能力问题了!!新经济模式中的创业者们需要更多的学习最简单的商业逻辑和原理,或许可以从一个简单的商业事实开始:靠一个不起眼的、没形象的、谈不上服务的、也没有什么体验的杂货店可以盈利甚至养活一家人,但是众多的各大连锁便利却艰难度日,道理何在?或许还可以从一个乞丐的梦想学到一点什么:一个怀着远大理想的乞丐有一个信念:如果每个中国人给我1毛钱(对不起,现在没有1分面值的了)我就有1.3亿,每个人给我1块,我就有13亿,遇到好心人甚至5块、10块的给,我就有几十个亿,这是一个多么大的产业阿,而且模式也够简单,伸出手就可以了,最多再说声谢谢(不是说越简单的商业模式就是越成功的商业模式吗?!)。谁都敢肯定,这个乞丐最后还是那个穷得只有梦想的乞丐,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