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中国平安巨额再融资方案表决前


  今日,中国平安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大会最重要的议题之一是就公开增发不超过12亿股A股和412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再融资方案进行正式表决,若上述再融资方案最终实施,将成为A股市场最大笔再融资项目。

  ——目前各路人马已经纷纷聚集深圳,准备参加今日的股东大会。按相关规定,此次股东大会将进行分类表决。两项融资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香港联交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境内外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价,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定价,再融资应同时进行,严禁在内地以高于美欧和香港股市的发行价高价圈钱。否则再融资计划在A股市场展开,在美欧和香港股市不融资则海外股股东成为获益者,这样全体股东表决的规定对A股股东是极其不公平、不公正的!

  中国的内外股同股不同价的特色现状必须规定:上市公司融资要么国内外同时进行,要么在那个市场融资就业那个市场的股东表决,并且满足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那个市场的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是没有被被股东大会通过的,就可以判定为“恶意圈钱”,对恶意圈钱的决策者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