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兴义旅游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打造“兴义”品牌
作为黔西南州州府的兴义市,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其一,兴义地处贵阳、昆明、南宁三个省会城市辐射的“金三角”区中心,距离三个省城均在300公里以上,从西部大开发和国家发展战略看,具有建成三省区结合部中心城市的地理条件。其二,兴义是中国大西南铁路、公路和水路出海近捷通道的必经之地,现已具备立体交通网络框架。其三,从旅游方面讲,兴义正处在“贵阳-黄果树-石林-昆明”、“贵阳-黄果树-南宁-桂林”和“昆明-石林-南宁-桂林”三条旅游热线的交汇点上,是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的喀斯特旅游黄金走廊,有着良好的旅游线路组合。其四,兴义是中国南方卡斯特地貌的精华所在地,黔西南州旅游资源90%集中在兴义,形成兴义最大的资源就是旅游资源。其五,兴义地处典型的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无霜期长、温暖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均气温在18℃左右,属于世界上最适合四季旅游、休闲度假和人类居住的温暖气候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兴义的发展日新月异、令人瞩目。兴义的工业、旅游、气候、人文等资源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具有一定可比优势。因此从区位、资源、风水条件和发展基础、发展潜力等方面看,兴义均具有作为黔西南州第一大品牌来打造宣传的客观条件和巨大优势。
打造“兴义”品牌必须强化“兴义”概念,淡化“黔西南”概念。“黔西南”三字不能作为商业品牌来打造和运作,而必须把“兴义”作为中心城市和市场品牌。黔西南州(原兴义地区)旅游应以“兴义”而不是“黔西南”或州内其他县域名称作为招牌打入全国和全球大市场。建议兴义市内冠名“黔西南州”的企业、学校和社团组织,经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资源整合后,逐步统一实行“兴义”冠名。尤其全州旅游景区景点应全部纳入冠名“兴义”的统一市场。目前正在评选的“金州十八景”,是整合全州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的重要举措,建议将“金州十八景”纳入“大兴义”虚拟网络进行宣传、推介,由冠名“兴义”的各家旅行社负责接待和导游。通过资源整合、制度重建后,全州旅游景区景点全部纳入从“中心城市”兴义出发的“一日游”、“半日游”统一市场,有关各县不再重建大型旅游酒店、宾馆等硬件服务设施。
州委陈敏书记在2007年1月全州党代会报告中明确要求:“坚持以旅游业为龙头,大力发展服务业”,“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打造无障碍旅游,建设旅游大州。”我认为“无障碍”的“旅游大州”,必须在以兴义为中心的“大兴义”经济圈内,才有可能科学合理并尽快建立起来。在“大兴义”经济圈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包装、推介以及有关软硬件服务设施的建设,要统一策划和操作。例如不再举办原由各县分散投资的大型民族风情旅游节活动,此类活动应以“兴义”名义集中力量运作。在州外推介旅游景点、线路,也不由县、乡(镇)、办事处等政府机构各自为政、零碎推销分散的景区景点,应全面实行商业化运作,由冠名“兴义”的专业商业机构和聘请推销地的专业旅游机构,统一把以“兴义”为品牌和中心的旅游产品推向市场。
打造“兴义”品牌,还须有意扩大“兴义”虚拟外延。黔西南州建州以前,“兴义”之名冠盖八县,各县名称均为“兴义地区××县”,建州以后,“兴义”外延极地大缩小了。现在建设全州统一市场,做大做强旅游产品,应将“兴义”虚拟外延尽量扩大,突破口可从整合旅游资源入手。整合旅游资源,又可先从名义、形式入手。如到陕西旅游的游客必到西安,从西安出发当日返回的旅游景点习惯上通称为“西安××”,如“西安法门寺”、“西安兵马俑”等。依此类仿,到黔西南旅游的游客必到兴义,从兴义出发当日返回的旅游景点就直称“荷花池”、“双乳峰”、“三岔河”、“放马坪”等,不要冠以县级行政区划名以造成市场分割概念;以后逐步过渡到“兴义××”习惯名,如“兴义荷花池”、“兴义双乳峰”、“兴义三岔河”、“兴义放马坪”等。提倡在官方正式文件之外的文艺类作品中扩大“兴义”外延,如在笔者的网文中就有许多此类句子:“兴义万峰林中的二十四道拐”、“兴义万峰林中的何应钦故居”、“南北盘江拥抱着的万峰林”、“南北盘江、南昆铁路曲折蜿蜒于兴义万峰林中”。对于黔西南州获得的非兴义“国家级名片”,如“国家森林公园”、“中国观赏石之乡”等,可以通过民间舆论进行艺术处理纳入“兴义”名下。如在我的文章中,就将“黔西南”全部偷换成“兴义”,因此出现了大家暂时还不顺眼的“兴义国家森林公园”、“中国观赏石之城——兴义”等说法。对于州人大法律确定的“州花”三角梅,我的文章则统一叫“兴义市花三角梅”。
打造“兴义”品牌、扩大“兴义”虚拟外延是建设全州旅游软实力的重头戏,是建设全州旅游统一市场的重要形式,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这个形式、手段在变成习惯以后,必会深刻地影响其实质内容,极大地促进全州旅游硬实力的跨越式发展。
(二)高起点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兴义地区(黔西南州)旅游资源开发,应遵行统一规划、体现特色、科学保护、合理开发、配套建设、永续利用、突出“兴义”品牌和“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组织学科完善的专家队伍,按旅游产业综合要素合理分工、优势互补、信息联合,形成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规划成果。首先要认真做好《黔西南州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该规划要突出前瞻性、科学性,体现旅游资源特色和区域市场定位,能指导未来15-20年的旅游建设。其次各县市和旅游片区要在全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制定本县市和旅游片区规划,旅游片区规划应为开发控制性和建设性详细规划。新编制的旅游片区发展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应与相关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旅游发展规划还要与本州和本市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建设、交通、林业、文化、宗教等相关专业规划有机结合。在州和市县两级规划中,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万峰湖、云湖山、贵州龙、三岔河、荷花池等重点或知名景区景点,应按国际惯例运作,在经营、管理、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遵循国际标准,创造具有国际水准的景区环境并提供一流服务,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旅游业日益国际化的需要。在编制规划的同时,应持续做好全州(兴义地区)旅游资源和资源开发的项目库建设。州和市县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凡没有批准规划和不符合规划的旅游项目,不得各自为政随意开发。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旅游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要按规划实施。旅游规划经法定程序通过后,要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旅游规划区内,凡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要限期改造或拆除。不按规划进行旅游开发的,要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逐步把旅游规划和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强对景区景点建设的监控,防止低水平建设和破坏性开发。
(三)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州市两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夯实旅游发展基础。各级政府的发改、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在交通项目、资金投入、用地安排上向重点旅游城镇、重点景区景点倾斜,尤其州级部门应重点向兴义倾斜,切实落实“州市共建兴义”发展战略。在旅游配套设施方面,应通过制度重建、资源整合后,全州旅游景区景点逐步、全部纳入从兴义出发的“一日游”、“半日游”市场,全州大型的住宿、娱乐、洗浴、小吃、小饮设施集中建设在兴义城区。各旅游县城不再投资大型宾馆、酒店等“留客”设施建设,把力量集中在“食、行、游、购”优质服务上。兴义要加快建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及其他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完善旅游公路沿线电力、供水、通讯、银行、医务、餐饮、厕所、环保等设施,形成功能齐全、服务便捷、安全周到的旅游环境。
在交通设施方面,切实按照2007年全州六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在今后五年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力争建成兴义至晴隆(接上瑞65号国道)高速公路和汕头至昆明、毕节至兴义高速公路黔西南段。在州内加快建设兴义至各主要旅游县城、主要旅游集散地和重点景区景点之间的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网络,加快建设旅游景区景点连接公路、旅游车站、码头等设施。中心城市兴义要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公交体系。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南昆铁路二线及隆昌至百色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完善兴义机场配套设施建设,巩固现有航线,培育开通新的旅游航线。进一步改善南北盘江—红水河通航条件,配套建设港口码头,尽快使南、北盘江航运实际服务于旅游产业,同时为通航广州和开发因建设龙滩电站形成的双江口湖泊省际水上旅游创建条件。在购物设施方面,应在中心城市兴义市内建设1-2个大型旅游购物超市,聚集州内全部和全省、全国部分重点优势旅游商品,以充分满足游客购物需求。此项工作应作为“州市共建兴义”的一项经营城市、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的重点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大型、重点景区和安龙、兴仁、贞丰等旅游县城,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建设特色鲜明的购物中心。
兴义国家地质公园内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和重点景区景点,应着手新能源项目的引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解决燃煤、烧柴污染空气、环境问题。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万峰湖、三岔河等重点热点旅游景区,要规划建设大型绿色停车场。面积较大、游道较长的景区景点如万峰林、云湖山、森林公园等,应在游道上建设一定数量的自驾车观光停泊点。重要景区景点应配套建设美观适用的外围设施,如马岭河峡谷入口应建在桔山大道尽头处的大山村或正在兴建的桔山民族风情街上。现在的马岭河峡谷入口没有“正剧”之前的“序曲”,游客进入检票大门后就立即观看景点风光,不符合旅游观光美学,且不利于增加就业和收入。从第一道入口到看见大峡谷应有500米以上距离作为“序曲”和“过渡”,由观光电车在平缓下坡的丛林游道上将游客送到打柴窝(地名)入口。
加强旅游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树立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促进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结合建设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逐步形成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机制,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实施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容量控制制度。加大对旅游集散地和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积极开展主要旅游通道的绿化、美化工作,加强重点旅游区和重要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建设。有关部门要制定上瑞高速公路晴隆、普安段的绿化规划,将此路段建成
(四)加大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结合力度,提升旅游产业文化内涵
世界上唯一不是劳动和机器制造出来的财富只有文化,文化是心灵的产物,而旅游则是一项典型的“唯心主义”产业,因此可以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没有文化的旅游必然苍白无力、枯燥乏味。就地方范围来而言,旅游发展和文化建设应紧密结合,旅游是文化的平台,文化产业应借助旅游产业获得新的发展支撑,而文化产业的兴旺又会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发展兴义旅游业,应加强州内民族民间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充分利用各种人文景观、历史遗迹、博物馆、文化馆,培育和建设一批地方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镇。注重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与现代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的融合,着力解决文化、旅游“两张皮”问题,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双赢模式,促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
在兴义的“文化大观园”中,各民族的建筑、服饰、语言、节日、习俗、饮食、婚俗、祭祀、歌舞等地方性民族民间文化非常丰富,应着力打造其吸引力,为旅游业增光添彩。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成分主体创办旅游文化娱乐企业、旅游文化演出企业,推出一批以民族风俗、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表演项目。旅游景区景点要增加文化旅游项目,丰富游览内容,不断提高文化内涵。旅游城镇的建设和开发要体现历史文化,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大旅游城镇营销力度,培育具有文化吸引力的城镇旅游产品。要扩大城乡旅游交流,把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旅游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要积极发展富有地方民族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着重把盘江奇石、贵州龙(赝品)、出土古文物(赝品)、兴义苗药、贵州醇酒礼品装、布依服饰、苗族服饰等作为地方特色旅游纪念品推向市场。
(五)注重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活力
在现行观念和体制全面融入市场的过程中,在“旧者未去、新者未来”和“旧者没有、新者亦无”的过渡时期,体制和机制创新是地方旅游业发展最强劲的活力。在全州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原则的指导下,应积极探索分层次的旅游管理体制,推进和支持市县以下旅游景区景点实行“风景旅游一体”模式,将县域内旅游景区景点划归旅游部门管理。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景区景点可成立管委会,与旅游局、旅游开发公司为一体,制定集中管理和利益分配的合理机制。对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实行全权负责、统一规划、行业指导、保护开发、整体促销,避免“有利之事争着管、遇到麻烦互相推”和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
在“十一五”期间,全州应建立起科学合理、运转协调的旅游管理体制。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方式,逐步实行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旅游企业要加快经营机制转换,通过合资、合作、联合、兼并、拍卖等方式,推动饭店、旅行社、旅游运输、旅游购物商店等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和经营合作网络,实现企业间的优势互补。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拓宽旅游项目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旅游项目的贷款贴息、旅游公益设施建设和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部分旅游软件配套完善。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用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扶持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旅游骨干企业,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旅游。
(六)加大对外开放和宣传促销力度,不断拓展旅游市场
做大做强旅游业,必须加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力度,推动区域旅游经济合作。按照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原则,以兴义为中心,加大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开发力度,加快跨区域旅游合作步伐,在联合宣传促销、旅游交通合作、旅游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突破,合力构建黔、滇、桂结合部无障碍旅游区。鼓励有实力的州外和省外旅行社、旅游企业到兴义设立旅行社或分支机构,引进先进的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加大对有发展潜力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吸引州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应建立健全旅游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一条龙”、“一个窗口”全程化服务。
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实行整体宣传促销战略,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避免单打独斗、分割旅游资源和市场的宣传促销活动,树立统一的“兴义”旅游宣传促销形象。建立旅游宣传促销奖励机制,对在州内注册的年旅游营业收入和接待州外游客达一定数量、无重大违纪违规和重大事故投诉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加强与旅游客源地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旅行商、新闻媒体和中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和发展旅游营销联盟,实施互为旅游目的地的营销推广措施。建立州级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筹措机制,为拓展旅游市场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充分借助外宣、招商、对外友好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对重点客源市场集中力量宣传促销“兴义旅游”。鼓励新闻媒体策划制作更多旅游宣传节目和栏目,扩大公益性旅游宣传。充分利用卫星电视、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营造宣传兴义旅游的强大攻势和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工作,尤其要重视自由、开放、及时、互动的网络媒体宣传。应制定年度网络宣传营销计划,可举办旅游网文、网页、网站年度评比,对宣传兴义旅游富有影响力的网站和个人进行政府奖励。要创新旅游节会赛事组办方式,充分发挥节会赛事活动的宣传促销作用。在继续办好“马岭河峡谷漂流节”、“万峰林旅游节”、“6月6布依风情节”、“8月8苗族风情节”等重大节会赛事活动基础上,加大对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专项休闲、体育旅游活动的挖掘和提升力度,整体包装“中国万峰湖钓鱼大赛”、“24道拐汽车爬坡赛”、“伞降赛”、“攀岩赛”等休闲和极限体育活动,不断创造新的旅游热点、亮点和需求。通过奖励和比赛活动,鼓舞士气、凝聚力量,营造和烘托旅游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大节会赛事的市场化运作力度,对政府主办的大型节会活动,要精心组织,讲求质量、注重效益,并逐步过渡到由企业或中介组织承办。鼓励社会各界举办各种形式的会展活动,积极发展会展商务旅游。为在全国造势和形成大影响,州级政府应每年在国内选择一至两个主攻城市,进行较大规模的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活动,兴义市争取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全国或全球性的旅游论坛会。
(七)实施科教兴旅战略,为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现阶段应加强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制定旅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师专的办学优势,加快培养旅游管理人才和实用人才,优化旅游行业队伍知识结构。加强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和在岗培训,全面提高旅游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引进英、法、日、韩语种旅游翻译、导游人才。在主要景区景点推行专职导游制度,凡不具备专职导游资格的,不得在相应的景区景点从事导游讲解。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分级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各类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的旅游管理技术,提升旅游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配合国家“金旅工程”和省级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全州统一、规范的信息技术平台,组建黔西南州旅游信息专业网络。州级旅游网要与各市县及主要景区联网,网上发布旅游信息和开展网上服务。完善游客服务接待中心体系,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旅游预定、投诉受理、紧急救援等全面、优质的服务。建好旅游信息数据库和旅游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需要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信息。
加强旅游科研及旅游与发展问题的研究。重视旅游科研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推动和宣传促销作用,把旅游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研究结合起来,开展全州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从2008年起,每年在兴义举办一次全州、全省或全国、国际性的综合或专业旅游发展论坛。
大力发展旅游中介组织。成立覆盖全州各旅游城镇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旅游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自律、监督和服务作用。旅游中介组织按照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服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八)应大力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
上述建议中的各项工作主要是政府的工作,因此发展兴义旅游业必须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2007年省委王富玉副书记在省委党校所作的旅游业发展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党政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媒体搭台、文化唱戏”的运作模式(载《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3期)。说明在现阶段“党政推动”是前提,必须做好“党政推动”工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媒体搭台、文化唱戏的局面才会有效形成。兴义旅游业尚处于大发展的幼年期,市场经验和市场力量严重不足,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议成立全州性的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由州委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州旅游、文化、宣传、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兴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可下设办公室在州旅游局,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日常工作由州旅游局协调、督促和落实。旅游资源较好的县市可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把发展旅游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领导、规划和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有旅游资源优势和条件的地方,应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或重要产业来抓,在投入、产出等方面与其他产业一样,列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组织人事部门可把发展旅游业的工作成效、发展任务目标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人人愿抓、人人会抓旅游的行政作风。
发展大旅游必须加强部门联动,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全州一盘棋”意识和突出“兴义旅游”概念。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指导和协调做好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把支持旅游业发展特别是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财政、建设、国土、林业、水利、文化、民族、宗教、体育、环保等部门,要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和管理。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安监、工商、物价、质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物价、市场秩序、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应树立省委王富玉副书记所讲“让利都得利,争利都没利,全局发展我发展,我与全局共兴衰”的科学发展观念,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界限,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支持旅游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形成整体合力和共同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奋进局面
(九)奋斗目标(短期)
黔西南州五届州委和六届州政府任期为2007年至2011年,在这五年之内,旅游业发展的定性目标应包括:重点培育、完善和提升一批特色优势旅游项目,形成旅游产业集群,使旅游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和第三产业龙头行业;形成结构合理、设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大旅游产业格局,把黔西南州打造成世界喀斯特精华旅游区,以兴义为中心建成黔滇桂2小时旅游圈;建成一至二个“中国优秀旅游县”,并把兴义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力争
(陈嘉珉,2008年1月)
[参考资料]
1.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2]20号)。
2. 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理》(2006年)。
3. 黔西南州委书记陈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在中国共产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黔西南工作》2007年第1期。
4.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黔党办发[2007]10号)。
5. 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多彩贵州”文化品牌塑造与贵州旅游业的发展——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所作的旅游产业发展报告》,《中国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3期。
6. 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廖飞:《“山水长卷·水墨金州”——黔西南州地域品牌策划方案》(2007年,打印草)。
7. 兴义市人民政府:《兴义市旅游产业报告》(2007年,打印草)。
8. 郑泽国:《地区旅游产品的营销思考——在2007广东省旅游局长研讨班上的发言》,2007年9月/价值中国网: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7/9/15/80948.html
兴义旅游业发展的潜力、问题与对策(一):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8/2/2/98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