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现今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善,这就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紧接着又产生了另外一个更复杂的问题即这些法律能不能得到执行,并在执行时能不能获得监督?
制定一项法律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而由于法律总是在约束人们行为的,虽然它在无形中就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最终要取得预期的效果,还是需要不打折扣去遵照法律的规定而加以约束,所以实际意义上说执行者在其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而我们知道执行者除了是国家公务人员外,还是现实中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这样在执行时势必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规劝,如果不买账的话,肯定会得罪人,如果买账的话,将使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而现实中除了涉及利益相关人的情况外,他们有一些多在执行时利用自由裁量权降低一些标准,而法律当时的规定就是根据情形制定的,这样只能使秩序紊乱。
现实的情况就是造成执行不力,这种情况很难在短期内改变,同时也将影响后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