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实职和虚职的概念,我也很模糊,原来以为非领导职务就是虚职,可是不是。经过在网上一翻查阅后,对它们算是有了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下面就是我找到的一些有用的东西。
在公务员队伍中,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又分为实职和非实职。
领导职务一般指副科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如局长、区长等,这些是实职。非实职比如调研员、巡视员等。非领导职务是指职称,也就是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
对党内职务判断虚职还是实职,关键是要看取得职务的途径,凡是由党员选举产生未经过组织部下文正式任命的都是虚职,通过过组织部下文正式任命的都是实职,组织部下文中会在党委委员的后面加上括号,注明该职务为何种行政职级,使职务落到“实”处。机关工委、党委委员是虚职,关键是这些人还有行政职务,在行政上有实职。
省、市、县人大专职常委不是实职。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有兼职的也有专职的。在工资套改中,还是按照组织部门的文件(各地区的规定不一致)来对待是否是实职还是非领导职务。
虚职就是有职位却没有实际权力的一种领导职位;比如你是正县级干部,在某市直部门当局长就属于实职正县.但如果你只是副局长,由于资力老,且当副县级已经有些年头了,组织部门就会考虑给你升成正县级干部,但是你的职位还是副局长,这就叫虚职正县
非领导职务是指没有领导职位但是却有领导的权力,虚职与非领导职务不是一回事;
《公务员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