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公民迁入户口,由本人或亲属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一寸正面免冠的标准黑白照片两张,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